2009-06-01 14:26:45魔幻舞
“躲妈妈”事件在法轮世界屡见不
“躲妈妈”事件一出,引起舆论一片哗然,网民义愤填膺,口诛笔伐。公众纷纷指责竹学叶不尽孝道、丧尽天良。但是我想说,对于法轮大法的弟子而言,这种六亲不认的“躲妈妈”事件早屡见不鲜。我略举几例:
——山东省淄博市原机械局的退休干部孙俊霞,1996年开始练习“法轮功”到2001年,在痴迷“法轮功”期间,由于心态失衡,导致理性缺失,常为“法轮功”跑前忙后,忙得经常深夜才回家,曾先后三次进京滋事,面对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无数次的哭劝,面对离异的单亲家庭中十几岁的儿子替她写好保证书后请她签个字的央求,她视而不见。就在母亲生死难料的时候,她仍然再次进京“护法”闹事。在“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下,“圆满”已经比一切都重要了。她在拼了命地为“法轮功”做着违法之事,她的母亲整天为她提心吊胆,还要替她照看上初中的儿子,在她外逃7个多月的日子里,她的母亲一提到她就哭,最后竟一病不起,她那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在无奈与无限的悲痛中长久地离她而去了。(详见凯风网《孙俊霞:泥潭深深,归途漫漫》一文)
——史乖玲在凯风网《心灵迷失必然导致人性丧失》一文中写道:因为深陷“法轮功”泥淖,使我迷失了心灵,进而丧失了人性,丈夫因我三次住院,母亲因我多次病倒,30多位亲属因我愁容满面。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原法轮功练习者高燕的母亲周长秀在凯风网曾写过一篇《一位母亲的诉说》,这真是对法轮功的血泪控诉啊。在文中她写道:自从迷上法轮功后,高燕什么也不管了,把4岁的女儿丢给我照顾,整天与“功友”一起练功,还把在成都工作的丈夫拉了进去。1999年10月3日,她在天安门广场滋事被抓,遣送回乐山后被拘留15天。10月底,她居然和丈夫瞒着我,抛下我和女儿再次进京滋事。4岁的巧巧整天哭着吵着要找妈妈。我和巧巧就来到成都(高燕丈夫工作所在地),在成都人生地不熟的,身上的钱很快用光了,别说坐车回乐山,连吃饭都成问题。我把身上仅剩的几十元钱,买了些鹌鹑蛋,自己煮好拿到人民公园附近卖,想挣点生活费。我们在街上一转基本就是一天,外孙女走累了就休息一会,困了就趴在我肩上睡一会,中午饿了就花5毛钱买两个馒头吃。有时候生意不好,特别是下雨的时候,走半天一个也卖不出去,连买馒头的钱都没有,饿得巧巧哭个不停,我心里甭提多难受了。而更让我难受的是,当我攒够路费回到乐山时,才知道老母亲已经去世7天了。我跪在老母亲的灵前,痛哭流涕,拼命地打自己耳光,为了我的不孝女,自己反成了不孝女,连老母亲最后一眼都没看到。
11月初,高燕再次被遣送回来,看着因练习法轮功而变得冷酷无情的女儿,我哭喊着给她跪了下来,求她赶快回头。没想到,原来一向尊敬我、孝顺我的女儿,突然一把抓住我的胳膊,非常用力地掐了一下,胳膊上顿时产生了一大块淤血,疼了我好几天。她一边掐一边说:“‘师父’的‘法身’在看着我,你是不是想我练不成,被‘师父’惩罚啊!”女儿的执迷不悟伤透了我的心,我和巧巧是一路哭着回的乐山。
——转化后的何旭日在《令我痛心的过去》一文中写道:修炼法轮功前,我是个孝子。我虽不与父母同住,但隔三差五就去看望他们,问寒问暖,与父母的关系非常融洽。自从练了法轮功以后,由于受到李洪志要去掉名利情的影响,我逐渐发生了变化,性格越来越孤僻,与人交往越来越少,亲情友情越来越淡漠,家庭责任感越来越减弱,与家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我看望父母的次数逐渐减少,后来发展到逢年过节和父母的生日都不露面,也不给父母生活费。父母很是伤心,也百思不得其解:好端端的孝儿为何变得无情无义了?法轮功不是说做好人吗?怎么连中国的传统孝道都不要了呢?弟弟妹妹看到我几乎变成另外一个人也很吃惊,希望我尽孝道,赡养照顾父母。但我置若罔闻,认为修炼人是不讲情的,他们是常人,执著心太重。
上述例子太多太多,真可用罄竹难书一词。打开凯风网的“梦醒时分”专栏,脱离了邪教之后的转化人员清醒后,无不对自己以前修炼法轮功时的所作所为悔恨,无不为当初的自私、无情、残忍、极端而羞愧,从他们发自肺腑、滴泪泣血的述说中,不难感受到只要痴迷法轮功这个邪教,他们就像着了魔似的加深着对亲人的伤害和对社会的危害。庆幸的是这些曾经的痴迷者在帮教人员与亲人的呼唤下最终迷途知返,重拾幸福人生,这些人相比于自焚、自残性命的,相比于因消业消掉性命的,相比于举刀砍向亲人的,实乃是不幸中之万幸了。
更悲惨的“躲妈妈”事件:
——李亭,河北承德市法轮功练习者,1999年3月20日,残忍地将亲生父母杀害。他说:“我父母是魔,我是佛,我要将这两个魔除掉”。
——傅怡彬,2001年11月25日下午,在北京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的家中以残忍手段亲手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和妻子,将母亲用刀砍成重伤。
——王学忠,湖南嘉禾县人,“法轮功”练习者。1996年8月23日,王学忠突然说其父是“魔”,遂向老父亲的头、颈、胸等处连砍17刀,致其当场死亡。
——朱长久,河北任丘市青塔乡“法轮功”练习者。1999年11月26日,因父母把他练习“法轮功”的书籍烧毁,遂将父母杀死在家中。
血淋淋的事实令人心痛,令人不堪回首,致使这些人良心泯灭,道德沦丧的罪魁祸首是害人的法轮功。他们常期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洗脑,是非不辩,善恶不分,其实他们也是邪教的受害者。
试看李洪志的经文:
第一:去情论
“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呢?就是人中有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140页)
“人间没有真正的亲人,真正的亲人在天上……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象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时李洪志又说:“你能够从常人的理中走出来、从常人的执著中走出来,你就是神”。
法轮练习者们就是在李洪志上述妖言的蛊惑下,放弃了亲情,放弃了人间的真情,为了成“神”,从“常人的执著中走了出来”,不顾亲人的生与死、冷酷之极。
第二:除魔论
“有魔在干扰,不让你炼功。”(《转法轮》)
“家里人可能有魔一类的控制着。”(《转法轮法解》)
“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法轮大法义解》)
“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忍无可忍》)
就是有了上述经文的诱惑,真的就出现了王学忠、李亭之类痴迷信徒把修炼中遇到亲人的阻碍看成是魔难,在上层次或升天圆满的诱惑下,制造了一幕幕不惜杀害自己的亲人的人间悲剧。
第三:圆满论
“修炼的最终目的就是得道圆满。你圆满了就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佛。”(《转法轮》)
“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或者是很大的佛,……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不费吹灰之力。”(《欧洲法会讲法》)
“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转法轮》)
在李洪志邪说的蛊惑下,为了“圆满”,为了“成仙成佛”,为了去到处都是“金子”“要什么有什么”的“极乐世界”,法轮弟子们做出诸如“躲妈妈”一类不尊不孝、有悖人伦的事情来,那是非常必然的。
第四:得失论
“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转法轮》)
“修炼嘛,应该堂堂正正的着眼于大处去修炼。我们在失的过程当中,我们真正失去的就是那种不好的东西。能不能修,全看你自己能不能忍受,能不能付出,能不能吃苦。如能横下一条心,什么困难也挡不住,我说那就没问题。”(《转法轮》)
“我们炼功人怎样对待失与得?这和常人不一样,常人想得到的就是个人的利益,怎样过的好,过的舒服。我们炼功人却不是这样,正好相反。”(《转法轮》)
“得失论”使得法轮功练习者“横下一条心,什么困难也挡不住”。既然“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对家人的伤害或许也是失的一种吧。
第五:福报家人论
“一人练功全家受益”(《转法轮》)
“我们有的人,做了大善事,或者是修得不错,父母可能都借光被超度上去了。人说一人练功,祖辈积德;说你修成佛了,你父母可是积大德了”(《义解》)
“当你修成了的时候,你的亲人可以到你的天国里当众生。”(《澳大利亚讲法》)
这是法轮练习者们无情对待亲人的最强大的精神支柱,痴迷法轮功的人普遍在伤害亲人有此理论,虽然现在我让家人受伤害了,不过等我圆满了,我的亲人就可以到我的天国里当众生了,我会让他们受到更大的益的。
为了追求所谓的“圆满”,李洪志要求其法轮弟子需过“去情”、“走出来”、“去掉最后的执著”、“去掉怕心”、“放下生死”等等没完没了的一关又一关,为了“圆满”,多少法轮痴迷者命丧黄泉,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前,全国因练“法轮功”“放下生死”自杀死亡的痴迷者共有136人,其中自焚4人,跳楼、跳崖38人,跳车1人,跳河、跳井等26人,上吊自缢25人,绝食2人,服毒28人,剖腹、自残、卧轨等12人。1999年7月23日至2001年3月1日,又有103人为了上“天国”自杀身亡。10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相信李洪志的“消业说”拒医拒药而死亡。这些数据中有多少个“躲妈妈”事件的悲惨,又有多少位妈妈为儿女把眼泪流干,可怜的法轮弟子们啊,殊不知被你们捧为“大师”的自称有诸多神通的“宇宙主佛”面对记者的追问无奈坦言,“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什么功能都没有”
(http://www.kaiwind.com/flgct/200905/t92423.htm),一个连自己是谁都说不清(“我也不知道我是谁”《北美巡回讲法》),连生身母亲不敢承认的谎话连篇之人的忽悠之言,痴迷法轮的人们啊,你们怎么能拿命去实践?个个像疯子般的追求“圆满”,殊不知,你们眼中的“圆满”是李洪志控制你们的杀手锏,你们痴迷的“圆满”不过是李洪志画的一张“想像着可以充饥的饼”,是一颗“想像着可以解渴的梅”。
——山东省淄博市原机械局的退休干部孙俊霞,1996年开始练习“法轮功”到2001年,在痴迷“法轮功”期间,由于心态失衡,导致理性缺失,常为“法轮功”跑前忙后,忙得经常深夜才回家,曾先后三次进京滋事,面对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无数次的哭劝,面对离异的单亲家庭中十几岁的儿子替她写好保证书后请她签个字的央求,她视而不见。就在母亲生死难料的时候,她仍然再次进京“护法”闹事。在“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下,“圆满”已经比一切都重要了。她在拼了命地为“法轮功”做着违法之事,她的母亲整天为她提心吊胆,还要替她照看上初中的儿子,在她外逃7个多月的日子里,她的母亲一提到她就哭,最后竟一病不起,她那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在无奈与无限的悲痛中长久地离她而去了。(详见凯风网《孙俊霞:泥潭深深,归途漫漫》一文)
——史乖玲在凯风网《心灵迷失必然导致人性丧失》一文中写道:因为深陷“法轮功”泥淖,使我迷失了心灵,进而丧失了人性,丈夫因我三次住院,母亲因我多次病倒,30多位亲属因我愁容满面。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原法轮功练习者高燕的母亲周长秀在凯风网曾写过一篇《一位母亲的诉说》,这真是对法轮功的血泪控诉啊。在文中她写道:自从迷上法轮功后,高燕什么也不管了,把4岁的女儿丢给我照顾,整天与“功友”一起练功,还把在成都工作的丈夫拉了进去。1999年10月3日,她在天安门广场滋事被抓,遣送回乐山后被拘留15天。10月底,她居然和丈夫瞒着我,抛下我和女儿再次进京滋事。4岁的巧巧整天哭着吵着要找妈妈。我和巧巧就来到成都(高燕丈夫工作所在地),在成都人生地不熟的,身上的钱很快用光了,别说坐车回乐山,连吃饭都成问题。我把身上仅剩的几十元钱,买了些鹌鹑蛋,自己煮好拿到人民公园附近卖,想挣点生活费。我们在街上一转基本就是一天,外孙女走累了就休息一会,困了就趴在我肩上睡一会,中午饿了就花5毛钱买两个馒头吃。有时候生意不好,特别是下雨的时候,走半天一个也卖不出去,连买馒头的钱都没有,饿得巧巧哭个不停,我心里甭提多难受了。而更让我难受的是,当我攒够路费回到乐山时,才知道老母亲已经去世7天了。我跪在老母亲的灵前,痛哭流涕,拼命地打自己耳光,为了我的不孝女,自己反成了不孝女,连老母亲最后一眼都没看到。
11月初,高燕再次被遣送回来,看着因练习法轮功而变得冷酷无情的女儿,我哭喊着给她跪了下来,求她赶快回头。没想到,原来一向尊敬我、孝顺我的女儿,突然一把抓住我的胳膊,非常用力地掐了一下,胳膊上顿时产生了一大块淤血,疼了我好几天。她一边掐一边说:“‘师父’的‘法身’在看着我,你是不是想我练不成,被‘师父’惩罚啊!”女儿的执迷不悟伤透了我的心,我和巧巧是一路哭着回的乐山。
——转化后的何旭日在《令我痛心的过去》一文中写道:修炼法轮功前,我是个孝子。我虽不与父母同住,但隔三差五就去看望他们,问寒问暖,与父母的关系非常融洽。自从练了法轮功以后,由于受到李洪志要去掉名利情的影响,我逐渐发生了变化,性格越来越孤僻,与人交往越来越少,亲情友情越来越淡漠,家庭责任感越来越减弱,与家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我看望父母的次数逐渐减少,后来发展到逢年过节和父母的生日都不露面,也不给父母生活费。父母很是伤心,也百思不得其解:好端端的孝儿为何变得无情无义了?法轮功不是说做好人吗?怎么连中国的传统孝道都不要了呢?弟弟妹妹看到我几乎变成另外一个人也很吃惊,希望我尽孝道,赡养照顾父母。但我置若罔闻,认为修炼人是不讲情的,他们是常人,执著心太重。
上述例子太多太多,真可用罄竹难书一词。打开凯风网的“梦醒时分”专栏,脱离了邪教之后的转化人员清醒后,无不对自己以前修炼法轮功时的所作所为悔恨,无不为当初的自私、无情、残忍、极端而羞愧,从他们发自肺腑、滴泪泣血的述说中,不难感受到只要痴迷法轮功这个邪教,他们就像着了魔似的加深着对亲人的伤害和对社会的危害。庆幸的是这些曾经的痴迷者在帮教人员与亲人的呼唤下最终迷途知返,重拾幸福人生,这些人相比于自焚、自残性命的,相比于因消业消掉性命的,相比于举刀砍向亲人的,实乃是不幸中之万幸了。
更悲惨的“躲妈妈”事件:
——李亭,河北承德市法轮功练习者,1999年3月20日,残忍地将亲生父母杀害。他说:“我父母是魔,我是佛,我要将这两个魔除掉”。
——傅怡彬,2001年11月25日下午,在北京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的家中以残忍手段亲手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和妻子,将母亲用刀砍成重伤。
——王学忠,湖南嘉禾县人,“法轮功”练习者。1996年8月23日,王学忠突然说其父是“魔”,遂向老父亲的头、颈、胸等处连砍17刀,致其当场死亡。
——朱长久,河北任丘市青塔乡“法轮功”练习者。1999年11月26日,因父母把他练习“法轮功”的书籍烧毁,遂将父母杀死在家中。
血淋淋的事实令人心痛,令人不堪回首,致使这些人良心泯灭,道德沦丧的罪魁祸首是害人的法轮功。他们常期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洗脑,是非不辩,善恶不分,其实他们也是邪教的受害者。
试看李洪志的经文:
第一:去情论
“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呢?就是人中有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140页)
“人间没有真正的亲人,真正的亲人在天上……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象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时李洪志又说:“你能够从常人的理中走出来、从常人的执著中走出来,你就是神”。
法轮练习者们就是在李洪志上述妖言的蛊惑下,放弃了亲情,放弃了人间的真情,为了成“神”,从“常人的执著中走了出来”,不顾亲人的生与死、冷酷之极。
第二:除魔论
“有魔在干扰,不让你炼功。”(《转法轮》)
“家里人可能有魔一类的控制着。”(《转法轮法解》)
“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法轮大法义解》)
“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忍无可忍》)
就是有了上述经文的诱惑,真的就出现了王学忠、李亭之类痴迷信徒把修炼中遇到亲人的阻碍看成是魔难,在上层次或升天圆满的诱惑下,制造了一幕幕不惜杀害自己的亲人的人间悲剧。
第三:圆满论
“修炼的最终目的就是得道圆满。你圆满了就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佛。”(《转法轮》)
“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或者是很大的佛,……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不费吹灰之力。”(《欧洲法会讲法》)
“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转法轮》)
在李洪志邪说的蛊惑下,为了“圆满”,为了“成仙成佛”,为了去到处都是“金子”“要什么有什么”的“极乐世界”,法轮弟子们做出诸如“躲妈妈”一类不尊不孝、有悖人伦的事情来,那是非常必然的。
第四:得失论
“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转法轮》)
“修炼嘛,应该堂堂正正的着眼于大处去修炼。我们在失的过程当中,我们真正失去的就是那种不好的东西。能不能修,全看你自己能不能忍受,能不能付出,能不能吃苦。如能横下一条心,什么困难也挡不住,我说那就没问题。”(《转法轮》)
“我们炼功人怎样对待失与得?这和常人不一样,常人想得到的就是个人的利益,怎样过的好,过的舒服。我们炼功人却不是这样,正好相反。”(《转法轮》)
“得失论”使得法轮功练习者“横下一条心,什么困难也挡不住”。既然“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对家人的伤害或许也是失的一种吧。
第五:福报家人论
“一人练功全家受益”(《转法轮》)
“我们有的人,做了大善事,或者是修得不错,父母可能都借光被超度上去了。人说一人练功,祖辈积德;说你修成佛了,你父母可是积大德了”(《义解》)
“当你修成了的时候,你的亲人可以到你的天国里当众生。”(《澳大利亚讲法》)
这是法轮练习者们无情对待亲人的最强大的精神支柱,痴迷法轮功的人普遍在伤害亲人有此理论,虽然现在我让家人受伤害了,不过等我圆满了,我的亲人就可以到我的天国里当众生了,我会让他们受到更大的益的。
为了追求所谓的“圆满”,李洪志要求其法轮弟子需过“去情”、“走出来”、“去掉最后的执著”、“去掉怕心”、“放下生死”等等没完没了的一关又一关,为了“圆满”,多少法轮痴迷者命丧黄泉,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前,全国因练“法轮功”“放下生死”自杀死亡的痴迷者共有136人,其中自焚4人,跳楼、跳崖38人,跳车1人,跳河、跳井等26人,上吊自缢25人,绝食2人,服毒28人,剖腹、自残、卧轨等12人。1999年7月23日至2001年3月1日,又有103人为了上“天国”自杀身亡。10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相信李洪志的“消业说”拒医拒药而死亡。这些数据中有多少个“躲妈妈”事件的悲惨,又有多少位妈妈为儿女把眼泪流干,可怜的法轮弟子们啊,殊不知被你们捧为“大师”的自称有诸多神通的“宇宙主佛”面对记者的追问无奈坦言,“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什么功能都没有”
(http://www.kaiwind.com/flgct/200905/t92423.htm),一个连自己是谁都说不清(“我也不知道我是谁”《北美巡回讲法》),连生身母亲不敢承认的谎话连篇之人的忽悠之言,痴迷法轮的人们啊,你们怎么能拿命去实践?个个像疯子般的追求“圆满”,殊不知,你们眼中的“圆满”是李洪志控制你们的杀手锏,你们痴迷的“圆满”不过是李洪志画的一张“想像着可以充饥的饼”,是一颗“想像着可以解渴的梅”。
Asian
2010-05-16 21:48:34
個人看了一下您這篇文章後發現怎麼都沒有上下文啊?都是一些斷章取義的話,而且用詞也很不理性,這樣子不太好吧,只取你想攻擊的部份胡亂攻擊,反而讓人感到不可信。
這個又是"共匪"的五毛黨,在這裡亂貼文章!!!
根本都是胡說八道。
你以為對台灣人洗腦這麼容易啊 ?
回去照照鏡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