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6 19:33:22魔幻舞

法輪功與“人民聖殿教”同屬邪教之理由

法輪功與“人民聖殿教”同屬邪教之理由
 
 
 
   2008-12-25   來源:凱風網   作者:霜 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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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輪功網站大紀元最近發表了關於“人民聖殿教”的兩篇文章,向中國政府和中共潑汙。筆者摘取其中關於“人民聖殿教”的幾句描述,並與法輪功進行對比。

  “人民聖殿教信徒在鐘斯鎮過著與外界隔絕、極其貧窮、沒有任何私人財產”

  法輪功信徒呢?他們或雖有自由之身卻被控制在李洪志設置的精神牢籠中,或者局囿於學法小組、資料點的小天地中,被“三件事”纏住了手腳,處於與外界准隔絕的狀態下。相當多的法輪功弟子“極其貧窮、沒有任何私人財產”,明慧網2008年9月18日《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的一點體悟》一文寫道:“我覺得我們這些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們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是不是應該開創一下,歸正我們的修煉路,自己找個工作,掙點錢,最起碼解決自身的生活問題……”事實上,是法輪功害得許多弟子連“最起碼解決自身的生活問題”也成了問題。

  “他以××主義的名義,佔有信徒們的勞動成果”

  法輪功呢?李洪志以一切服從“法”和“做好三件事”的名義,榨幹弟子的血汗錢。據明慧網2006年2月12日《同修們在正法修煉路上走的很正》一文中介紹:“同修A拿來1000元錢做真相資料費,我們都很吃驚。因為同修A家生活很拮据,每個月470元的退休金,加上半日家政每月300元,丈夫低保,患糖尿病,兒子學理髮,這1000錢是咋攢的。同修A是感動於去年明慧週刊上刊登的家庭資料點的一位元大法弟子,大年初一她家裏吃的是包米糊和大餅子,沒有肉,沒有好菜……同修C打工一年掙來8000元錢,都拿來做真相資料(已假退)。同修D沒有固定工作,打工半年掙來3000元錢,都拿來做真相資料,並和愛人商量把家裏的積蓄拿出4000元做真相資料。同修E家裏經濟條件比較好,但生活很節省,每月拿出1000元做真相資料。外面欠她的債,不管5000、6000元,還回來時都拿來做真相資料。同修F變賣了房產做真相資料。”然而,這些從牙縫衣角裏擠出來的錢,往往進了某些貪墨者的腰包。

  據明慧網2007年1月4日《就資料點資金使用問題與同修切磋》一文披露,一個貧困地區的協調人“動用了資料點的一部份錢,買了一台四萬六千元的新車”。明慧網2007年11月16日《警惕,救度眾生的資金不可被盜用》一文則披露,“經瞭解發現,有的根本沒有資料點,或用資料點做掩飾,向有錢同修要錢,並告訴要替其保密,幾年下來已達幾萬元”……對此類現象,李洪志也不得不承認:“我知道有些項目、有些地方資金是出了問題的……眾神都在看著你呢,對修煉人來講也太嚴重了。”(《洛杉磯市法會講法》)李洪志自己就是個貪財、斂財無所不用其極的主兒,還有什麼資格去整頓基層資料點的貪污問題呢!只能眼看著這個問題愈演愈烈,最後鬧得法輪功內部騙錢斂財成風,明慧網連連空發警示令(如2008年10月18日的《明確》和2008年11月24日的《嚴肅抵制邪悟亂法者的騙局》)卻毫無作用。

  “(鐘斯)住著現代化設備應有盡有的豪華房間”

  李洪志呢?從目前掌握情況,李洪志個人財產不菲,他曾在長春、北京購置了三套住宅,並擁有三輛小轎車,在香港銀行擁有2000萬元存款,在美國紐約、新澤西擁有兩處房產。可以想見,李洪志的紙醉金迷絕不亞於鐘斯。李洪志的錢同樣來路不正,“傳功”初期,李洪志以祛病健身為幌子,雖稱免費治療,卻在家中設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訴患者每人應捐“功德”錢100元以上。在哈爾濱辦班時間只有幾天,但聽課證每張卻高達53元,淨收入達20萬元。就這樣,李洪志逃到海外後,仍然大斂其財。李洪志他曾在答弟子問時說過:“很多人主動要贊助一些錢給學員。這種情況怎麼辦……真有主動給的,那要了也就要了,用在最需要又缺資金的地方吧,只能說是這樣……真的非要給的,有的時候你不收他還覺的你怪怪的,那就收了吧。有時你們做的事情得叫他們理解才能救度了他,所以真有這種情況那就收了吧。”(《洛杉磯市法會講法》,2006年2月25日)原來,李洪志在教給弟子“一個手指往外推,九個手往裏指扒”的斂財策略。據此,弟子帶錢給師父,且又是“真的非要給”,師父不收,豈不讓弟子“覺的你怪怪的”?再說,收下此錢還等於是“救度了他”,何樂而不為呢?明慧網拋出《明確》,極力否定“師父已經收下”,其真實背景恐怕就是出現了很多關於李洪志貪財斂錢的“謠言”吧!

  “(人民聖殿教信徒)沒有任何個人生活和思想空間……信徒們被要求對教主鐘斯無限崇拜、無限忠誠和絕對服從”

  法輪功信徒呢?他們的個人生活空間和思想空間都極其狹窄,他們被要求對教主李洪志無限崇拜和絕對服從。法輪功信徒的個人空間,幾乎全被“三件事”佔據了,特別是集體學法,集中煉功,集體發正念,重複拖遝,枯燥單調,且毫無作用,讓弟子們煩不勝煩,懈怠之心和怨懟心彌漫,這一點在《一封來自新西蘭大法弟子隨桂英的信》有較為全面的反映。“信師信法”作為法輪邪教的緊箍咒,徹底束縛了法輪功信徒的手腳,禁錮住他們的思想。此後,李洪志不厭其煩一遍又一遍地多次強調這個教規:“不得管傳播法輪大法的學員(弟子)叫作老師、大師等,大法的師父只有一個。進門不分先後都是弟子。”(《轉法輪》)法輪功內部,對膽敢“對師父不尊重”的弟子大加撻伐。由於《轉法輪》以及李洪志的“經文”中反科學、違背常理的各種低級性錯誤比比皆是,所以,連李洪志自己都承認,自“法輪功”出籠初期,就有一些人對“法輪功”等持懷疑態度,對李洪志有“不尊重”行為,甚至有罵“師父”的。為了把弟子們的懷疑和“不尊重”扼殺在萌芽狀態,李洪志對那些膽敢懷疑、不尊重“師父”的人進行鞭撻。如:“自己思想中激烈的反應骯髒的念頭,或罵老師、罵大法、罵人等等,排不掉、壓不住,這才是思想業力。”(1995年5月《明智》)李洪志只許學員一遍又一遍地讀他的書和“經文”,而不許進行任何解釋。他說:“你不能用你知道的事情當成法輪大法來傳,否則你傳的就不是法輪大法,你等於破壞我們法輪大法。”李洪志一篇篇的“經文”如一道道緊箍咒將練習者的頭腦牢牢桎梏起來,使其害怕因“破壞大法”獲“罪”而不敢越雷池一步。

  “(人民聖殿教信徒)信徒們每天都要對照鐘斯的教導批評與自我批評”

  這方面法輪功有過之而無不及。李洪志逼迫或誘使弟子“自罪”的主要手法就是“向內找”。李洪志常常告誡弟子,不管遇上什麼事情都要“向內找”,李洪志說,向內找是修煉人跟常人的根本區別,所以,法輪功修煉者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說誘導下,把人的正常思維與心理幾乎都找沒了,成為了一個地地道道的法輪功癡迷者。

  “自殺之前,鐘斯與信徒們喃喃自語:‘在這種偉大的革命自殺中而死是多麼美好啊!’”

  法輪功導演自殺也是出了名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是這方面的代表作。與人民聖殿教略有不同的是,李洪志惜命,沒能勇氣像鐘斯那樣以身殉教,但宇宙主佛在慫恿或暗示弟子放棄生命,自殺自焚的狡詐方面卻遠非鐘斯可比。

  李洪志以“圓滿”、“飛升”為誘餌,誘使弟子放棄生命。他為弟子描繪“圓滿”、“飛升”後的極樂世界:“極樂世界樹是金的,地是金的,鳥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連佛體都是金光閃閃的。”(《轉法輪》)不僅終點是那樣的輝煌,而且走向死亡的過程也非常的美妙誘人:“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間沒有害怕的感覺,恰恰相反卻突然感覺到有一種解脫感,有一種潛在的興奮感;有的人覺得自己一下子沒有身體的束縛了,輕飄飄地非常美妙地飄了起來。”(《轉法輪》)

  經李洪志這麼一忽悠,法輪功修煉者為了“白日飛升”,把生命視為敝屣,認為已經沒有在地球上存在的必要,加之自我了結、提前“圓滿”的臨終感覺又是那麼美妙,自殺自焚事件頻發,也就不足為怪了。

  謬言鑿鑿,劣跡昭昭,鐵證如山,法輪功與“人民聖殿教”同屬邪教豈容抵賴!

  (注:獨立城段的引號中的文字均出自大紀元文章) 

 

高怪 2010-08-19 20:30:54

這個又是"共匪"的五毛黨,在這裡亂貼文章!!!
根本都是胡說八道。
你以為對台灣人洗腦這麼容易啊 ?
回去照照鏡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