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眼中的法輪功
1、新西蘭TVNZ:惠靈頓拒絕法輪功參加春節遊行
新西蘭國家電視臺TVNZ報導,2008年2月10日,因其政治組織性質,法輪功第二年被禁參加新西蘭惠靈頓中國農曆新年慶祝活動。(附注32)
2、泰國《曼谷郵報》:泰國警方逮捕了22名滋事的“法輪功”成員(2月14日)
2008年大年初二(2月8日)上午,13個法輪功分子竄到泰國曼谷中使館門前搞所謂的“反迫害”抗議,攪鬧節日喜慶氣氛。執勤員警將其帶到警署,做過筆錄後就投送到了監獄。下午,9名法輪功成員在曼谷大皇宮、大碼頭不聽勸阻、強行向路人發放宣傳冊子,被警方逮捕,徑直關進了移民局監獄。《曼谷郵報》2月14日報導,22名法輪功成員在泰國首都曼谷因違反泰國法律被捕。泰國外交部發言人TharitCharungvat13日強調:“如果這些人違反了泰國法律,權威部門必須嚴格執法。”(附注33)
3、以色列國土報(Haaretz):以色列關閉了一個關於法輪功的展覽
以色列國土報(Haaretz)網站3月11日報導,考慮到與法輪功扯上關係,可能會對猶太教在中國人的認知中產生負面影響,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提前關閉了一個關於法輪功的展覽。(附注34)
4、香港為確保公共利益嚴格法輪功入境管制
香港英文報The Standard 3月28日報導:香港為了八月的北京奧運會進行嚴格的入境管制,阻止了80%的臺灣法輪功成員申請進港參加人權活動。同時,2月,法輪功組織關於香港入境事務處拒絕百名臺灣法輪功成員在香港回歸十周年之際進入香港的司法復核申請被拒。(附注35)
5、加拿大《華僑時報》:魁北克上訴法院頒發判決書,駁回法輪功上訴判上訴無效(6月13日)
有關法輪功控告《華僑時報》官司敗訴後不服上訴一案,經2008年5月13日魁北克省上訴法院三位大法官判決駁回上訴無效,拒絕全體十八位上訴人的上訴,並責令上訴人負擔訴訟費用,費用包括訴訟預付款及以一位上訴人的上訴訴訟費約計十萬加元。(附注36)
6、澳大利亞《悉尼先驅晨報》:法輪功成員爬屋頂拒遣返
澳大利亞悉尼先驅晨報(Sydney Morning Herald)及澳大利亞聯合新聞社(AAP)5月27日報導,一名法輪功成員被澳大利亞移民部長、參議員克裏斯·埃文斯(音譯:Chris Evans)列入被驅逐名單,隨後開始採取極端行為。他與另一名中國男子爬到悉尼維拉伍德非法移民拘留中心(Villawood Detention Centre)屋頂,想以此逃避遣返回國。(附注37)
7、工人世界党:紐約華人對法輪功義憤填膺
6月15日,美國社會主義黨派“工人世界党”Workers World Party所屬報紙的官方網站Workers.org發表文章,就法拉盛事件進行報導,報導稱“現在,世界各地的人們都在想方設法幫助中國地震倖存者,而反動邪教法輪功則利用這場悲劇來攻擊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對於法輪功的無恥行徑,許許多多生活在紐約市的華人備感憤怒,並在曼哈頓的唐人街和皇后區的法拉盛與邪教進行對抗。”(附注38)
8、法輪功訴中華總商會再度失敗
2008年春節,三藩市中華總商會因法輪功暗藏“政治動機”,第三次拒絕法輪功參與三藩市中國農曆新年遊行。法輪功繼續就被拒一事上訴。6月,三藩市上訴法院進行裁決,支持三藩市中華總商會,根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認為“中華總商會有權拒絕接受法輪功傳播與他們要求截然不同的資訊。”法輪功同時也被中華總商會組織的其他街慶及花市活動排除在外。同時,由於法輪功對中華總商會的起訴,干涉了中華總商會的言論自由,根據加利福尼亞州一項懲罰原告的法律,法院裁定法輪功必須向中華總商會支付法律費用,總計約數十萬美元。(附注39)
9、法輪功看板擾民遭美科羅拉多州取締
美國知名報刊《GAZETTE COLORADO SPRINGS》9月23日報導,因當地居民投訴,2008年9月11日,美國科羅拉多州官員責令華裔居民Sue Bao將懸掛於其住宅之上印有“法輪大法好”字樣的巨幅看板迅速撤除,否則將上訴法庭。(附注40)
10、印尼雅加達時報:印尼關閉一法輪功廣播電臺
印尼雅加達時報(Jakarta Post)10月30日報導,印尼廖內群島省廣播委員會(KPID)和巴旦島調頻監測機構將關閉一家非法的法輪功私營廣播電臺Era Baru。(附注41)
11、法輪功奧克蘭聖誕遊行第八次被拒
11月30日,第75屆新西蘭奧克蘭聖誕遊行順利舉行,共有20多萬人參加了這個盛會,法輪功第八次與之無緣。最初,奧克蘭兒童聖誕大遊行信託基金正式拒絕了法輪功天國行進樂隊的遊行申請,表示聖誕遊行不會接納一個“家庭歡聚場合的操縱者”。為了迫使主辦方妥協,法輪功向高級法院提出訴訟申請,同時提出了一個臨時禁令,如果他們不能參加遊行,就要求停止聖誕遊行。11月26日,高等法院就此舉行一個全天聽證會。11月27日,奧克蘭高級法院頒佈裁決,正式否決了法輪功組織提出的“停止奧克蘭聖誕遊行”的臨時禁令。
此事件受到新西蘭眾多媒體關注,如《新西蘭先驅報》、網站stuff.co.nz、國家電視臺TVNZ、著名廣播電臺NewstalkZB等均有追蹤報導。
新西蘭著名主持人、專欄作家克爾·伍德罕姆(Kerre Woodham)11月23日、11月30日兩度在《新西蘭先驅報》發文對法輪功試圖通過威逼的方法參加奧克蘭遊行的卑劣行為表示不屑,並在奧克蘭聖誕遊行順利舉行後稱,“很高興看到遊行基金會採取了強硬態度,並沒有屈服於這個欺淩弱小的遊說團體,也同樣高興看到法官明察秋毫”。(附注42)
12、歐洲人權法院:俄將法輪功成員驅逐出境並未侵犯人權
法新社12月5日報導,歐洲人權法院週四裁決稱,一名法輪功練習者在俄羅斯尋求庇護失敗,俄當局把他驅逐出境並沒有侵犯他的人權。這名74歲的退休教授,只知道稱為Y某,2003年4月至2007年5月期間住在聖彼德堡,申請庇護失敗。他曾多次在許多場合聲稱,如果被送回中國,將會受到迫害。位於法國東北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的歐洲人權法院以證據缺乏為由,拒絕了Y某的訴訟,法院指出Y某的妻子已經告訴俄羅斯調查人員說他被驅逐出境後並沒有受到虐待。(附注43)
四、國際專家學者:“法輪功已經是世界性的邪教團體”
1、俄反邪教專家德沃爾金談邪教與法輪功(5月12日)
俄羅斯著名歷史學家、神學家及反邪教專家德沃爾金今天結束了對中國為期一周的學術訪問。他認為,“法輪功”已經是世界性的邪教團體,它的總部設在紐約,受李洪志的領導。“法輪功”的練習者無論是在中國生活還是在法國、美國,在其他國家生活,都不重要,對他們來說就屬於“法輪功”組織,不屬於任何國家。(附注44)
2、國際學者批判“法輪功”邪教
2008年10月13至14日,在烏克蘭首都基輔舉辦的“資訊極端主義:‘法輪功’的是與非”國際研討會上。來自美國、奧地利、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莫爾達瓦和中國等7個國家的30餘名學者在為期兩天的會議中從宗教學、法學、政治學、心理學、社會學、資訊傳播學等角度對“法輪功”組織的性質、特點和危害進行了剖析和鑒定。與會專家認為,“法輪功”是一個組織嚴密、具有破壞性的邪教組織,對社會和公眾構成嚴重危害,並且是潛在的暴力傾向組織;“法輪功”的教義明顯具有邪教特徵,“法輪功”煽動宗教間、社團間和公民間的仇恨,實施的是“資訊恐怖主義”。(附注45)
附注1:http://www.canada.com/ottawacitizen/news/story.html?id=1aeeb770-14d7-4e76-8af5-7198c6a680a6
附注2:http://www.radio-canada.ca/emissions/enquete/2008-2009/Reportage.asp?idDoc=67209
附注3:http://www.latimes.com/news/local/la-me-chinarose30dec30,0,4220803.story?page=1&coll=la-home-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