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1 14:49:32こいし

2011/10/21 會不會太超過



會不會太超過?

要看廣告的話我自然會去申請Google廣告,還可以賺錢。
要登廣告的話也至少放個有點藝文或是公益相關的宣傳。
要放廣告的話,就算目前站台經營不佳,或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最起碼應該要事先公告,或是舉辦捐款之類的活動,甚至是把廣告放在其他地方。
但廣告不能直接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啊......

官方Blog已經有一堆留言要出走的台長,包含許多人次超高的知名站台。
對於留言視若無睹就罷了,是真的要逼走更多的台長嗎?

細數一下:
最上面早就有三個廣告(右邊新聞不算)
站台兩側共兩個廣告(「贊助客戶」的三個PChome廣告先不算)
現在又加上中間三個廣告(老實講,左邊的隨機三篇日誌根本也不必放在旁邊)
加起來共個。我打日誌的頁面廣告加起來也只有個(新聞不算)。
要不要乾脆再放一個,就可以變成

......我懶的管了。
我是無所謂,只是廣告看多了也會不舒服。

小將 2011-10-23 16:39:29

+1
真的超級誇張的
越來越多
而且越來越顯眼
有種被入侵的感覺
真不舒服

正樹 2011-10-22 19:23:00

我也有去抗議囉
如果真的不被重視
那麼就大家一起出走吧

楊過小龍女 2011-10-22 15:58:08

寄人籬下時,
主人家大方提供住宿空間,
不擅自闖入應許之私人空間,
這不但是一種尊重,也是一種道德。
pchome露出真面目,支持您的抗議文,
大家一起讓pchome修正此惡劣行為。
http://mypaper.pchome.com.tw/llhc/post/1322537584#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