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7 09:33:20幻羽

**自戀者時代**

                                      **自戀者時代**

據考林斯英語詞典釋義,自戀的意思是對自己,尤其是外貌體態有著超乎尋常的關注、欣賞和愛慕。自戀者把自己當作愛慕對象,可以看作自愛的膨脹版,往往伴有對自身的重要性、能力、外表和舒適有超常的關注。 

自戀是多種性格特徵的綜合體,而這些性格特徵每個人都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但凡事走了極端,就成了病;自愛自重過度到了自戀的程度,就完成了量變到質變的飛躍,成了精神疾病:自戀型人格障礙(NPD)。

雖然每個人多少都有點自戀傾向,程度不一,但有些自戀是「過度膨脹的自信」,而自戀與自信的最大差異,在於前者完全沒有現實感,且對他人感受毫無同理心。

在這競爭激烈的世界裡,自戀不是有好處嗎?仔細聽聽這年頭的各種對話,你會常常聽到「競爭激烈」或「競爭力」。(「現在的競爭好激烈。」「如果那麼做,我們會缺乏競爭力。」)有時候,它甚至被拿來形容風格與品質。(「嘿,那件西裝很有競爭力。」)對於謀職、進大學、運動,大家都談競爭力。世人擔心國家無法在全球經濟中競爭,薪資高的工作機會會外流、減少,或者遭到刪除。在某些街坊鄰里,家長從小孩兩歲起就強調獲勝與競爭,試圖讓孩子進入最好的私立幼稚園。有些父母起步更早,購買以嬰幼兒為對象的「小小愛因斯坦」這種影音產品,或是在懷孕時就提早讓胎兒聽古典音樂。 

到了高中,對於獲勝的重視達到最高峰。大學入學的競爭變得十分激烈,有些學生甚至把高中的時間用來參加繁重的大學先修課程以及學測模擬考,還以高價聘請老師進行私人輔導,幫助他們寫出完美的入學申請論文。如今連某些州立大學都會刷掉四分之三的申請者。

有些家長「幫助」孩子競爭的作法,是幫孩子做功課和報告,甚至一路幫到大學畢業。

門診醫師指出,他們發現有愈來愈多的小孩遭受「重複施力傷害」(repetitive stress injury),而且年紀則愈來愈小,因為過去的世代通常進行輕鬆的即興運動比賽,現在的小孩從事單一運動的時間比較長,壓力也更大。

家長在孩子的運動比賽上發生爭執;二○○○年,美國就有一名父親在孩子練習曲棍球時打死另一名父親。 

如果將「自我欣賞」與「競爭力」這兩種美國的核心文化價值觀結合在一起,很多人便認為,對競爭而言,永遠把自己置於最優先的地位是有必要的。要是這有助我們取得領先,我們就有興趣,而如果它是像自我欣賞那麼好玩的事情,算我們一份。「找一個沒有自我的人來,」唐納.川普(Donald Trump)表示,「我敢保證那個人絕對是個窩囊廢。」

當我們的跨世代自戀研究在二○○七與○八年被媒體報導出來之後,許多人都反應說自戀有其必要,尤其是在一個競爭愈來愈激烈的世界。這又是美式文化將自我價值與自戀混為一談,而且逐漸認為不顧一切取得優勢是可被接受的另一個例子。

密西根大學的一名學生在網路上寫道:「進行這項研究的人又不必跟我們一樣每天面對那麼多競爭。為了成功,我們必須充滿自信,專注於自己。所以如果我們這一代比起先前的世代更著迷於『自我』,那也不是我們的錯。」

聖地牙哥州立大學三年級學生卡蜜兒.克拉斯比在《阿茲特克日報》上寫道:「比起從前,現在的大學生承受的壓力更大。我們如果要迎接、並超越自己面對的挑戰,方法就是對自己有信心。感覺自己與眾不同是一種很棒的自我激勵方式。」

來自亞特蘭大的二十七歲女孩羅蘭在《紐約時報》的評論版上寫道:「在一個人的生活與職業生涯中,自信與相信自己難道不是成功的基本要件嗎?如果那樣就叫自戀者,那我很驕傲身為自戀者。而且,也會很驕傲成為一個成功的自戀者。」

自戀者熱愛勝利的滋味 ,可是在大部分情況下,他們其實並沒有優秀到足以獲勝。例如,自大的大學生(實際上並沒有比自己認定的來得優秀)在大學待愈得愈久,成績就愈差。他們也比較可能中途輟學。在另一項研究中,基礎心理學不及格的學生得到最高的自戀分數,成績拿到A的學生則自戀分數最低。顯然自戀者對於自己表現的看法非常不切實際,在他們應該放棄這門課(或做點果斷的事情,像是用功讀書)時還停留在自己飄渺的幻想中。

換句話說,過度自信會造成反效果。這是有道理的;自戀者難以接受批評和從錯誤中學習。對於自己的缺點,他們也喜歡怨天尤人,但就是不檢討自己。第二,他們缺乏改進的動機,因為他們相信自己已經達成目標了:如果你就出生在本壘板上,何必還要跑壘?第三,過度自信可能導致表現不佳。如果你認為你知道所有答案,就沒有必要用功。接著你考試卻不及格,真慘。

自戀者也很喜歡自認為是個無所不知的萬事通,心理學家稱此為「過分宣稱」(overclaiming)。有一項研究請受測者回答一百五十道問題,其中包括三十個捏造的陳述。自戀者果然是一流的過分宣稱者――他們實在太聰明了,連不存在的東西都知道。……

古希臘的神話:美少年那喀索斯(Narcissus)在池水中看見了自己俊美的臉,於是愛上了自己的倒影,無法從池塘邊離開。「自戀」在19世紀左右開始被作為病理現象討論,弗洛伊德的論文曾對這一概念進行過深入分析。自1968年以來,美國精神病學協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在其《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中列出了「自戀型人格障礙」的分類。

今天的許多心理學家認為,自戀包括:以自我為中心、自吹自擂、自以為是以及對崇拜的需要。

儘管受社交網路加速形成的所謂「自戀文化」令人心驚,更令人擔心的可能是在生活中展現出極端自戀特徵的個人——他們總表現得像個贏家,似乎其他人都是輸家;他們違背社會規範,脾氣暴躁,彷彿自己有特權做任何事;或是羞辱那些有不同意見的人,如果受到挫折就憤怒地爆發,攻擊他人。

作為老闆或戀人,自戀者可能會令人難以忍受。他們要求對方表現完美、吹毛求疵,會很快摧毀對方最強烈的自尊。在自戀者管理的公司裡,人員流動很快;婚姻中一方是自戀者的,離婚率也很高。

臨床心理學家約瑟夫·伯戈(Joseph Burgo)指出,「很多誇張的自戀者都進入了政治、職業體育與娛樂業,因為這些領域內的成功可以令他們有充分的機會去展示自己的贏家身份,獲取他人的崇拜,鞏固自己作為一個優越個體的防禦型自我形象。」

他認為,自戀者在自己選擇的領域內可能極為成功,但是也非常難以相處或合作。

如果想知道自戀(narcissism)長什麼樣,曾幾何時必須到心理醫生診所去尋覓;但如今是社交媒體時代,似乎只需上網轉一圈,就可收獲一堆實例。 

心理專家認為這個感覺是靠譜的。原來蜷縮在心理醫生診所沙發上的自戀情結,如今儼然成了社交媒體的基本色調,社會交往中的常態。 

從心理和精神健康角度看,自戀之花到處怒放的情形堪稱空前。作為「自拍一代」的天然生存空間,社交網站上一項令人樂此不疲的活動應運而生:識別自戀。這一社會大潮近年來還催生了一批討論自戀問題的博客、論著和書籍。

承認自戀並幫助同類

有一個人叫杜鐸(HG Tudor),自稱英國頭號自戀者。他自述從兒時就意識到自己是自戀者,證據是,「我可以為了自己的目的操縱別人並從中獲得樂趣,但一直到大學畢業後我才聽說NPD,是我大學時的女朋友(學心理專業)告訴我的,她說我有自戀型人格障礙。」  後來,杜鐸被醫生確診患有NPD。

「我可以理解,因為我的智力和認知水平足夠高,也理解人們為什麼覺得我的行為對他們造成了傷害 — 但我不管,因為那樣才能滿足我的需要。」 

他還寫了幾本關於自戀的書,自費出版;同時在網上提供諮詢,一次收費70美元,內容是幫助那些認為自己屬於「他那類人」的人掌握「還擊」本領。

杜鐸的生意挺興旺。他覺得原因主要是自戀現象的普遍。他的看法是,「社會趨勢在改變,自戀的色彩愈發鮮明,這種環境也滋養了更多自戀者。」 

羅伯茨教授不認為自戀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瘟疫,根據他的分析,過去30年裏大學生裏自戀的現象其實是在下降。 

問題的關鍵在於,作為一種心理狀態和人格特徵的集合,自戀不難定義,但很難量化衡量。社交媒體肯定是鼓勵、滋養了有自戀傾向的行為。同時,人類對於自戀這件事的癡迷也在與時俱進。

男子對鏡自我陶醉  生而為我實在是大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