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3 05:18:48幻羽

※﹝緣起法的內容﹞+﹝流轉門與還滅門﹞+﹝三法印﹞+﹝三解脫門﹞※



                    ※﹝緣起法的內容﹞

緣起的定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簡單的,可解說為「緣此故彼起」。任何事物的存在──有與生起,必有原因。「此」與「彼」,泛指因果二法。表明因果間的關係,用一「故」字。彼的所以如彼,就因為此,彼此間有著必然的「此故彼」的關係,即成為因果系。此為因緣,有彼果生,故緣起的簡單定義,即是緣此故彼起。     

一切法的存在,都不過是原因條件的假合。存在的是結果,同時也是因;凡是可為因的,也必是從因所生。凡是假合的,它的本身一定是遷動變化的;它依因緣而存在,同時又與他法作緣,他法也遷流變化而存在。這種互相影響互相推動的關係,佛法簡稱為因果系。如一棵樹,有種子的因,水、土、日光的緣和合,而開花、結果。若是原因和助緣起了變化,樹的本身也就跟著變化了。同理,人的富貴、貧窮、賢明、不肖,都不是沒有因緣的。人依內心知見的正確、錯誤,引生行為的合理不合理,由此感招苦樂不同的結果,這是因果必然的現象。這因果的法則,是遍通一切法的。

在這「此故彼」的定義中,沒有一些絕對的東西,一切要在相對的關係下才能存在,這是佛陀觀察宇宙人生所得的結論。也就因此,悟得這一切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神造的。佛陀的緣起觀,非常深廣,所以佛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雜含卷一二‧二九三經)。

十二因緣- 經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等苦,乃至純大苦聚集」。這說明有情的生死苦迫如何發生。有情的生死流轉,即在這樣──十二支的發展過程中推移。這十二支,可以約為三節:

一、愛、取、有、生、老死五支:因愛染一切,故執取趨求,所以引起業果,不得不生,不能不死了。側重於「逐物流轉」的緣起。可見想長生不死或永生不滅,是永遠不可能的。

二、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說明現實身心的活動過程。有情的染愛,不是無因的,由於苦、樂、憂、喜等情緒的領「受」,所以引發染愛。染愛不但是愛著喜樂的,凡是感情掀動而不得不愛,不得不瞋,戀著而難以放下的一切都是。為「觸境系心」的緣起。

三、無明緣行、行緣識:說明生死流轉的根源。由無明的蒙昧,愛的染著,生識身即不斷的相續,不斷的流轉於生死苦海,苦因苦果,一切在無可奈何苦迫中,成為「純大苦聚」,這即是有情的一切。


                    ※﹝流轉門與還滅門﹞   

 一、依緣起的流轉門說有二個重點:     

無明緣行到生緣老死,好像有時間前後的,但這不是直線的前後,或螺旋式的前後,而是如環無端的前後。經中說此十二支,主要即說明惑(煩惱)、業(身口意)、苦。由惑業引生苦果,依苦果又起煩惱,又造業,又要招感苦果,惑、業、苦三者是這樣的流轉無端,故說生死是無始的。有情一直在這惑、業、苦的軌道相續流轉,有前後的因果相生,卻又找不到始終。像時鐘,一點、二點,明明有前後性,而從一到十二,十二又到一,也不知從何處開始。佛在這環形的因果相續中,悟到了因果間的回環性,所以說生死無始。故,因與果,是前後必然而又無始終的。如十二支作直線式的理解,那因更有因,果還有果,非尋出始終不可。佛說「生死無始」掃盡了上帝(主宰)創造的神話。     

佛法是在彼此關涉的和合中,前後相續的演變中去體會的。這流動的和合相續的因果必然程式,與一般所說的──從豆生豆、從瓜生瓜的因果不同。佛沒有說無明緣生無明,而是說無明緣行。古人說緣起因果,是「約位」說的,也就是在和合相續的一一階段上說的。這等於現代社會學者,把幾千年歷史的演變,劃成若干時代。然工業時代,也還是有種莊稼的;農業社會,也不能說沒有漁獵生活。所以,名色階段也有識,六處中也有名色,每一階段都可以有(不一定有)其它的。只不過,從一一階段的重心、特色不同,分作多少階段。佛法本是依人而立,十二支只是去說明不同的階段罷了。知此,佛法的因果觀,才會契合組織的、流動的(即無常、無我的);否則容易流為庸俗的自性因果。   

 二、緣起的還滅門:     

探究諸法的原因,發見緣起的彼此依待特性,前後程式的必然性。從推因知果,達到因有果有,因生果生的必然關係。但佛法求知人世間的苦痛原因,是為了設法消除它。所以,流轉門說,乙的存在,是由於甲的存在;現在還滅門中反轉來說,沒有甲也就沒有乙。如經上說:「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所謂無明滅即行滅,....,生滅即老死憂悲苦惱皆滅,純大苦聚滅」。     

所以,緣起論的相生邊,說明生死流轉的現象;還滅邊,開示涅槃的真相。涅槃成立於生死苦迫的取消,是從因果現實而顯示出來,這與一般宗教的理想界,光靠信仰與想像,不能給以事理的說明,實大有天淵之別!     

因為緣起的有為生滅法,本是從眾多的關係而生起的。既從因緣關係的和合而生起,他決不會永久如此的。如除息眾多的因緣,如無明、愛等,不就能顯出一切寂滅性嗎!所以涅槃的安立,即依於緣起。這在大乘經中,稱為諸法畢竟空。諸法終歸於空,《阿含經》說為終歸於滅。歸空與歸滅,是沒有什麼不同的。如波浪的相續不滅,並非浪性的不滅,一一浪是本來會滅的。如動亂的因緣離去,波浪即平靜而恢復了水的本性。浪的趨於平靜,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所以佛依緣起說涅槃,也是理所當然的。     

佛法的涅槃,不是什麼形而上的、神秘的,是依於經驗的;從經驗出發,經理性的思辨而可以直覺體驗的。這立論於緣起的涅槃觀,必須深刻而徹底的體會,切不可離開現實,專從想像中去摹擬他!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順觀(流轉門) ─ 無明緣行,行緣識     

緣起觀─ 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逆觀(還滅門) ─ 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 
       

                    ※﹝三法印﹞    

三法印,為佛法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的,也不是了義法。反之,若與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說,也可認為是佛法。     

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為法印。三法印的名稱,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也有于諸行無常下,加「諸受皆苦」一句,這就成為四法印了。苦,是覺者對於有情世間的價值判斷,僅是諸行無常印中的含義之一,從事理的真相說,三法印就足夠了。三法印,是於同一緣起法中體悟有此三性,無論學者的漸入、頓入,三法印有著深切的關聯,不能機械的分割。    

佛說真理的軌律,有三:     

一、諸行無常     

「行」是運行或存在。從前後延續的時間上,說明宇宙人生的一切事物,時時刻刻都在不斷的遷流變化。在這千變萬化、動轉不停的現象,其中沒有什麼永恆不變的東西,沒有任何固定不變的存在,就是「無常」。雖然似乎世間有暫住或安定的狀態,但從深智慧去觀察時,即使是一剎那,也還是在變異中。萬象只是流動的過程而已,無始也無終。所以,「無常」是一個事實:個人的生老病死,社會國家的興亡乃至日月星宿的成、住、壞、滅,都是無常。     

無常的理由:本來,一切法都在變動,一般人多少也可以知道。但是,人們總不能徹底,總想要有個常性才好,或以為生滅無常現象的背後有個常住的實體,或以為某分是無常,某分是常(如唯心論者之心)。以佛法看,不管內心外物,一切都是無常的。     

1.以時間顯示無常:「雜含」說:「過去未來色無常,況現在色!」佛法上過、現、未之分別是:已生已滅的叫過去,未生未滅的叫未來;現在只是過去與未來的連接過程;離過、未,現在不能成立。過去已滅,未來未生,現在息息流變,根本沒有一個單獨性的現在,表示常性的不可得。     

2.以因緣顯示無常:「雜含」說:「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雲何有常!」諸行是依無常因生的,所以無常,一般人雖談因果,但總以為推之最後,應該成立一個常在的本因。佛則說:凡是因緣法,必定都是無常的。因果的關係是不即而不離的,所以,因無常,果也必然的無常。一般人對於色法,還能知道它的變動不居,偏偏對於心法,反而不能了達其無常,這是為什麼呢?佛法說:這是我見在作祟。一切無常,連心也無常,豈不是沒有我了嗎?它怕斷滅,滿心不願意。所以,在眾生看來,法法可以無常,推到最後自己內在的這個心,不應再無常了,它是唯一常住的。循著這思想推演,終可與唯神論或唯我論、唯心論相合。佛法則認為,心與色同樣的無常,故經說:「心意識日夜時刻須臾轉變,異生異滅,猶如獼猴」。色法尚有暫時的安住,心法則猶如獼猴,是即生即滅的,連「住」相都沒有,可說是最無常的了。對這色心同樣無常的道理,假使不能圓滿的理解接受,必然要走上非無常非無我的反佛教的立場。 

二、諸法無我   

一般人總以為事物上有一個獨立存在的東西。依佛法說,存在的事物都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假相,其中沒有什麼可以獨立自存的。如一幢房子,看來好像整然一體,但仔細分析,房子是由眾多磚瓦木石所合成的。五指伸開來,拳還能存在嗎?這從彼此依存的空間上,說明了物體是因緣生的,只有假相,沒有實體。就是分析到了一微塵、一電子,也還是因緣的假相,沒有什麼獨存的個體。     

印度傳統的、新起的宗教,每以為生死五蘊身中,或離五蘊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為有情是緣起的有情,依緣起說,不能不是無常、無我的。無常即是變化不居,換言之,即是生而必滅的。     

佛說有情,只是蘊界處的假合現象。所謂自我,是有情迷妄的錯覺,並不存在。神學家所計執的「我」,是「主宰」義,能自主、能支配、控制一切的。換言之,「我」是不受身心(或其它因緣)所規定,卻能決定身心的。人以為萬物中有不變的我體,或精神作用中有靈魂等,這些都來自于「永久自我存在」的要求,在客觀上,萬象是依因緣結合而成的一有規律的發展,並不是由於靈魂的托胎或一個不變的實體在作祟。如冰融化變水,水蒸發變水蒸氣,水蒸氣又形成雨水,水遇冷又結成冰的過程。當然,因緣中有主因和次因(助緣),而我們把主要的因素,當作是不變的東西,這是來自於我們主觀上的固定觀念,並無客觀的實在性可得。     

我們精神界的心,也是因緣和合的一群作用、狀態;我們的意志或記憶力,也是會變的,這些都沒有固定的我可求。所謂不變的意志,不過是指主要傾向而說,意志本身,也無本體或不變的自性可得,甚至執著力最強的異熟識,到了菩薩第八地以後,還是會消失的。因此,心識的本質,是無實體的、無我的,而心「相」只是一種「執念」或「願力」的因緣相或妙有現象而已。一切法,只是因緣和合的連續狀態,沒有實體、沒有固定的我、沒有形而上的主宰,故說「諸法無我」。     

有關「無我」的經文:「雜含」:「唯有空陰聚,無是眾生者」。佛分析有情為五蘊,而後一合相的我執則不生。但有者不能徹底領會,以為色等各蘊還是實有,這樣我執仍有安立的據點,我執仍舊破不了。故佛又說:「色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說色蘊,若執我的量大,則色在我中;如執我的量小,則我在色中(如我與蘊同量,則是即蘊我了)。對這不即蘊又不離蘊的我執,佛陀破之,蘊不在我中,我也不在蘊中,故說「不相在」。這在各蘊的當體上說無我,比一般分析為五蘊而後我不可得的無我觀,要深刻得多了!   

無常、苦、無我的反面,就是常、樂、我。根本佛教時期,正是婆羅門教發展到梵書、奧義書的階段,是梵我思想發揮成熟的時代。梵我是宇宙的大元,也是人生的本體;奧義書學者的解釋,雖極其精微玄妙,但扼要點不外說這梵我是常在的,妙樂的,自在主動的。他們依這梵我來說明宇宙與生命的現象。同時,經過某種宗教行為,把這常樂自在的梵我體現出來,就是痛苦的解脫,依之建立常樂的涅槃。釋尊平日不和他們爭談這些玄虛的理論,針對著他們想像中的常、樂、我,拿出現實事相的無常、苦、無我,迫他們承認。釋尊的立場,是絕對反婆羅門的。對這,我們應該切實認識!     

三、涅槃寂靜    

涅槃,是諸法的寂滅性。涅槃寂靜,是依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而體驗到的。這說明一切事物的動亂差別,都是歸於寂靜平等的。這如在波浪的相互推動激蕩中,了知水性的平靜一樣。波浪是因風而起的,風若停息下來,水自歸於平靜。但這平靜不必要在風平浪靜的時候,就在波濤洶湧動盪不停的時候,水的本性還是平靜的。有情如能在人我、是非、好壞、苦樂等動亂萬千的流轉當中,親證涅槃的平等寂靜,則得生死苦迫的解脫。   

所以涅槃之滅,要在現實的事事物物上,一切可生可滅、可有可無的因果法上,觀察它都是由因緣決定,自身無所主宰,深入體認其當體空寂;空寂,就是涅槃。     

但有情依蘊、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說是我嗎?佛法說:正因為有情倒執有我,所以起惑造業,流轉不息,我執即是流轉動亂的根源。如悟解無我,沒有了這動亂的因,即惑、業不起,當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涅槃。

﹝三法印的縱橫無礙﹞

一、三法印的次第

佛但為聽聞某義而不悟的眾生,於是更為解說,因而有次第的三法印。在佛教發展的歷史中,也是初期重無常行,中期重空無我行,後期重無生行。如佛說「諸行無常」,而拘泥於事相的人,不能深解,只能因生滅相續的無常相而起厭離心,不能因常性不可得而悟入法性寂滅,那末,佛就再說「諸法無我」印。

經說:「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說明了世間的快樂,隨時變化,不可能永遠保有,故本質上是苦。如人先富貴而後突然貧窮,所感受的痛苦更大,故樂受是不徹底的。至於常人的無記舍受,乃至禪定境界的輕安、喜悅、不苦不樂的舍受等,都不能保持長久。如說無常變化則對苦的認識不夠深刻,因樂可變苦,苦也可變樂。

在此說的「苦」,是指一切不可能永遠保有,一切不徹底的,終究要毀滅的,故說:「無常故苦」。此說的「無我」,純從無常的觀點出發:有情對於無常變動故苦,苦就要求解決,對好的就追求,不好的就拒離,這離此求彼的意欲,即是痛苦。苦,等於不得自主、自在,不自主即無我。「我」,是主宰義,內有一自在者,能自主而控制裁決一切法的。事實上,正好相反。故從有情上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然後,離我,我所見而證涅槃。如「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三法印,不但是真理的三種定律,而且是修行的三種過程。

二、上面從無常、無我而悟入涅槃,也有直從無常說到涅槃。

如「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有情也好,器界也好,都在滅的過程中前進;一切是本性寂滅的,體證到本性滅,就是涅槃。又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無常是生滅義,生者必滅,一切確都是滅盡之法。雖生者必然要滅,但一切痛苦依此生生不已而存在,確是事實。佛法就是要在這生滅不已(生死流轉)之中,設法使它滅而不生,以之解決一切苦迫。「滅」,不是佛法的故意破壞,它是諸法本來如是的必然性(法性自爾)。因有了某些因緣連系縛著了,所以滅了之後又要生;現在把連系截斷,就可以無生滅(消除生死苦迫),而解脫了。

依無常深義,即了知法法如空中的閃電,生而即滅,剎那生滅不住,而一切無不歸於平等寂滅的。佛說:「若人生百歲,不見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能得見之」!佛說無常滅,意在使人證知常性不可得,而悟入不生滅的寂靜。  

﹝三法印的統一﹞

一、從無我貫通(緣起的無實性):

凡是無常的,即有為法,即生、住、異、滅的。涅槃是無為法,無為是不生、不滅的。生滅的與不生滅的,如何統一?     因此古來某些學派,為這二者的矛盾所困惱。看重無常,將涅槃看作無常以外的;重視涅槃常住的,又輕忽了無常。這樣,佛法的完整性,統一性,被破壞了。其實三法印是綜貫相通的;能統一三者的,即著重于三法印中的諸法無我印。

諸法,通于有為與無為,從有為無為同是無我性去理解,即能將常與無常統一起來。諸法的無我性,可從緣起法去說明。緣起法本通兩方面說:一、流轉的因果相生,即是無常;二、還滅的因果寂滅,即是涅槃。所以緣起能貫徹這兩端;緣起是無我性的,無我也即能貫通這兩端了。

諸法的無我性,可從緣起法來理解:一切法因緣和合,所以能生;因緣離散,所以一切法歸於滅。看起來,似乎有什麼實體在那裡生滅,其實並沒有實自性的生滅。如真是實有的,就不能生,也不會滅了。故從一切法的相生還滅,了知它本來無我、無自性。一切法都是緣起的,無真實性,故生非實生,滅非實滅。緣起法的歸於滅,不是因緣離散才是滅,當諸法生起存在時,由於了無自性可得,當下即是如幻如化、本性空寂。所以,生滅無常,即是空無我的,空無我即是不生不滅的;不生不滅即是生滅無常的。這樣,無我,就貫徹三印了。

從緣起無我的深義去瞭解:法的生起是幻起,還滅是幻滅,生滅無常而本來空寂。所以佛弟子證得涅槃,不過是顯出諸法實相,還他個本來如是。

三法印,那裡是隔別對立而不可貫通呢?

二、一實相印貫穿三法印

因人的根性不同,故通達真理的過程也有點不同。聲聞乘依無常、無我而體證涅槃。大乘菩薩,只一「空」字,就把三法印統攝起來。大乘學者,立足于空相應緣起,所以知:     

(1)一切法是千變萬化的幻有,沒有不變性的東西,沒有常性可得,則知「諸行無常」。從「否定不變性」說,即是空。

(2)一切法是相互依存、眾緣假合的,故沒有獨存性的東西,則知「諸法無我」。從「否定獨存性」說,即是空。

 (3)涅槃,即生滅自性不可得,沒有實生實滅的東西,從「否定實在性」說,即是空。     三法印從否定方面說,即是顯示空義,所以,無常性、無我性、無生性,即同一空性。空,不離因果事物而顯;空即是一切法的無常變化、無我不實,自性寂滅。「智論」說:「觀無常即是觀空因緣,如觀色念念無常,即知為空。....空即是無生無滅。無生無滅及生滅,其實是一,說有廣略」。一實相印貫穿三法印。只不過小乘多說三法印,大乘多說一實相印(空)而已,在本質上是沒有什麼差別的。因為真理不應該有兩樣,也不可能有兩樣。


                    ※﹝三解脫門﹞

佛法依「聞」、「思」、「修」,說明返迷啟悟的實踐過程。「法印經」所說的三解脫門,重在「修慧」。三解脫門,可說是三法印的實踐方法。佛說三法印,每一法印都能開顯正覺的內容,離執證真。依無我而悟入的,即空解脫門;依涅槃寂滅而悟入的,即無相解脫門;依無常而悟入的,即無願解脫門。

一、空解脫門

修行的方便是:「如實觀察:色是苦、空、無常,受、想、行、識是苦、空、無常,當生厭離,住平等見」。

觀察的對象,是色(物質)、受(領納)、想(取像)、行(遷流造作)、識(了別)。色是物質。受是內心觸對境界時的情緒反應。想是內心對境的表像作用。行是內心的對境,經審慮、決定而動身發語的行為,即意志作用。識是主觀的心識。總稱為五蘊。依佛法說,我們的身心世界,不外乎五蘊而已。對五蘊,應這樣的觀察:

五蘊是無常:身心的一切,都在生滅變化中,無有常性可得。五蘊是苦:身心一切都在無常變化,作不得主,不能永久保有,如生、老、病、死等人生不能避免的事實。五蘊是空:一切依因緣而生滅,依因緣而動亂,從因緣起的,所以都空無自性。這樣的觀察是如實觀察,經如實的觀察,則對充滿矛盾苦迫的世間,自然不生愛染心,趣向於出離相對界,而住於無自性空的平等正見。

更進一步說明:「諸蘊本空」。觀五蘊為無常、苦、空,不是主觀的顛倒妄想,而是諸蘊的本性如此。既然本性空,為什麼生起?「由心所生」。心是迷妄的「有取之識」,在五蘊中,起著主導的作用。由於心識的執取、愛染,所以起煩惱、造業,感得世間的生死。如因夢心而有夢境,因夢境而起夢心,一直迷夢不覺一樣。若能如實的觀察,通達法性空而無所取著,則迷妄的心識不生,也就不起煩惱、造業、造作諸蘊,這就是解脫了。這樣的修習趣入,名「空解脫門」。     

二、無相(無想)解脫門 

如能了達五蘊本空,就得解脫。但如果觀五蘊本空,而觀慧中還存有空想(空的意象),就應進修無想解脫門。如實觀察,要在正定中,止觀雙運,才能深入。     我們的一切知見,不離六根、六境、六識。六根所取的境相(六境),是色、聲、香、味、觸、法;而現起的境相,就是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法想。現在如實觀色等一切境相,如三災起一樣,一切歸於滅盡。一切境相滅盡,那觀心中的一切法(有)想,也就不起。法想所攝的空想,也不再現起,那就入無想解脫門。一切想不起,所以知見清淨━不起虛妄知見,而得清淨的法眼。內心的貪瞋癡,是依六塵境相而起。得了無想解脫,貪瞋癡也就無所依而滅盡。這樣,外離六塵想,所以不起我所見;內離三毒,故不起我見。我見我所見不起,一切執見也就無所依而不起了。這就到了截斷生死根本━我見我所見,到大解脫的境地。   

 三、無願(無作)解脫門     

如深入無想解脫門,就可以一了百了。如有雖離一切境相,離我我所見,而於觀心還有所著的,即內在的自我愛(生死根源之最深處),沒有淨盡。所謂「餘(我)慢未盡」,還有生存的微細愛染,那就須再入無作解脫門。故經說:「離我見已,即無見、無聞、無覺、無知」,不再起一切妄識。為什麼妄識不盡呢?因執妄識為自我而有愛染;有愛染,就有思願,有造作,而生死不得解脫。應如實觀察:這些妄識都是依因托緣而生起的。能生的因緣,都是無常的;所生的妄識,當然也是無常的,還有什麼可愛著的呢!這樣的返觀妄識,如石火電光,生滅不住,即生即滅。進而照見妄識,生無從來,滅無所去,契入不生不滅的境地。這樣的一切不可得,識也不可得;悟入妄識性空,則無所愛染,不再造作,名「無作解脫門」。到此,證知一切法畢竟清淨;於一切法無所著,而得大自在、大解脫;證入了「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的空性。

總說:依內容立名說:無自性以離見,名空;離相以息分別,名無相;離取著以息思願,名無願。依偏勝說:由無我而悟入,名空解脫門;由涅槃悟入,名無相解脫門;由無常悟入,名無願解脫門。依淺至深說:悟五蘊本空,但還有空想者,為此而說無相解脫。雖達境無相,而心還有微細愛染故又說無願解脫。雖觀察的方便不同,而所觀的實相(空性)一樣,故每一門都是可以直通解脫的。所以說:「三解脫同緣實相」,三解脫門是平等一如的。

菩薩不但是道智,而且是道種智,這是一般所不大注意的。真正的大乘慧學,不但重視觀境與生活的相應,理性與事相的統一;而且能夠博通一切世學,容攝無邊微妙善法,使一切世間學,無礙於出世的佛學,並成為佛法利益眾生的善巧方便。

如實觀照「如實」兩個字的意思,就是照它“原來”的樣子,當下如何,即照著當下的因緣,去“看”(觀察)著“它”無論是喜怒哀樂。

當你觀照身心的當下,必須不迎不拒、不取不舍、不下判斷、不下結論,變成客觀的觀察者(只負責覺知),如此才能“照見”五蘊的實相。心經說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這是直接契入法性空寂的觀照法,對一般人是很難瞭解的,必須先有法住智,否則只能產生對治的功能,而無法達到見法的效應。雜阿含經說,先得法住後得涅槃,就是此意。

什麼是“法住智”,就是“緣起”的正見,唯有知緣起,才是真“正見”,才能了知生死煩惱之因,因果的必然性,法的必歸於滅,這些知見之確立,是得涅槃智的先決條件,所以上課聽聞熏習,目的就是要建立緣起的正見,聽聞,思維,抉擇,在此階段。(緣起是甚深複甚深的)

緣起正見的重要,就如電腦的軟體程式,影響電腦的功能,程式如果是正確的,功能不會不相應,錯誤的知見(無明),才帶來貪瞋癡的煩惱,若知見是正確的,自與解脫的正道相應,可見正見的重要。

觀照是理論的實踐,如實觀照為什麼要六個口訣,為了避免慣性的思維模式,大眾依據的是過去知識,經驗的認知,都是主觀的我見,超越主觀而變成客觀的觀照,才能認清真相,先作為純粹的觀察者,才有看清“我”的真相的可能,你必須是觀察者而不是造作者。

過程中,你會發現慣性的威力,你會很容易落入“想”,而不是“看”著它(自己的身心當下),「想跟看」的作用完全是不一樣的,“想”是落入過去與未來,而“看”只有當下,生命只有當下
修行只能在此悟入。

你會發現保持覺照是不容易的,你必須只是“看”,而不是落於慣性的“想”,無論任何的身心變化,都只是“看”著它,只是覺知(發現或瞭解),而不干涉對治,這就是如實觀照的基本方法。

看起來很平凡又不稀奇,一般的直接反應是這有什麼用?這不是用來推理討論的,而適用於實踐體驗,只有實踐者才能體驗它的奧妙,如果你尚未嘗試,也不要太快下判斷與結論。

那麼它有什麼功效?一個已建立緣起正見的人,觀照中本然的會起相應的作用,它有兩個層次,一、較淺的受用是對治的功能,照見的當下,喜怒哀樂的情緒當下止息,可以作為佛來佛斬魔來魔斬的尚方寶劍,一試便知,這還是有為的對治。二、深徹的體證法性的寂滅,所謂見滅得道,這才是真正的目的,諸法實相的體證,才能體達本來如此的真相,才能如如不動的安住,貪瞋癡的煩惱不再相應。

實踐的過程,雖不刻意的修定,而定心自在其中,雖不刻意斷除煩惱,而煩惱淡而不起,如實觀照之下,戒定慧涵蓋其中,隨著各人的用心不同,所以也會有不同的受用,知見建立得越正確,受用越深越快,知可以助行,行可以證知,知行相輔相成,隨著精進度而提升,必然功不唐捐。

這不分出家在家,不分男女,不分貧賤,平等平等,在生命活著的當下,行住坐臥中任何因緣都能修驗,這就是契入三法印或一實相印的平凡的方法,沒有神奇的境界,也沒有神秘的感應,祇如阿含經說的“如實知”而已。

    (以上*體方*法師--解脫之道《四聖諦與緣起與大乘不共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