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09:00:00蒙福

傳福音見證神的原則

福音見證神的原則
(1)必須明白傳福音見證神是所有信神之人的本分,是天經地義、義不容辭該順服、接受的;
(2)必須根據神話把神的末世作工見證得清楚透亮,重點交通關鍵性真理,解决攔阻人接受神作工的主要觀念與難處;
(3)對每個綫索都要認真分析研究,制定可行方案,力求達到打開局面的最佳果效;
(4)必須選準可傳對象,靈活采用多種智慧方式,只要不違法不犯罪怎樣能多得人就怎樣實行;
(5)必須仰望聖靈作工隨從聖靈引導,根據各國的制度、法律與規定采取合適的方式,可采取靈活的直傳、隨傳或實行「大幫轟」傳法。
相關神話語:
作為人類中的一員,作為敬虔基督徒中的一員,我們都有責任、有義務為完成神的托付而獻上我們的身心,因為我們的全人都是從神而來,都是因神的主宰而有的。若我們的身心不是為了神的托付,不是為了人類正義的事業,那我們的靈魂將愧對于為神的托付而殉道的人,更愧對于供應我們全部的神。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神主宰着全人類的命運》
我現在賜給你們的高過摩西,勝過大衛,我也要求你們的見證高過摩西,你們的言語高過大衛。我給你們百倍,我也要求你們還給我百倍,要知道,賜人類生命的是我,接受我生命為我作見證的是你們,這是你們的本分,是我臨到你們而且是你們當為我做的。我將我的一切榮耀都賜給了你們,我將以色列選民未曾得着的生命賜給了你們,你們理當為我作見證,理當為我獻青春、捨性命。我將我的榮耀賜給誰,誰就得為我作見證,為我捨命,這是我早命定好的。我的榮耀賜給你們是你們的福氣,將我的榮耀見證出去這是你們的本分,你們若只為着福氣而信我,那我的作工便無有多大意義,而且你們也并非是在盡你們的本分。以色列人看到的只是我的憐憫、慈愛與偉大,猶太人看到的僅是我的忍耐與救贖,他們僅是看見我的很少很少的靈的作工,甚至他們所明白的僅是你們所聽見、所看見的萬分之一,你們所看見的超過他們中間的祭司長。你們今天明白的真理高于他們,你們今天看見的多于律法時代的,也超過恩典時代的,你們經歷的更超過摩西與以利亞。因為以色列人明白的僅是耶和華的律法,看見的僅是耶和華的背影;猶太人明白的僅是耶穌的救贖,得着的僅是耶穌賜給的恩典,看見的只是猶太家族中耶穌的形像。今天你們所看見的有「耶和華的榮耀」「耶穌的救贖」與我今天的所有作為,又親耳聽見我靈的説話,領略了我的智慧,認識了我的奇妙,得知了我的性情,而且我將我經營計劃的全部又告訴給你們。你們看見的不僅是慈愛、憐憫人的神,而且看見了滿有公義的神,看見了我的作工奇妙,也認識了我滿載烈怒、威嚴,更知我曾將震怒倒在以色列之家,今天又臨到了你們。你們明白我在天的奥秘超過以賽亞,又超過約翰,你們比歷代聖徒更知我的可愛與可敬。你們所領受的不僅僅是我的真理、道路、生命,而是高過約翰的更大的异象與啓示;你們明白了更多的奥秘,也看見了我的本來的面目;你們接受了我的更多的審判,對我的公義性情更有認識。所以説,你們生在了末世,但你們明白的是先前的與以往的,也經歷了今天的,而且是我親自作的。我對你們的要求并不過分,因我給你們的太多了,你們在我身上看見的也太多了,所以要求你們向歷代的聖徒為我作見證是我的唯一心願。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論到「信」,你怎麽認識》
我在地上作工的宗旨人都得明白,就是我作工最終要得着什麽,我要作到什麽程度才是工作的終點,人跟我走到今天若不明白我作的工作到底是什麽,那不是白白地跟我走了一趟嗎?人跟隨我,當知道我的心意是什麽。我作工在地上幾千年,到了今天,我仍是在這樣作着我的工作,雖然我的工作項目特别多,但我作工的宗旨仍是不變,就如我對人雖然滿了審判與刑罰,但我仍是為了將人拯救出來,仍是為了將人作成之後更好地擴展我的福音,更好地擴展我在所有外邦的工作。所以,今天在很多人早已大失所望之時,我仍在繼續着我的工作,仍在作着我該作的工作來審判、刑罰人。儘管人都不耐煩我説的話,儘管人都無心去理睬我的工作,但我仍在作着我分内的工作,因我作工的宗旨不會變化,而且我原有的計劃也不會打破。我的審判是為了人更好地順服,我的刑罰是為了人更好地變化,我所作的雖都是為了我的經營,但不曾有一樣作工是對人無益的,因我要將這些在以色列以外的邦族都作成猶如以色列一樣的順服,作成真正的人,使我在以色列以外也有立足之地,這就是我的經營,是我在外邦的工作。到今天仍有許多人不明白我的經營,因為人并不關心這些,而是關心自己的前途與歸宿,不管我怎麽説,人仍是對我作的工作漠不關心,只是一心關注着自己明天的歸宿,就這樣下去怎能擴展我的工作呢?怎能將我的福音傳于天下呢?你們當知道,我的工作擴展之時,我要將你們分散,我擊打你們猶如耶和華擊打以色列各支派一樣,這一切都是為了我的福音遍及全地,為了將我的工作擴展外邦,使我的名被大人、小孩都尊為大,在各邦各族之人的口中都能稱頌我的聖名。在這最末了的時代,讓我的名能在外邦中被稱為大,使我的作為被外邦中的人看見,且因我的作為而稱我為全能者,讓我口之言早日得着成就。我要讓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不僅是以色列人的神,我也是外邦各族之人的神,哪怕是我咒詛的邦族。我要讓所有的人都看見,我是所有受造之物的神,這是我最大的工作,是我在末世作工計劃的宗旨,是我在末世所要成就的唯一的工作。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擴展福音的工作也是拯救人的工作》
你能用具有時代意義的合適的語言,將神在每個時代發表的性情具體地表達出來嗎?你經歷神末世的作工,你能把神的公義性情具體地説出來嗎?能把神的性情見證得清楚準確嗎?你將怎樣將自己的看見與經歷告訴給等着你牧養的那些飢渴慕義的、可憐的、貧窮的、虔誠的宗教信徒?等候你去牧養的人將會是什麽樣的「人物」呢?你能想象得到嗎?你肩負的重任、你的托付、你的責任,你都知道嗎?你的歷史使命感何在?你將怎樣做好下一個時代的主人?你的主人翁的感覺是否强烈?萬物的主人怎麽解釋?真是生物與世界的所有的物質的主人嗎?你對下步工作的進展怎麽打算?等着你去牧養的人該有多少?你的任務是否很重?他們貧窮、可憐、瞎眼,不知所措,落在黑暗之中哀號,路在何方?多麽渴慕光明猶如流星一樣,突然降下來驅散這將人壓抑了多少年的黑暗勢力。苦苦巴望,日思夜想,有誰盡都知曉?這苦難深重的人竟然在光劃過之日仍被囚禁在黑暗的監牢裏不得釋放,何時不再哀哭?這些從未有過安息的脆弱的靈竟這樣慘遭不幸,無情的繩索、凝固了的歷史早將其封鎖在其中,哀哭之聲誰曾耳聞?愁苦之態誰曾目睹呢?你可曾想到神的心何等憂傷着急,怎忍看着親手造的無辜的人類遭受這樣的折磨呢?人類畢竟是經受過毒害的不幸者,雖然今天幸存下來,但誰知人類早已經歷了惡者的毒害。難道你就忘了你是受害者中的一個嗎?你不願因愛神而努力地將這些幸存者都拯救回來嗎?不願獻上自己所有的力量來還報那愛人如愛自己骨肉的神嗎?你到底是怎麽認識被神使用來度過自己不平凡的一生的?你真有心志、有信心活出一個有意義的「虔誠的、事奉神的人」的一生嗎?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論到以後的使命,你當怎麽對待》
廣傳福音的目的是為了什麽?從這步工作開始時就一直講,神這次來作工作是開闢時代,帶來一個新的時代,結束舊的時代,這個事實現在在咱們這些人身上已經看到了,也已經實現了。就是神作了新的工作,這些人已經接受了,已經從律法時代、恩典時代走出來了,不再看聖經,不再活在十字架之下,也不再呼喊救主耶穌的名,而是禱告現在神的名,同時接受神現在發表的話語作為人活着的生存原則、方式還有目標。從這層意義上來看,這些人是不是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那更多的没有接受這個福音、没有接受這些話語的人活在什麽時代?他們還活在恩典時代。現在你們這些人的職責就是把他們從恩典時代帶出來,讓他們進入這個新的時代。那你光靠禱告呼喊神的名就能完成神的托付嗎?光傳講幾句神的話行不行?肯定不行,這就需要你們所有的人都有負擔去擔起傳福音這個本分,廣傳神的話,去傳揚,去擴展。什麽叫擴展?就是在你們這些人以外傳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知道神作了新的工作,然後把神的話傳給他們,用你們的經歷去見證神的作工,把他們也帶進新的時代,這樣他們就跟你們一樣了。神的心意很明顯,他不僅僅是讓你們這些聽到他話語而接受跟隨的人進入新的時代,他是要引領整個人類進入新的時代,這是神的心意,是現在跟隨神的每一個人都應該明白的一條真理。神不是帶領一撥人或者一小族人進入一個新的時代,而是要帶領全人類進入新的時代,要達到這個目的就得廣傳福音,用多種方式、多種途徑去廣傳福音。
——摘自《基督的座談紀要·做帶領工人選擇道路太關鍵了 一》
要想合神使用,對神的作工得有認識,對神以前的作工(舊約、新約)也得有認識,對今天的作工更得有認識,就是對六千年的三步工作都得有認識。若讓你傳福音,你對神的作工不認識就没法傳。若有人問你「聖經是怎麽回事,舊約是怎麽回事,耶穌當時作的工、説的話是怎麽回事,你們的神是怎麽説的?」你如果説不出聖經的内幕,他們就不服氣。當初耶穌跟他的門徒也談了許多舊約的事,他們看的都是舊約,在耶穌釘十字架以後幾十年,人才寫出聖經的新約。你們傳福音主要是掌握聖經的内幕及神在以色列作的工作,就是耶和華作的工作,還得了解耶穌作的工作,這都是所有的人最關心的問題,這兩步工作的内幕他們都没有聽説過。傳福音時先不談現在的聖靈作工,這步工作他們够不上,因你們追求的是最高的,就是認識神,也就是認識聖靈作工,除了這兩方面再也没有比這個更高的了。你如果先談高的他够不上,因為誰也没有經歷過這樣的聖靈作工,這樣的作工史無前例,人不容易接受。他們所經歷的都是以前老舊的東西,偶爾有點聖靈作工,他們經歷的不是聖靈現時的作工,經歷的也不是神現時的心意,他們還是按着那些老舊的實行法實行,没有一點新亮光、新的東西。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稱呼與身份的説法》
要擴展福音的工作,使每個真心尋求的人都能够對今天所作的工作有認識,達到心服口服,你必須得把神每步所作工作的内幕、實質和所作工作的意義弄明白,讓人聽了你交通的話能明白耶和華所作的工作,也能明白耶穌所作的工作,更能明白今天的神所作的一切工作,并且還能明白三步工作之間的聯繫和區别點,使人聽完之後,看見三步工作互不打岔,都是一位靈作的,雖然他們在不同的時代作工,作工内容不同,説的話不一樣,但他們的作工原則都是一樣的。這些都是所有跟隨神的人該明白的最大的异象。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道成肉身的奥秘 四》
見證神主要談你對神作工的認識,談他怎麽征服人,怎麽拯救人,怎麽變化人,怎麽帶領人進入真理實際,達到被他征服、被他成全、被他拯救,作見證就是談他的作工和你的所有經歷,他作的工作才能代表他,他的作工才能將他全部公開顯明出來,他的作工為他作見證。他作工、發聲直接代表靈,他作的工是靈作的,説的話是靈説的,只不過藉着道成的肉身發表出來,實際上就是靈的發表,他所作的工作、他所説的話代表他的實質。如果神穿上肉身來在人中間,也不説話也不作工,就讓你們認識他的實際、他的正常、他的全能,你能認識嗎?你能知道靈的實質是什麽嗎?你能知道他肉身的性質是什麽嗎?因着你們經歷了他一步一步的作工才讓你們來為他作見證的,若你們都没經歷過那就不會强求你們的。所以,你見證神不只是見證正常人性的外殻,乃是見證他所作的工作、他帶領的路,見證你怎麽被他征服了,在哪方面被他成全了,你該作的是這方面見證。你若走到哪兒都喊:「我們的神來了作工真實際!一點不超然,一點神迹奇事都不顯就把我們得着了!」别人問:「到底怎麽不顯神迹奇事?他不顯神迹奇事能把你征服嗎?」你説:「他就是説話,一點神迹奇事都不顯就把我們征服了,就是他的作工把我們征服了。」到最終你説不出一句實質性的話,細節你也談不出來,這是見證嗎?道成肉身的神征服人,是他神性的説話把人都征服了,這是人性達不到的,是任何一個凡人達不到的,就是正常人中間素質最高的也達不到,這是因他的神性比任何一個受造之物都高,這些對人來説就是超凡,畢竟造物的主比受造之物高。作為受造之物就不能高過造物的主,你若高過他,他就不能把你征服,他比你高才能把你征服,能征服全人類的就是造物的主,除了他誰也作不了這個工作,這就是見證,你該作的就是這方面的見證。你經歷這一步一步的刑罰、審判、熬煉、試煉、挫折、患難,達到被征服了,肉體的前途放下了,個人的存心放下了,肉體的切身利益放下了,就是你的心徹底被神的話征服了,雖然説你的生命没長到他所要求的程度,但是這些東西你都認識了,你能對他作的心服口服了,這就是見證,是實際的見證!他來作審判、刑罰的工作是為了征服人,但他還是結束工作的,是結束時代的,是作收尾工作的,結束整個時代,拯救整個人類,把人類從罪惡中徹底拯救出來,完全得着受造的人類,這些都是你該作的見證。經歷了神的這麽多作工,你都已親眼看見,親身經歷,别到頭來就連自己該盡的功用都盡不上,這就太可惜了!以後擴展福音時你能談出自己的認識,將你心中所得的都見證出去,來盡上你的全力,這是一個受造之物該達到的。這步工作到底意義是什麽?達到什麽果效?落實在人身上有多少?人該怎麽做?你們把道成肉身的神來在地上所作的一切工作都講透,這就見證完全了。他所作的工作的意義、内容、實質、所代表的性情與作工原則,這五方面你都講透了,這就證明你會見證神了,證明你真有認識了。我對你們所要求的并不是很高,作為每一個真心追求的都可達到。你有心志做神的見證人,你得明白他所厭憎的是什麽,他所喜歡的是什麽,你經歷了他的多少作工,藉着這些作工認識他的性情,明白他的心意,明白他對人類的要求,以此來見證他,來盡上你的本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實行 七》
很多人對傳福音這事的領受存在偏差,有的人認為自己盡着特殊本分,傳福音就跟他無關,盡傳福音本分需要明白的原則、真理還有神的心意也與他無關,所以交通這方面真理的時候他就不用心聽,左耳進右耳出,聽完之後也不知道講的是什麽,他覺得不需要明白這些真理。還有些人認為自己信神後一直都在做帶領,有素質、有能力,注定就是做帶領的料,神給他的本分、他這一輩子的使命就是做帶領,言外之意就是傳福音的事跟他無關無份,所以一講傳福音的真理他外表也聽,但心裏不當回事。這就看到人對待真理的一個態度。所以,我告誡所有的人,讓所有的人都知道,傳福音不是哪類人也不是哪一群人特殊的職責,而是每一個跟隨神的人的職責。為什麽讓人明白這個?為什麽人需要知道這個?這是作為一個受造之物,作為每一個跟隨神的人,不論年齡大小,不論男女老幼,都必須接受的一個使命、職責。如果這個使命臨到你,如果這個使命需要你去獻身、去花費、去付代價,你應該怎麽辦?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過來,這就是真理,是你該明白的。這不是一句口頭禪,不是一句高調,不是一種論調,他是真理。為什麽説這是真理呢?就是無論時間怎麽變化,時代怎麽變化,地理空間怎麽變化,傳福音見證神這個事永遠是真實的,他的意義、他的價值、他的説法是不變的,他不會隨着時間、地理位置的改變而改變,他是永存的,是你作為一個受造之物應該接受、應該實行、應該活出的,這就是真理。有些人説這方面真理他可能一輩子都不會接觸到,那這方面真理也是人該明白的。為什麽這麽説呢?因為傳福音没有固定時間、固定地理位置、固定人員。所以,你明白了這項真理你心裏就會知道,「傳揚神的新工作、傳揚神作工拯救人的這一福音是我的職責,無論何時何地,無論我是什麽身份、什麽角色,現在盡什麽本分,我都有義務去傳揚神新工作的福音。一有機會或者業餘時間我都有義務去傳,這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現在多數人是不是這麽認為的?(不是。)多數人認為「我現在有固定的本分,我現在正在學習、鑽研一項固定的業務、專業,所以説傳福音跟我無關無份」,這是什麽態度?這是推卸責任、推卸使命的一種態度,是消極對待傳福音這一本分的態度。對傳揚神拯救人的這一福音、這個托付,人没有負擔、没有體貼,這是不是有良心、有人性的表現?你不是積極主動地配合、體貼、擔當,那就是消極被動地應付,這種態度是不可取的。你無論在什麽地方盡什麽本分,無論你的本分涉及什麽業務、專業,最終達到的果效,其中主要的一條就是你得能見證、傳揚神作工作拯救人的這一福音,這是作為一個受造之物最起碼應該做到的。
——摘自《基督的座談紀要·做帶領工人選擇道路太關鍵了 一》
傳福音得盡到責任,認真對待每一個福音對象,不要輕易錯過,就是你對待每一個福音對象都要認真了解,如果符合傳福音的原則就争取得着他。那怎麽得着呢?你得想方設法盡到你的責任,得需要付一些代價,需要找一些方式方法,總之,這個出發點是你得盡到責任、盡到心,做到問心無愧。等十年二十年之後,你再想起這個福音對象的時候,你覺得自己已經用上全力了,即便是他没有接受,你也問心無愧。如果你心裏還感覺不安,覺得明明應該能得着他,但因為自己一時的疏忽、懶惰,因為一時的情緒、任性,或者因為没抓好機會,失去了這個福音對象,那對你來説這就是污點。有污點是不是神就定罪了?這點事神還不至于給你定罪,不至于給你上綱上綫,但是如果用真理來對號入座,最起碼你的責任没有盡到,神會這麽評判。這不算是定罪,但神會這麽評判你的過與錯。所以,為了减少或者是避免這樣的失誤,人應該用更積極的辦法來對待每次臨到的福音對象。如果福音對象反覆問一個問題,你應該怎麽對待?應該不厭其煩地解答,想方設法地把問題説明白,直到他明白了,不再問了,你的責任就盡到了,你心裏也没有愧了。你是對他没有愧嗎?不是,你是對神没有愧了,因為這個本分、這個責任是神交給你的。你處處做在神前,面向神做,處處根據神話對號,按真理原則對號,這樣你裏面的標準就拔高了,標準一高,你所做出來的事、説出來的話人家就贊成,就容易接受,你説話有亮光、有實際,就能避免争論、争執,同時也能讓人得着造就,也能避免影響到福音的見證與傳揚。
——摘自《基督的座談紀要·傳福音是所有信神之人義不容辭的本分》
傳福音這是每一個人的職責與義務,到任何時候,無論我們聽到了什麽,無論我們看到了什麽,無論我們遭受了怎樣的待遇,都得堅持傳福音這份責任,絶不能消極軟弱放弃這個本分。因為盡傳福音的本分不是一帆風順的,而是凶險太多,你們傳福音時面對的不是天使,不是外星人,也不是機器人,你們面對的都是邪惡、敗壞的人類,是活鬼,是畜生,都是生存在這個邪惡空間裏的被撒但敗壞至深的抵擋神的人類。所以説,在傳福音的過程中各種危險肯定是存在的,更何况是小小的毁謗、譏笑、不理解,這些更是存在的。如果你真把傳福音當成一種責任,當成一種義務,當成你的本分,那你就應該能正確對待,而且能正確處理這些事,到任何時候都不會因為這些事的存在而放弃你的責任與義務,或者改變你傳福音見證神的這個初衷,因為這是你的本分。這裏的本分應該怎麽理解?就是傳揚神末世作工的這一喜訊,傳揚神作工的福音,這是你此生活着的價值與第一要務。
——摘自《基督的座談紀要·傳福音是所有信神之人義不容辭的本分》
如果你承認自己是一個受造之物,那你就要準備好為盡到傳福音這份責任、為盡好這個本分而受苦付代價。這個代價也可能是肉體受些病痛、磨難、環境的迫害還有世人的不理解,還有福音對象對你的打駡、弃絶,甚至最嚴重的可能會危及到你的生命,就是也可能在傳福音的過程當中,你没等到神的工作結束,看不到神的得榮之日就死了,這個準備你得做好,這不是嚇唬你們,這是事實。但是現在如果把這話説清楚、説明白了,你們還能有這份心志,而且這份心志還不改、不變,這就證明你們有身量了。你别以為在海外這些信仰自由、有人權的國家傳福音應該不會臨到什麽危險,有神的大能、神的權柄,有神的保守,應該做什麽事都是順暢的,都是有神祝福的,這是人的想象。傳福音没有智慧不行,人太愚昧也容易出事。當初法利賽人也信神,結果他們却把道成肉身的神釘在十字架上,那現在的宗教界就幹不出這些壞事嗎?别忘了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是信神的人,只有這些人有機會做這樣的事,那些外邦人不管這些事,就是信神的這些人勾結政府把主耶穌釘在了十字上。還有,那些門徒都是怎麽死的?有被石頭砸死的,有被馬拖死的,有被倒釘十字架的,還有被五馬分尸的,各種死法都有。他們死的原因是什麽?是他們做壞事被法律制裁了?他們是因為傳揚主的福音,世人不接受反而定罪、打駡,還把他們置于死地,他們就這樣殉道了。那些殉道的人咱們不提他們最後的結局是什麽,神怎麽定規他們的行為,就説他們走到最終的時候,他們結束生命的方式合不合人的觀念?如果按人的觀念來看,為傳揚神的工作付出這樣的代價,最起碼應該有個好的死法,但是這些人未到年齡都慘死了,這是不合人觀念的,但神恰恰就這樣作,神許可。神許可這裏面有什麽真理可尋求呢?神許可他們這麽死,這是神的咒詛、定罪還是神的安排與祝福呢?兩種應該都不是,那是什麽?對這些人的死現在人想起來也挺心痛,但事實確實是這樣,信神的人這樣死去,確實讓人心裏挺痛苦的,那該怎麽解釋呢?一説到這事,你們會設身處地地想,那你們心裏是不是不太痛快,有點隱隱地痛,「這些人盡本分傳揚神的福音應該算是好人,怎麽能有這樣的下場、結局呢?」其實,他們的肉體是這樣死了、去了,以這種方式離開這個人世了,但并不代表他們的結局就是這樣的。無論他死的時候、去的時候是怎樣一個過程、怎樣一個方式,但這個方式不是神對他這個生命、這個受造之物最終結局的定規,這個你得看透。相反,他們恰恰是用這種方式定罪了這個世界,見證了神的作為。人,這個受造之物用最寶貴的生命、用生命的最後一刻見證了神的作為,見證了神的大能,來向撒但、向世界宣告神所作的是對的,主耶穌是神,是主,是神所道成的肉身,就是到他們生命最後結束的那一刻,他們都没有否認主耶穌的名,這是不是向這個世界的一種宣判?他們用他們的生命向世界宣告,向人類證明主耶穌是主,主耶穌是基督,是神所道成的肉身,他所作的救贖全人類的工作使這個人類得以生存下去,這一事實是永遠不改變的。他們盡的本分達到什麽程度了?是不是達到極致了?這個極致用什麽來表現?是用生命作代價。人這一生當中家庭、錢財、物質這些都是身外之物,唯獨與自己有關的是生命,生命對每一個活着的人來説是最值得人寶愛的東西,是最寶貴的東西,他們恰恰能獻出他們最寶貴的東西來證實、來换取世人對神工作的認可,直到死他們都不否認神的名,不否認神的作工,而是用他們生命的最後一刻來見證這個事實的存在,這是不是最高的見證?這是最好的盡本分,這是盡到責任了,就是撒但威脅、恐嚇甚至最後要讓他們用生命來作代價的時候,他們都没有放弃他們的責任,這就是盡本分達到極致了。我説這話是什麽意思呢?是不是讓你們也用這樣的方式來見證神,來傳揚神的福音?不一定需要你這樣做,但是你得明白這是你的責任,如果神需要,你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雖然現在人裏面有害怕、有擔心,但是這個擔心有没有用?如果神不需要你這麽做,你擔不擔心都没有用,如果神需要你這麽做,你不應該推托,不應該拒絶,你應該主動地配合、接受,别擔心。人無論怎麽死都不要死在撒但面前,不要死在撒但手裏,死也得死在神手裏,從神來還歸給神,這是受造之物應該具備的理智與態度。這就是對于人盡傳福音這個本分所該明白的最後的真理了,用生命為代價來傳揚、來見證神道成肉身作工拯救人的這一福音。如果你有這個心志,你能達到這個,那是最好不過了;如果你還不具備這樣的心志,那你最起碼把眼前能盡到的責任與本分盡好,其他的交給神,也可能隨着歲月的流逝,隨着你年齡、閲歷的增長,隨着你明白真理的程度越來越深,你會覺得自己有義務、有責任為神的福音工作獻上你的一生,甚至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摘自《基督的座談紀要·傳福音是所有信神之人義不容辭的本分》
神已向眾教會發聲說話了,你聽見了嗎?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