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5 20:00:00太皮

小說:殺手龔家傑



殺手龔家傑

太皮 

    年三十晚。屋子裡燈光昏暗,飯桌旁的她,先後致電給三個子女。

    大兒子說:“媽,我已說過今晚要加班,沒空過去你那邊啊!”(背景傳來女人呻吟的聲音。)

    二女兒說:“我在日本玩啊!漫遊費好貴,叫過你不要打電話!有事就Whatsapp啦!”(隱約聽到一男子說:“又是那老嘢?”)

    三女兒說:“今晚同班friend慶祝,不回家了!”(女兒按熄通話前叫道:“嘩!這件蛋糕太正了!”)

    這些話,她重複聽了三年。三年來,他們說的都是同一番話、同一個藉口。桌上仍冒着熱氣的飯菜中,有長子最愛吃的咖喱薯仔牛肉、次女忍不住口的宮保雞丁,還有么女的心頭好紅燒肉,每道菜都做得好精緻,每塊、每粒肉都飽含了她對子女的母愛。她呆呆地望着那些菜,像看着自己的心頭肉,失望得哭了,彷彿看到三兄妹小時候與她一起吃團年飯時那些可愛的、天真的動作和神情。

    丈夫二十年前拋妻棄子,她一手拉扯大三個兒女,箇中辛酸不足為外人道,她不求回報,知道子女長成後會有自己的世界,她只希望逢年過節,他們能陪她吃一頓飯就心滿意足。就在她感到萬分孤寂的時候,轉機出現,不知她是否調了靜音,只見她忽然拿起手機放在耳邊,露出一臉興奮的表情。

    “甚麼?!原來你們串通好要給我驚喜?要一起回來?到門口了?哈哈!開心死我了!好好好!我去開門……”她立即跑開去,可是,奇怪得很,她並非跑到大門,而是跑進了浴室。

    未幾,只見她先後捧出三個大小、形狀不一的玻璃缸,分別放在預先準備給三個子女的座位前的桌面上。如果你在現場,一定會聞到濃烈的防腐化學水味道。放好玻璃缸,她將燈光調亮,只見缸裡是三個圓形物體,髮絲飄飄,透過污濁的液體再瞧真一點,赫然是三個頭顱……

    她眉開眼笑,對着三個頭顱拍手說:“真開心,你們三個都回來同我吃飯。”

    隨着她不經意的觸碰桌子,玻璃缸中的三個頭顱微微浮動、轉向,可以見到防腐處理得不太好,已有一點腐爛,尤其是頸項位置,皮和肉都已模糊一片(也許是原本切口就不齊整之故)。

    她分別在三個缸子前的碗裡夾了一些肉,喜滋滋地道:“起筷!”自己美美的吃起來,半晌,忽然停筷,望着三個頭顱說:“你們不喜歡這些菜嗎?怎麼都不動筷?好好,我再做其他的給你們……”她帶着溫馨窩心的笑容,走到冰箱前。

    冰箱很大,就放在開放式廚房與客廳之間,她拉開位於冰箱下方的冰櫃,只見滿滿的都堆了凍肉,她慢慢地翻找食材,過程中,只見她的眼光變得呆滯了,拿起一塊肉,嗅一嗅,丟下,再拿起另一塊,嗅一嗅,又丟下……

    如果你在現場,就可以看到那些凍肉都是殘肢——人體的殘肢,從外型判斷,有屬於男性的,也有屬於女性的。這時,她拿起一條手臂,只見腕上還戴着一隻手錶呢,她轉過頭來,露出詭異的笑容,對着三個人頭說:“我做阿哥最喜歡吃的家鄉鹹豬手吧……”

 

    上面這篇題為〈幸福家庭〉的小說,是龔家傑在工餘時間寫的,早前在《半島日報》小說版上發表,從中可看出他的寫作風格。作為一名職業殺手,他的工餘時間特別長,試過兩年都沒有生意。大家都知道,小城經濟單一,連殺手這個職業也深受其害,加上市民比較和善,又利益處處,只要將利益的分佈稍為調整一下,許多問題都能迎刃而解,需要殺手處理的事情一點都不多。由於大部分時間他都在等生意上門,為充分利用閒暇時間,他發展出不同的興趣(或者說是迫不得已的謀生手段),試過當出租大叔慰藉少女心靈、試過做填詞人兼唱demo(歌曲小樣)、試過做裸體模特、安全套臨床測試員、體育老師,甚至做過公務員,但他最喜歡的副業還是寫小說。他可以將自己天馬行空的殺人構思和在行動過程中的人生感悟寫進小說裡,就像自己再執行一次任務似的。

    以前,他的投稿基本上石沉大海,直至有一次,他以自己某次受委託的經歷為藍本寫成小說,由於構思獨特,故事感人,終於獲刋,發表後受到讀者激讚,在社交網站上被大量轉發,那以後,他也開始成為小說版常客。他十分感激那次委託他的主顧,間接讓他實現發表小說的夢想。

    他還清楚記得通話內容和事件經過。

    “喂,殺手龔家傑嗎?”電話那頭傳來一把男聲。

    “是的。”其時家傑正在一幢大廈兼職倒垃圾。

    “我在網上找到你的信息,你收幾錢?”

    “視乎任務的困難程度,由十萬至二十萬不等。”

    “殺一隻貓要那麼多錢?”

    “貓?”

    “叫春的貓!那隻貓每晚在我樓下嘈喧巴閉,搞到我沒覺好睡!”

    “……”

    “最多給你三百元,幹不幹?”

    “幹!”

    他安慰自己,已半年沒發市了,為免技藝生疏,只要能夠令自己殺人的刀不生鏽,不管暗殺對象是甚麼,也要把握機會去做。

    殺手是高風險職業,為保萬無一失,準備工作是他最重視的部分,他先在網上研究大量有關貓的資訊,甚至在書店買了本貓科動物圖鑑,又到公園餵飼流浪貓,摸索出取得貓咪信任的方法,當然,也少不了踩點,監視目標,擬定逃走路線。他得到消息,最近殺貓案頻生,有愛貓人士組成隊伍不定時巡邏流浪貓出沒的地方,這為他的任務帶來不確定因素。

    行動當晚,他帶備貓罐頭到達目的地,正要引誘那隻貓出來時,突然聽到貓的慘叫聲,循聲跑到一條死巷處,只見一個穿着衛衣的男子正用雙手勒住一隻貓的頸項,似是要把牠殺死!

    難道有其他殺手爭生意?情急之下,家傑大叫道:“停手!”

    殺貓者一驚,丟下貓便要逃走,被家傑一把抓住。糾纏間,一班在附近巡邏的愛貓人士聽到叫聲趕來,發現貓咪已死,悲憤地抓住那殺貓者拳打腳踢。一個少女走到家傑面前,感謝道:“雖然救不了小嘉,也感謝你幫我們抓到兇手。”見到家傑手臂擦損,幫他貼了塊膠貼。

    兩日後,家傑收到一筆五千元的轉帳,委託人打來說:“總算解決了那隻貓了……對不起,連累你被打,多出來的錢當是給你的小費吧!”

    就這次事件,家傑有無限感慨,心底裡的激情難以平息,唯有奮筆疾書,寫出一篇叫〈殺死一個援交女〉的小說,把貓咪改為身世悲慘、迭遭不幸的援交少女,他則化身為正義又英俊的私家偵探,委託者是少女父親,殺貓者是變態嫖客,而愛貓人士則是關注妓女組織。小說以悲劇告終,尾聲是正義偵探與組織中一個美少女互生情愫。

    〈殺死一個援交女〉的成功,促使家傑醍醐灌頂般開了竅,此後的作品一直獲得刋用,試過一個月登出兩篇,只是好景不長,他的好運直至上面那篇〈幸福家庭〉刊出後,編輯邀約他出來見面吃宵夜為止。

    《半島日報》小說版的編輯叫孟擎天,是一位留着及腰長髮,長得比他更像殺手的男人,臉上一條刀疤由左額穿過鼻樑一直到右頷,他無論做任何表情,都會牽動那條疤痕像蜥蜴一樣蠕動。那晚,兩人邊吃邊聊,相逢恨晚,好不快意,末了,孟擎天忽然小聲地說:“其實我也是一位殺手……”

    家傑一驚,只聽孟擎天續道:“每日都殺不少稿件……哈哈!”

    飯後,孟擎天邀請家傑到他家裡小聚。當晚,街坊鄰里都聽到他家裡傳來令人毛骨悚然的慘叫聲和陰惻惻的怪笑聲,持續了三個小時之久。

    當晚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家傑不願再提起,他發誓就算面對死亡威脅也不會說,只是此後他再怎麼投稿,已都不獲刋用了。

    這半年來,家傑的人生可謂跌入谷底,每日借酒消愁,不但小說不獲刋登、接不到任何殺人委託,更是愈窮愈見鬼,連兼職也找不到。唯一一次工作機會,是有機構搞一個甚麼成人展,要他冒充成日本AV男優,在現場與貨真價實的日本女優做出淫蕩動作,給龍友和參觀者拍照。不幸得很,主辦單位的老闆在閉幕當天因非法集資事敗被捕,他的報酬落空,除了幾個飯盒。

    銀行存款已近乎零了,就在他無法可施之際,他的殺手專用手機終於響了。

    “喂?”家傑壓抑心裡狂喜,佯作冷冰冰地道。

    “喂,好久不見,怎麼都不打個電話來啊?”另一邊是把中年男子的聲音。

    “你是?”

    “連我你都不記得?你猜猜?”

    “曾加仁?”

    “不就是我?”

    “你怎會知道這個電話的?”

    “你又不記得了?”

    家傑和那人聊了很久,像孤獨的河中突然出現了一塊浮木,使他感到一點人間溫暖。第二天,那人又打來,說自己被內地公安扣押,急需十萬元匯款救他出來。家傑窮得褲穿洞,哪有錢匯上去?——幸虧他沒錢,要不然就成為“猜猜我是誰”騙案的新受害人了。騙子知他沒錢,老羞成怒,大罵家傑祖宗十八代後才捨得收線。

    可能皇天不負有心人,過了幾天,他終於接到一個真正的委託電話。

    “殺手龔家傑?”

    “是。”

    “有生意,你做不做?”

    “甚麼樣的生意?”

    “在噴水池廣場無差別殺人,一個十萬,殺得多,收得多!”

    “我殺人有個條件:得有理由。無差別殺人就是沒有理由,我不幹。”

    “你開心嗎?”

    “不開心!”

    “你要賺錢嗎?”

    “要!”

    “這些還不是理由?”

    於是,他接受了委託。

    由於是無差別殺人,他要做的準備工夫少得多,主要就是研究如何下手和如何逃走而已。他擬定策略:戴着蒙面頭套殺完人(初步計劃殺三個),用煙霧彈製造混亂,再在自己手臂上劃一刀,偽裝成受害者,瞞天過海。只是他沒錢買煙霧彈,機緣巧合下,在網上看到一個有趣的實驗,試過又幾好玩,姑且作為替代方案的“秘密武器”吧。

    家傑用大背囊裝了兩把祖傳長刀(他家長輩以前是漁民,兼在街市賣魚,刀是用來宰魚的)和一應作案工具,腰間又藏了兩把軍用鋸齒刀,來到人來人往的小城旅遊中心點噴水池廣場。其時陽光猛烈,沒有一絲風,悶熱得很。周圍傳來歡聲笑語,看着那些志得意滿、幸福開懷的人,他不知怎麼就有一點恨意,感到世界對自己的不公平,深呼吸一下,打開背囊,準備作案,就在這時,奇異的事情發生了。

    無獨有偶,家傑又遇到與上次殺貓時一模一樣的情況:出現另外的行兇者!先是靠近郵政局那邊傳來此起彼伏的慘叫聲,接着只見大批群眾向他所站的位置爭先恐後地逃跑過來,有人叫道:“恐怖襲擊啊!”

    人影紛亂,刀光和血影之間,只見五個蒙面人手持利刀,追斬眾人,轉眼間已放倒六七個。人們爭相走避,不少人跌在地上,被無情踐踏。慘叫哭喊之聲不絕。蒙面人殺得性起,見人就斬,老弱婦孺都不放過。

    其中一個蒙面人發現家傑竟然站着不動,像猛虎撲兔般向他奔去。

    家傑大驚,儘管自己是職業殺手,但對方人多勢眾,犯不着以命相搏,當機立斷,奪路而逃,跑上旁邊一條斜路,搶進一家舊式裝潢的美食店,立即將鐵閘拉下,與外界隔絕。多年經驗告訴他,當街那些大門面的商店用的多是電閘,關起來比較緩慢,且躲避的人肯定不少,說不定會出亂子,舊式店舖的鐵閘用手一拉就能關上,確保安全。

    外面慘叫、哀嚎之聲此起彼伏,約莫幾分鐘後,忽然傳來數十下槍聲,一切復歸平靜,接着傳來救護車的鳴笛聲。

    家傑這時才定下心來,緩緩轉過身,卻大吃一驚,只見一個六、七十歲的老者站在他面前不到十厘米處,圓凸的雙眼像盯着一個死物般死死地望着他。

    家傑驚惶失措,向後倒退一步,碰上了鐵閘,“剛才危急,所以我……”

    老者道:“不要緊,外面出事,食客一早跑光,我也正準備落閘……”

    “你是老闆?”

    “我是廚師,今天樓面請假,老闆娘又剛好外出,只有我一個人打理……”

    家傑感到氣氛怪異,賠笑似地道:“看來外面已經沒事了,我還是先走……”

    “哐啷”一聲,他轉身正欲拉開鐵閘之際,腰間一把軍刀掉了下來,嚇得他立即撿起,只見老者仍盯着自己,下意識地用經常被惡搞的一段話來支吾以對:“我喜歡吃水果,平時會隨身帶着把水果刀……”把刀塞回腰間時,又一聲“哐啷”,另一把刀又掉在地上了,他心想怎會如此像電影《少林足球》的情節呢,要是他自己寫小說,一定不會放入這麼蹩腳的情節,只得佯笑道:“其實我是一個汽車維修員!哈哈哈……”

    老者抱起手,也跟着他一起哈哈大笑。

    “別誤會,我其實是個殺手……”不知是否覺得“汽車維修員”拉低了身價有損自尊,家傑竟鬼使神差地用一個佯裝笑話的真話來抵消之前的假話。

    老者笑嘻嘻道:“看得出……”

    家傑笑嘻嘻道:“哈哈,我其實說笑而已……”

    “我可是認真的,因為我也是殺手……”說着,老者轉過身,走到收銀台,從台下拉出一個被五花大綁、渾身鮮血的人出來,拖到他面前,“認得他嗎?”

    “好……好面善……”

    那人的臉向着地下,瞧不清楚,但背影好像在甚麼地方見過。

    “孟擎天,《半島日報》小說版編輯……”

    “甚麼?”

    “就看你肯不肯用你的命來換他的命了……”

    “你到底是誰?”

    “你不用管我是誰,只要知道我是一個比你優秀的殺手,一個比你出色的小說家就可以了。”

    故事到此,作為主角的我正式出場了,為了更加投入,我必須要由第三人稱轉為第一人稱來繼續敘述。那個老廚師,就是我,我就是那個老廚師,我的名字叫容懷東,但一般人不知道我真名,是我委託龔家傑來噴水池廣場無差別殺人的,我準備在他殺人時舉報他,使他被當場抓獲(或被擊斃),如此一來,這個世界就會少一個以殺手為題材的小說作者了。

    可是,我的行動卻發生了兩個意外:一、恐怖分子出現;二、孟擎天出現。

    虐待孟擎天,純粹是意外,可謂臨時起意。剛才,他來店裡吃飯,末了,忽然向我遞上名片,自我介紹道:“我是孟擎天,‘半日’的編輯,平時負責小說版,但我也可以安排記者採訪你們……”我沒揣摩他表露身份的用意,只滿臉堆笑,說了一大堆恭維的話,還領着他進廚房參觀,我一路笑着,慢慢找到槌豬排的槌子,笑瞇瞇地轉過身,趁他不為意,一槌子就鑿向他的天靈蓋,三兩下就將他制服了,還花了半個小時慢慢炮製他……現在,他的口中還塞着四十九隻指天椒——與我投稿不獲刋登的次數相同。

    我不記得哪一位小說名家說過,轉換敘事角度,就好像駕車時轉向,一定得小心翼翼,否則可能會車毀人亡,更何況,我現在是轉換敘事主體呢?由第三人稱,轉而為第一人稱,等於在駕駛過程中一邊轉彎,一邊換駕駛者。當然,我可以用一些故弄玄虛的方法,又或者採用其他小說家慣常使用的分章節技巧,就能夠輕鬆地轉換駕駛者了,但我不希望這樣,我希望讀者能感受到我的誠意,因此我選擇以比較老實的方式告訴大家,我要轉換敘事人稱了。

    我是一個退休殺手,或者說是一個退而不休的殺手,偶爾技癢,也會殺一下人過過癮,有用的部分,就會拿到餐廳做叉燒。我們的叉燒飯日銷數十碗,當中大概十分一是人肉,其他的是狗肉、貓肉或者老鼠肉——說到這裡,大家大概會自作聰明地以為我是那個殺貓男子,當然不是了,我才不會那麼容易失手。

    我的嗜好除了殺人和用人肉做菜外,就是寫小說了,我喜歡用殺手生活做題材。當我知道有其他人在小城寫殺手故事時,我憤怒了,作為本土出色的殺手兼一名優秀作家,殺手故事應該由我來書寫,只此一家,其他人寫簡直就是僭越!但遺憾得很,編輯妒忌我的才華,從來不刋登我的稿件,我放在網上,也被編輯用特殊的手段來封殺和干擾,從來沒人關注!他們以為我不知,那些得以發表作品的作者,根本就一早與編輯相識、是編輯的親戚或者同編輯有一腿,甚至乾脆存在賄賂勾當,否則怎會刋登他們的稿呢?

    不相信我的作品優秀嗎?好,我趁這個機會,將我一首詩貼上來(小說就不分享了,還未正式發表,怕你們抄襲),讓大家評評理:

 

    殺人的詩        作者:殺手仔

    一班不怕警察的殺手

    哦,無論去到哪裡

    走過白骨如同魷魚絲的征戰之路

    始終有太陽般的決心

    憤怒啊!

    我的詩竟然這麼好!

    憤怒啊!

    自此,江湖將充斥怒火!

 

    作者自評:殺人!殺人是首詩!首先,我要致敬我的父母,生我養我!還有恩師!啊!殺人唔洗用劍嘅!我用的是菜刀,將他的手砍下來。還有,我感動得落淚了!大家有落淚嗎?如果你讀到“始終有太陽般的決心”而落淚的話,一定知道我的感受!看過這首詩,你們有福了!

    (編輯如不採用此稿,請勿擅自轉發,否則我保留一切追究的權利。)

 

    大家說,我的詩是不是很優秀?是不是只有天才作家才能夠寫得出來?所以,我實在恨那無才無德蠅營狗苟的龔家傑(這家伙竟然用真名來接生意和寫小說),還有那個與他狼狽為奸的編輯!龔家傑的小說,大家都看過了,簡直就是垃圾,比我的作品差遠了!現在大家正閱讀的這篇小說,就是我寫的,至於我何以能夠對龔家傑的生活以一個全知全能的方式來描寫,我現在不說,大家看下去就知道了。

    好吧,我們回到美食店現場。我最憎恨的兩個人同時出現在我眼前,雖然當中有我的刻意安排,但基本上是機緣巧合,看來,上天都對我的懷才不遇和遭到的不公感到痛心疾首啊。

    我再問龔家傑:“你願意用你的命來換孟擎天的命嗎?”

    龔家傑立即說:“笑話,當然不願意!”

    “好,那麼你殺了他,我就放你走。”

    “憑甚麼要我聽你的,我現在就走!”他說着便要拉開鐵閘。

    我從收銀台一個暗格裡取出手槍,扣動板機,“你認為可以走你就走吧……”

    龔家傑站直身子,“我殺了他,你真的讓我走?”

    我點頭。

    “在下手之前,我想飲幾口可樂……”他慢慢打開背包,掏出了預先準備好的大瓶裝汽水。

    據我所知,他並無在下手前喝汽水的習慣,而且我也知道他的背囊中藏有兩把長刀,以及替代煙霧彈的“秘密武器”,我應該制止他,但我發覺有一股巨大力量控制住我(就像差劣的作者容許小說出現不合理的破綻似的),讓我眼睜睜地看着他取出汽水、打開瓶蓋,再看着他將一筒有前臂那麼長的萬樂珠,通通倒進汽水中,然後,瓶口對準我。

    “潑沙——”

    那可樂噴出力度強勁的水柱,直向我胸口射來,我來不及反應,一個不穩,向後踉蹌倒退,手槍脫手。

    難道……難道……這就是那所謂的“秘密武器”?我明明是全知全能的作者啊,我寫此文時應該已經知道和掌握一切,我要做的只是故弄玄虛而已,但為甚麼我不知道他有此一着?難道……難道我不是真正的作者?我只是誤以為自己是作者而已?

    瞥眼間,我看到地上的孟擎天,他正陰惻惻地笑。

    說時遲那時快,龔家傑已拾起地上的手槍向我瞄準,“砰”一聲,子彈穿透我的前額,在後腦開花。

    “我……我明明是梟雄,明明是偉大的文學家……怎麼會……變成小丑了……”

    這是我最後想到的話,然後,我死了。

    咦,問題來了。既然“我”會死,“我”又怎能用第一人稱寫小說呢?如果不是寫,而是口述,那麼就是鬼魂的自白了,怎麼說也應該透出一些鬼氣才對。……也許,大家能隱隱看出,這篇小說的其中一個目的是想反映第一人稱小說存在的悖論,用第一人稱敘事,“我”一定不可以死,而且一定要透過“寫”或“口述”的方式,將故事組織出來,否則故事只會存在於“我”的腦內。

    一篇小說用“我”來敘述,它應該有一個接收的對象,假設那接收的對象是個讀者,“我”就是“寫”故事出來的人,其身份應該是個作家或記者甚麼的,若是文筆不好的其他人,該篇小說的出現本身就顯得不合情理;假設那個第一人稱小說是“口述”出來的(但始終需要用文字記錄下來),接收對象就會是一個特定的某君,是真的也好,虛構的也好,總之一定要有這個人,否則口述的意義就不存在,在這樣的小說中,“我”應該與某君有所互動。第一人稱小說確實存在悖論和尷尬之處,短篇還好,要是一部以“我”為中心人物的長篇小說,那個“我”在“寫”或“口述”小說前,一定早就知道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整件事一定是發生了的,“我”沒可能一邊經歷一邊寫下或講述正在發生的事,這使得“我”要透過不停的故弄玄虛,才能鋪展小說情節,才能得出引人入勝的戲劇效果。

    話說回來,無論第一人稱、第三人稱,乃至第二人稱,小說本來就是要故弄玄虛嘛,要不然看新聞報道或看歷史書就好了,要小說來幹嘛?因此,大家要接受每篇、每部小說都是故弄玄虛的事實,才能享受閱讀過程。至於意識流小說的第一人稱(嚴格來說是沒有人稱),那是另一回事,這裡就不說了。

    能編出這樣由第三人稱過渡到第一人稱的小說的人,又怎會是上面那首蹩腳爛詩的作者容懷東老頭呢?實則上剛才那個敘述者“我”,不是真正的我,我才是真正的我,我是孟擎天,我是真正一等一的殺手,不單止殺稿,我也殺人,在暗殺界的名聲響噹噹,客戶遍佈全球。——當然,我不會像龔家傑那種不上道的殺手,將自己的真名公諸於世。

    想到這裡,又看到容懷東死不瞑目,我開懷地笑了。

    “笑甚麼笑!上次的帳還未跟你算……”龔家傑啐道。

    “解開我的綁縛……”我說。可能你會問,原本塞在我口中的那四十九隻指天椒去了哪裡?告訴你,我沒打算解釋──我不提起你也會忘記吧?(其實是我忘記了。)

    他一腳踢在我肩頭上,用槍指着我,“呸,為甚麼要聽你的!”

    “你想不想發表作品?”

    聽到我的話,他猶疑了,簡直就是立竿見影。

    “放了我,你寫甚麼我都登,你寫不好,我幫你改到好為止……我手頭上有你四篇稿,那篇〈職業殺手拍AV〉我已經改好,回去可以立刻幫你登……”

    “你保證?”

    “我保證!”

    龔家傑又猶豫了一會兒,終於敵不過引誘,蹲下來,替我鬆綁。

    我站起身,先鬆動一下筋骨,忍着全身疼痛,然後緩緩地曲膝下按,再平提雙手,像太極的起式般,輕輕地上下撥動雙掌,猛然地,我大喝一聲,精光從我口部傾瀉而出,充盈滿室的白光一閃即逝,只見龔家傑與容懷東的屍首已被我五花大綁起來。

    ——沒錯,這情節完全是滿足作者本人的主觀願望,我沒必要解釋到底用的是甚麼武功,那是作者權利,我喜歡在哪裡省筆墨就在那裡省,喜歡在哪裡故弄玄虛就在那裡故弄玄虛。有本事你也可以投稿給我,如果你的花樣玩得好,我也照登不誤,說不定會約你吃宵夜呢。

    龔家傑與屍首綁在一起,在地上翻滾掙扎,大罵道:“你卑鄙!賤格!下流!無恥!”出於編輯的職業習慣,我將他的話省略了幾百字。

    接下來的事,就跟那天龔家傑在我家裡發生的差不多,我不多說了(之前也不是他不想記起,一直不想讓人知道的其實是我)。反正我沒弄死他,事實上他是我十分欣賞的作者(有質素的投稿者實在太少),他投的稿我也不忍心丟掉呢,甚至這篇小說也要題為〈殺手龔家傑〉,可見我多麼器重他,只是為免行跡敗露,我取得太皮同意,署了他的名字而已(讀者會發現,作者故弄玄虛的心仍未息)。至於容懷東之類的投稿者,你要我說甚麼呢?這種人是我最頭痛的,他們一直以為自己寫得天下無敵,總以為寫作界有很多內幕……

    由於篇幅所限,小說必須在這裡結束了。若你問我這篇小說的意義是甚麼?我答你:這篇小說的意義就是沒有意義,除了殺人(和殺稿),這個世界沒有意義……(原載《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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