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3 18:09:06脆肉鯇

閒聊

傾完是舒懷了一點的,縱然事情一點改變也沒有。
但這也是我與他倆不同的地方吧,我釋放情感的方法就是要找自己想傾訴的對象講講講,但有時候也不想講,只想寫。他的方式是寫,老公則要時間思考和沉澱,以及他倆共同的方式--打機(唉男人)。
今晚又不知怎地提到教會生活。其實三人晚飯很有趣的是,他跟老公就談公司,跟我就談音樂或者書籍。教會和信仰的事,三個人的共同話題。當然,各自的教會存在的問題都不儘相同,雖然核心問題都一樣。
原本不打算傾那麼多,但不知怎的當提及時又會很想對他講。於我他還是主內大哥哥feel,好像我提的那些問題都不會困擾到他了。但我想神容許存在各人身上的那根刺都在不同的地方而已。
其實今晚傾了甚麼呢?我又總結不出來。真的只是閒聊吧。
他問如果容讓我沒有任何限制地為神的教會做一件事,我會想怎樣。我知道下一句他就說去做,因為他一直強調要走出那一步。我有那麼一種想法,只是我覺得包括我自己在內問題也在於『回應』吧。老公說你問佢無用架,佢一直係教會就充當一個填位置的角色,邊度需要佢就去幫邊度,佢點會有一個比較全盤的計劃或者策略性的想法呢(是否在說我欠缺獨立思想呢?)。
後來他問我想有新人還是有同路人,我說同路人。他說那麼就我現在這種狀態是很難有的(我忘記他說不可能還是很難)。所以呀.......(所謂的同路人應該是今早牧師說的’同志’,對於葡萄園僱工僱主稱呼他們朋友的原文帶諷刺的意思,因為他們事實上沒能與主人有共同的心志)。
哪一邊比較容易找到與自己有共同心志的人呀?我正在想......老公就狡黠地笑說下次叫埋誰來一起談論這個問題囉。是想介紹人給他,結果被他打。
我說我失去動力時,他問我有否直接跟上帝講。我說有。真的有。
老公說其實是勞資糾紛囉,他說但問題是雙方都是勞方而已。我說咁我會說:老細唔該出句聲吧。
我們不夠智慧不夠聰明,就在於我們知道要勇敢,但不知道何時勇敢;我們知道要有勇有謀,但是有謀略時又不知道那是自己的驕傲不順服還是真的是神要用我。就像我們會說假如是神讓我們受苦的話沒問題,但問題是誰知道這苦是不是你自己攞嚟的?唔好扮屬靈啦。最終答案還是神與我們自己的關係,你看,馬利亞也沒幾多個人支持或同意她,但她還是去了。他說,所以囉我一向都覺得,而且最近聽講道說的都是一點,假如是你自己受到神的呼召要幹甚麼,就去幹,但假如是需要一個群體一起去幹和完成的,那應該先要達到一定的共識才去做。
關係,的確是最難應付以及最想放棄的事,但人生在世最終只剩下關係而已。
『與友人聊天關於教會生活。最近聽道的總結還是,重要是一個群體所建立的關係而不是做了甚麼事工。不過當我們有時連關係都不想建立時,再多的事工都可能只是包袱(如事工只是完成工作而不能建立關係)。不過有時可能也像夫妻問題,一隻手掌是拍不響的,關係的建立,總需要大家都向前行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記得牧師上次是用約翰一書我們常在別人認罪時作安慰用的那一段,是在說教會的團契生活的。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我們與神有團契,卻仍在黑暗裏行走,就是說謊話,不實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走,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有團契,他兒子耶穌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神當作說謊的,他的道就不在我們裏面了。」(約壹1:5-10)
不過,所謂的群體亦不一定是要在某一實體教會內就是了,當然實體教會是比較理想的狀態,但人總要生存就是了,XD。』

201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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