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1 17:27:21小布丁
4/01‥刑人(一章)‥作者:小懶‥非經同意勿轉‥
刑人
(一) 受刑之人。周禮‧地官。司市:「國君過市,刑人赦。」
(二) 對人處以殺戮之刑。禮記‧王制:「刑人於市,與眾棄之。」
「就用它了!」耕司興奮地敲著鍵盤。
之所以架設這個網站,一方面為不服輸、一方面是想藉此賺一筆。
女友小昏在幾個月前弄了一個網站,風評不錯,還有廣告商找上,付錢貼廣告。兩人當初打賭,各架設一個站,看誰的人氣高,輸的要接受懲罰。耕司根本不是小昏的對手,當小昏瀏覽數破萬時,耕司還沒到五百,還有將近一半的數字是自己點出來的。
最後,耕司在熙來人往的街上,換上兔女郎裝,用兔跳的方式追逐前方拿紅蘿蔔的小昏將近一百公尺,全程被攝影機拍攝下來,成了小昏網站上的熱門話題,其愚笨鏡頭刷新站內影片的下載次數。
不服氣的耕司,懷疑小昏是因為放她的照片上去,才吸引那麼多豬哥來點閱,他準備已這個新網站再戰一局。
「到時我就用從廣告商那賺來的錢,買一套蛤仔裝讓你在街上扮脫水的蛤仔。」螢幕中,這個名為「刑人」的網站,就是耕司頗為滿意的作品。
從六月十五日開始,台灣的殺人案件突然激增,雖說每天的社會新聞總是報些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的消息,早已見怪不怪,但最近的殺人新聞產量是多的驚人,一天下來十件已成平凡,多時更超過二十件。桌面上的剪貼本,貼滿耕司收集而來的剪報。
“十六歲少年持刀殺害無辜路人”
“機車騎士蓄意衝撞夜歸女子”
“少女殘忍掐死幼稚園兒童”
之所以命名為刑人,是無心的靈光一閃,這個詞彷彿已藏在內心深處許久。查閱字典後,發現注釋正和自己的本意相近。「對人處以殺戮之刑」形容那群殺人潮中的犯罪者,真是貼切。
光浮上檯面的殺人案就這麼多,要是加上未曝光的,真不知會有多少。
令耕司想不通的是,此種社會亂象,理當成為政論節目、報章雜誌討論的主題,但卻沒見到半點關於事件討論、砲轟的報導。難不成是新聞局下令封口?傳播媒體真有如此聽話?就算媒體被封口,網路上為什麼只能看到新聞,卻沒看見任何相關的網友討論?這是其中最匪夷所思的地方。
殺人潮只持續十天便退去,殺人案件已經連續四天低於五起了,更加深耕司對於政府封口的懷疑:事件還在持續發生,只是真相被矇蔽罷了。現在,只由他帶頭揭露事實,搞些如「政府的陰謀」、「世紀初的殺戮潮」等聳動的主題。憑他天花亂墜、加油添醋的文筆,必定能吸引眾人注意。
耕司的計畫為:
一、吸引眾人注意
二、?
三、出名賺大錢,外加欣賞脫水蛤仔。
簡單來說,就是還未對後續作計畫,目前先搞定第一步就好。
耕司將數篇自己撰寫的文章放上網站,再貼些新聞報導,配合從網路抓來的照片,看起來真煞有其事。將網址貼到幾個熱門網站打廣告後,準備工作大致完成。再來就是看網友反應熱不熱烈了。
看看螢幕右下的小時鐘,已經晚上八點半,也該出門買晚餐,等回家再一邊收看新聞一邊用餐。關掉螢幕,換上休閒T恤,口袋中的皮夾薄的可憐,今晚又不能大魚大肉了。
夜市就在住處附近,步行大概十分鐘,獨自居住的耕司晚餐幾乎都在那解決。照理來說星期四的夜市人潮不多,高峰是在星期五和星期六,不過今天逛夜市的人數較往常來的多,大概是靠近暑假的緣故吧。
該吃什麼呢,米粉湯只要十塊、還可以買杯二十元布丁豆花當作甜點,一餐只花三十,乾癟皮夾先生應該還能接受。
麵攤前跪了一個狀似和尚之人在行乞討之實,以前的耕司可能還會丟個銅板給他,但是看完電視報導後(真正的佛教弟子根本不會跪地,只會端正的站好化緣),他深深厭惡這類好手好腳卻不去找件正當工作,光在這幹搏人同情的無本生意的敗類。
而自己,讀了一年大學便休學,從小相依為命的父親又到大陸經商,一方面父親賺的錢不多,一方面不好意思伸手要太多生活費。目前是靠到便利商店打工,賺取微薄的薪水度日,未來該如何走,並不清楚。
想到這,老闆也把米粉湯打包好了。
下一站是豆花攤。
面前是一位背影漂亮的妹妹,目測身高約一五七,紮著馬尾,露出白皙的脖子,還挺性感的,八成是考完期末考出來夜市放鬆。耕司暗想,要是她轉過頭來看見自己,會不會來要電話呢?
顧著欣賞美景,耕司無意中撞到別人,連忙別過頭去道歉。
「對不起。」
是個男人,好似沒聽見耕司的道歉。
走了幾步,耕司回想起,剛才撇過頭時,眼角餘光好像有瞄到什麼,銀色的反光物,該不會是刀子!?
……不會吧,只是不小心撞到一下,就要抄傢伙?
一、吸引眾人注意
二、?
三、出名賺大錢,外加欣賞脫水蛤仔。
簡單來說,就是還未對後續作計畫,目前先搞定第一步就好。
耕司將數篇自己撰寫的文章放上網站,再貼些新聞報導,配合從網路抓來的照片,看起來真煞有其事。將網址貼到幾個熱門網站打廣告後,準備工作大致完成。再來就是看網友反應熱不熱烈了。
看看螢幕右下的小時鐘,已經晚上八點半,也該出門買晚餐,等回家再一邊收看新聞一邊用餐。關掉螢幕,換上休閒T恤,口袋中的皮夾薄的可憐,今晚又不能大魚大肉了。
夜市就在住處附近,步行大概十分鐘,獨自居住的耕司晚餐幾乎都在那解決。照理來說星期四的夜市人潮不多,高峰是在星期五和星期六,不過今天逛夜市的人數較往常來的多,大概是靠近暑假的緣故吧。
該吃什麼呢,米粉湯只要十塊、還可以買杯二十元布丁豆花當作甜點,一餐只花三十,乾癟皮夾先生應該還能接受。
麵攤前跪了一個狀似和尚之人在行乞討之實,以前的耕司可能還會丟個銅板給他,但是看完電視報導後(真正的佛教弟子根本不會跪地,只會端正的站好化緣),他深深厭惡這類好手好腳卻不去找件正當工作,光在這幹搏人同情的無本生意的敗類。
而自己,讀了一年大學便休學,從小相依為命的父親又到大陸經商,一方面父親賺的錢不多,一方面不好意思伸手要太多生活費。目前是靠到便利商店打工,賺取微薄的薪水度日,未來該如何走,並不清楚。
想到這,老闆也把米粉湯打包好了。
下一站是豆花攤。
面前是一位背影漂亮的妹妹,目測身高約一五七,紮著馬尾,露出白皙的脖子,還挺性感的,八成是考完期末考出來夜市放鬆。耕司暗想,要是她轉過頭來看見自己,會不會來要電話呢?
顧著欣賞美景,耕司無意中撞到別人,連忙別過頭去道歉。
「對不起。」
是個男人,好似沒聽見耕司的道歉。
走了幾步,耕司回想起,剛才撇過頭時,眼角餘光好像有瞄到什麼,銀色的反光物,該不會是刀子!?
……不會吧,只是不小心撞到一下,就要抄傢伙?
可是,這很有可能呀,大概是去年吧,報紙寫著一對男女在小吃店用餐時,因拿了隔壁桌的辣椒醬,而被砍殺的新聞。
身旁是賣衣攤,掛了一面換衣鏡,耕司藉著鏡面反射瞧見對方的模樣。
是個年輕小夥子,看起來年紀比自己小些,身穿黑衣黑褲,剛好是混混的標準裝扮,表情呆滯,難不成是喀了藥。
果真沒看走眼,他手上的確握著一把摺疊刀。
……完了,真的要在這裡開幹嗎?看樣子他是在夜市混的小混混,八成有同伴在附近,打起來的話我很吃虧。也快到出口了,不如先離開這。
身後持刀男子逐漸逼近,耕司抓準時機,快步跑開。
……跟上來了。
在人群中一路推擠後,耕司順利地從出口跑出,轉進一旁的公園。
入夜的公園人煙稀少,只有幾對情侶散落在各角約會。
一對一,耕司有自信能撂倒對方,畢竟以前學生時代常打架,對身體有一定的自信。
停下腳步。
「要打是嗎?」耕司厲聲問道。他希望這樣能使對方怯步。
話語方落,對方刀刃已撲面而來。
耕司本能側身閃過,此刻,他感受到對方強烈的殺意,這並不是普通的打鬥,而是以讓對方死亡為前提的攻擊。
長椅上的情侶見到此景,趕緊離去。
第一次攻擊失手後,男子馬上轉身再刺,耕司見避無可避,將手中裝有米粉湯的塑膠袋朝男子砸去。
利刃畫破塑膠袋,裡頭的熱湯飛濺在男子臉上。耕司逮到空門,一腿結實踢中對方腹部,順勢抓住持刀的手,用過肩摔的方式往前猛力一摔,將男子摔進公園的水池中。
明明已打敗對方,但恐懼卻仍在體內蔓延。
空氣中的殺意並沒有退去,而是更加濃烈…
……我在顫抖?這、怎麼可能?
「逃,快逃,會被殺的。」心底有個聲音正對耕司喊著。
趁男子還未從水池中爬起,耕司轉身就跑。
身旁是賣衣攤,掛了一面換衣鏡,耕司藉著鏡面反射瞧見對方的模樣。
是個年輕小夥子,看起來年紀比自己小些,身穿黑衣黑褲,剛好是混混的標準裝扮,表情呆滯,難不成是喀了藥。
果真沒看走眼,他手上的確握著一把摺疊刀。
……完了,真的要在這裡開幹嗎?看樣子他是在夜市混的小混混,八成有同伴在附近,打起來的話我很吃虧。也快到出口了,不如先離開這。
身後持刀男子逐漸逼近,耕司抓準時機,快步跑開。
……跟上來了。
在人群中一路推擠後,耕司順利地從出口跑出,轉進一旁的公園。
入夜的公園人煙稀少,只有幾對情侶散落在各角約會。
一對一,耕司有自信能撂倒對方,畢竟以前學生時代常打架,對身體有一定的自信。
停下腳步。
「要打是嗎?」耕司厲聲問道。他希望這樣能使對方怯步。
話語方落,對方刀刃已撲面而來。
耕司本能側身閃過,此刻,他感受到對方強烈的殺意,這並不是普通的打鬥,而是以讓對方死亡為前提的攻擊。
長椅上的情侶見到此景,趕緊離去。
第一次攻擊失手後,男子馬上轉身再刺,耕司見避無可避,將手中裝有米粉湯的塑膠袋朝男子砸去。
利刃畫破塑膠袋,裡頭的熱湯飛濺在男子臉上。耕司逮到空門,一腿結實踢中對方腹部,順勢抓住持刀的手,用過肩摔的方式往前猛力一摔,將男子摔進公園的水池中。
明明已打敗對方,但恐懼卻仍在體內蔓延。
空氣中的殺意並沒有退去,而是更加濃烈…
……我在顫抖?這、怎麼可能?
「逃,快逃,會被殺的。」心底有個聲音正對耕司喊著。
趁男子還未從水池中爬起,耕司轉身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