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深入暸解《業與證悟》之關係~:~(下)
對於身業、語業,有做顯現的現行─表業,以及其習慣性餘勢力的潛在─無表業之區別。對於意業則未做顯現與潛在的區別,有時稱之為業,有時則稱之為隨眠。隨眠是潛在性的,隨眠煩惱與不善之意業,皆是心所法,因為是顯現的,與其他心心所相應。又在煩惱之時,是指貪、瞋、邪見等個別的心所法;在以這些為意業之時,是以相應於煩惱的思(意志)為中心。但二者在作為心心所的內容上,都是相同的。對於同一內容的心心所,不同處只不過是,稱為煩惱時,以貪等說明;稱為業時,則以思為中心。
顯現、潛在的區分,顯現的場合是作為現行的心所,潛在的場合則稱之為「種子」。在稱為有覆無記時,與其將之視為顯現的現行。若進一步將煩惱視為「漏」(āsrava),則屬於輪迴的三界之世間性者,除了不善或有覆無記的煩惱之外,善、無覆無記也皆是有漏,因此,有漏的善、無覆無記,其內在仍然包含有漏之煩惱。此情況的漏當然是潛在性的,即使在善、無覆無記的基礎上,只要是凡夫,就都存有自我中心的末那識,總是受到我見、我慢、我愛、我癡等煩惱的潛在支配。因此,三界世間不論善、不善或無記,皆被稱為有漏。若更進一步嚴密來說,縱使是無漏的出世間,除了斷盡一切煩惱的漏盡阿羅漢之外,有學聖者仍然或多或少殘存著可能性、潛在性的煩惱。
在得阿羅漢果以前,阿那含的聖者殘存著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所謂「五上分結」的煩惱;阿那含果以前的聖者又更殘存欲貪、瞋恚等欲界的煩惱。在菩薩十地的聖地中,如何斷除存在於諸八識的俱生而起或分別起的煩惱障、所知障等煩惱的現行,以及種子、習氣;亦說縱使是無漏的聖者,只要尚未到達究竟位,或多或少,煩惱皆會以某種形式而存在。總之在尚未圓滿之前,末那識存在而我執的煩惱若不去除,潛在性的漏─煩惱就會殘留著。此時的漏並不是顯現的現行,不能再稱之為「業」。潛在性煩惱在有可能顯現時,才能稱之為業,若已不再顯現為現行時,其煩惱就不再成為業了。
【表業與無表業】首先,所謂「表業」,是指依於身業(身體的動作)或語業(發聲的言語),表現於外在的善惡行為。表現出來,稱為「表」(vijñapti, viññatti 使知道),有身表及語表。業的形成,首先是有善惡之意志(意業),其次透過身語表現於外在。此身、語的表業究竟是物質性(色法)?還是精神性?
【共業與不共業】對於業及其果報的因果關係,有共業與不共業之說。親子、宗族、地域社會、國家、民族、種族等,共同承受相同的命運者,乃共同之善惡業的結果,這是共業說。承受不共通於他人的、獨特之命運者,乃獨自而特異之業的結果,這是不共業說。若以業是物質性色法的立場來看,則色法之因會引色法之果。
【業與戒】業與戒有著密切的關係,因為在業的場合是惡業的意味強;戒的場合則是善戒的意味強之故。因此,例如在解說苦、集、滅、道四諦時,業是在苦的原因─集諦中說;戒則是在追求理想的三學、八正道等修道之道諦中說。菩薩修道之六波羅蜜中的戒波羅蜜,在十地的第二離垢地,即說十善業為菩薩戒。在這裡是將十善業作為十善戒,將業與戒視為相同而說的。那麼,業與戒是否有所不同?業表示依於身、語、意的善惡行為或動作,屬於「動的層面」;戒是習慣、習性之意,表示善惡動作反覆之後,成為習慣力而持續存在,屬於「靜的層面」。二者內容雖然相同,但是,可說業是活動面,戒則是靜止力。業成了習慣力這種無表業的靜止面,即名為戒。戒在作為律儀(saṁvara防護)的場合,是作為防護惡的止惡力,另一方面,也有令人行善之力。
天台、法相、華嚴等宗派,對於其教理及修證論,成立極複雜而煩瑣的學說,而且,有不少是類似於幾乎不可能實現的戲論。為了排除如此宗派的缺陷弊害,直接以實現證悟為目標,標榜教外別傳,不立文字者,即是禪宗。禪宗並沒有像宗派成立複雜的修證階段,而是說「一超直入如來地」。尤其是禪宗中甚為興盛的,六祖慧能座下的南宗,立直下承當的頓悟說。慧能由《金剛經》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句而入佛門,在五祖弘忍座下,以「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之偈,接受衣法而成為第六祖。表示修證不二的頓悟。而神秀所提出的「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是漸修漸悟之偈,因此並未契合五祖之意。
禪宗到了後世,也提出種種達到證悟的手段方法,雖然分裂為五家七宗等派,但是頓悟直入之說,則是共同一致的。不過,在教化方便上,有臨濟的四料簡、洞山的五位等說法,後來也用十牛圖等等。這些都是把學人修證境界之進展階段化,使之能從初步低處逐漸往高的境界前進。因此,仍然可以看出若干段證悟。千七百則公案也是顯示其通過的進展,或證悟的階段。
古來禪匠的實際修行軌跡,即可看出其修行是有一步一步進展的。中國有不少例子,在日本例如:德川初期時代,跟隨臨濟、曹洞諸師學禪,提倡仁王禪的鈴木正三(1579-1655)的修證階段即被詳細的記載。根據行業記,他十七歲時,了悟世間無常幻化,不惜生命,希望通達無我的道理,因而有最初的發心。他身為三河的旗本武士,參加關原之戰、大阪冬之戰、夏之戰,勇武作戰,在生死戰場上鍛鍊捨身之心,勇猛精進,達到同時代專修禪宗之宗師們所不能及的境界。
之後四十二歲出家,遊歷諸方,致力參禪,被禪者或諸宗名僧讚歎為「正悟的活人」。儘管如此,他在五十四歲時,於吉野山感佩捨身之行,了見佛菩薩金剛等像,之後在某晚破曉時分,徹悟「三界眾生,如我一子」之佛語而開發慈悲,六十一歲八月二十八日拂曉,豁然開悟,達到灑灑落落的境界。晚年時說:「過去一年的行業,不及現在一日的修功」,精進坐禪或念佛。再經驗了幾次證悟,感到自己逐漸向更高的境界前進。對於悟後的修行,他說:「實悟之後,透過嚴密的修地,達到與佛祖一般的境界,須先稟印可。」尚有超佛越祖之談。
又德川中期的盤珪禪師永琢(1619-1690),十四歲時,不明白《大學》中「明明德」一句的意思,便向儒學老師請教,但未獲解決,因此煩惱而入佛門。之後出家精進坐禪,但是因為沒有可尋求的老師,所以獨自一人努力修行。二十六歲時證悟,體察萬事本來不生的道理,多年來的疑問皆獲解決。但是,因為沒有可以給予證明證悟的宗師,於是離開長崎,遠渡到中國,接受中國禪僧道者超元的印可證明。其後之修行亦毫不懈怠,而有幾次的開悟。《盤珪禪師語錄》云:有時曰,余廿六歲時,於播州赤穗野中村庵居時,了悟道理;又,(1)相見於道者,得證明時,以及(2)今日,於其道理,初中後無一毫許之差別。然而於法眼圓明,通達大法,得大自在之事,(1)逢道者之時,以及(2)今日,實有天壤之別。
對於開悟的境界有階段,如盤珪禪師所云:在自己眼未開時,覺得比我高的人、在我之上的人,他是何等境界之人,是徹悟之人,或者未徹悟之人?由於我不能見之故,無法知道此人。眼既開了,例如西山之亮首座,毫釐不差,雖然被稱為前方明師之人,今見之則多瞎眼。彼所知者,我悉知之;我所知者,彼不知也。禪師如此教示,起初我無法首肯。然日復一日,再三聽聞,終於深深肯定,此乃最上乘之禪。
近代臨濟宗之祖白隱禪師慧鶴(1685-1768),被認為是五百年來罕見之英傑,其刻苦修練無以倫比。七、八歲時,在天台寺院聽聞地獄之說法,遂發菩提心,十五歲出家,十六歲打破本來面目,十九歲以後,參訪各方禪林而有所省悟,二十四歲撞著見性之大事,之後接受飯山正受老人八個月的磨鍊,勤奮修行,始徹悟大事,其後亦有數次得悟。他告辭飯山,在二十六歲以前,晝夜熱衷於參禪思惟,以致罹患不治之病,後拜訪山城白川,深山巖窟中的白幽仙人,受內觀法。其後之修鍊得悟,彼敘述於《夜船閑話》:徐徐歸來時,潛修內觀,才未滿三年,從前之眾病,不用藥餌,不假針灸,任運除遣。不只治病,從前精進惕勵修行亦不得其底之難信、難透、難入底之一著子,透根徹底,透得而得大歡喜,大者六七次,其餘小悟怡悅、忘舞者不知其數。始知妙喜(大慧宗杲)所謂:「大悟十八次,小悟無數」,實不欺我。
在《眼藏》「發無上心」云:『若只聞「發心是一發之後,即不再發心,修行無量,證果一證」,此是不聞佛法,不知佛法,不會佛法。發了千億次之發心,必定是一發心之發……坐禪辦道,此即發菩提心也。』這是說從發心以來,至證得佛果菩提為止,應當千百次發菩提心。隨著證悟,菩提心的生起會愈發深刻,因此,每次所發的菩提心,即成為證悟的經過;而證悟中也有許多階段,其間的力量也有差別。
《眼藏》「發菩提心」云:發心者,即是初發自未得度,先度他之心,此名為初發菩提心。發此心之後,得遇無量諸佛,承事供養,見佛聞法,再發菩提心,即是雪上加霜。所謂「畢竟」,即成就佛果菩提。若將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與初發菩提心較量,雖說是猶如劫火與螢火之差距一般,但是,發自未得度先度他之心,實無二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