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0 23:10:52于善祿

一種偏見:為台灣舞台劇本創作環境把脈

在台灣的文學環境裡頭,劇本(本文主要談的是舞台劇本)一直是個少數族群,甚至是邊疆民族,它的位置及屬性,既特殊又尷尬,諸多的原因造成它「爹不親,娘不愛」的棄兒窘境。

 

從小到大,在我們的國語文教育中,基本上就缺乏對於劇本的審美賞析,國文課本中的劇本入選比例少得可憐,這大概跟國文教材的編寫者與審定者多出於中文系與台文系有關,在這兩個系的課程結構中,劇本本來就屬於邊緣或選修課程,再加上諸多文人及文學史對於劇本所抱持的輕視態度,認為劇本及演戲終歸是靡靡之音,是考不上功名的落魄文人才在玩的東西,或者認為就是玩戲玩過頭,才考不上功名;總之,長久下來,劇本的地位可想而知。我不確定現今社會還有多少人會如此看待,但從我任教的戲劇系學生口中得知,至今仍有部分同學還在與家中父母鬧理想與現實的家庭革命。

 

不相信劇本是少數怪咖嗎?我再舉個例子。某刊物的總編與主編希望我在寫這篇文章時,「唯主推書是以讀者『容易取得』的劇本,或是簡介劇本的書為例,即需要市面上未絕版書籍,為宜。」讀者君若得空,有興趣到任何一家書店,翻遍整家書店,看看可以擠出多少劇本來?讀者「容易取得」的劇本,要不很少,要不永遠就是那幾本,悶煞人也!「未絕版書籍」?劇本要絕版很容易,要再版則很難,因為單是一刷要賣完就很難了,一般的書店才懶得進賣這種「賠錢貨」、「票房毒藥」哩!賣不動的書,出版社也懶得出,除非作者是名家或大師,才偶一為之,也很難成為出版常例,所以像李國修、紀蔚然、金士傑、吳念真(以上四人均為個人創作)、賴聲川(通常是經由集體即興而產生,別被其封面作者所誤導)等人的劇本,在台灣畢竟是少數中的少數。

 

台灣近二、三十年來,雖然戲劇界也培養了一小批看戲的觀眾,只可惜,固定看戲的觀眾數量其實並不等於愛購讀劇本的讀者數量,一般人大致還是認為演出才是一齣戲的完成與一個劇本的體現,既然都已經看了一齣戲的「完成式」,又何必去看一齣戲的「未完成式」呢?又不是要做版本或改編的比較分析,那是戲劇學者的事,和我有何關係?諸如此類的閱聽受眾心理,都是讓劇本專業化與邊緣化的成因之一。

 

說劇本是一門特殊文類,主要是指它既要符合劇場的可演性,又要符合文學的可讀性,當然還要符合藝術作品的可感性,一名編劇養成之艱難,可想而知。我參與過幾個不同規模的劇本獎評審工作,經常會讀到不具可演性的劇本,比如換場過於頻仍,舞台劇本畢竟不像影視劇本,要搬換一個場景不像影視鏡頭剪接那麼方便、迅速;現在是一個影視景觀過度強迫的社會,年輕編劇會有這類的影視思維,無可厚非,也難怪大多數年輕的編創人才為影視界所吸收,舞台劇界的年輕編劇屈指可數,而且若從「讀者容易取得的劇本」基準觀之,他們幾乎都仍未受到出版社與書店的青睞,在書店中絕難看到他們的劇本。所以,我們或許可以說,這是一種台灣編劇人才的M形化現象,名家或大師永遠是那些人,繼續被廣大的讀者所熟識,另外一群編劇,則永遠在角落裡頭翻滾。

 

我倒是看過少數參選的劇本,在白紙黑字的紙面上,透過字體、字級、字色、排版的綜合變化,企圖營造出一頁頁的紙上劇場,讓劇本變得兼具可讀性與可觀性,企圖從導演手中奪回劇本的主導權,或者說從普遍的劇場編導合一制,分流出編劇的獨立性。

 

劇本在台灣,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主要在戒嚴期間),創作的主題與自由被政治的意識形態所箝制,藝術價值相對低落;也曾經被排擠到小劇場運動的角落(主要是1980年代後期),淪為戲劇行動的腳本;近幾年倒是有一股劇本復興的新浪潮之勢,風氣日盛,若干劇團或機構組織締造了劇本創作與讀劇發表的平台,少數文學獎也提供了劇本創作的獎項,戲劇界對於新編原創劇本的期待與渴求,與日俱增。在這一批新銳編劇中,值得我們注意的名單如下:簡莉穎、高俊耀、馮勃棣、詹俊傑、周曼儂、蔡柏璋、黃致凱、王靖惇、劉亮延等,只可惜他們的創作劇本,在當前的台灣書店裡,幾乎很難看到,還好有些得獎的作品,倒是可以在「台北文學獎」的官方網站讀到全文。少數文學氣息較濃的出版社,曾在不同時期編過不同的台灣現代文學選集,如果他們想要再次測繪當代文學的疆界,是時候可以試著考量將這些新銳編劇的代表性劇作收入了,不要輕易想像他們不夠火候,他們的劇本在反映台灣社會現象的當代性價值,可不比小說、詩、散文來得差,反而貼得更近。

 

近幾年,少數的讀劇活動慢慢興起,如身體氣象館主辦的「為你朗讀II」(原創劇本為主),以及同黨劇團主辦的「第二屆當代經典讀劇節」(翻譯劇本為主),這是一種介於劇本寫就與劇場演出之間的獨特中介狀態,可以用比較低成本的方式,讓劇本獲得公開發表的機會,通常也會安排讀劇之後的座談會,編劇可以當場聽取觀眾最直接的感受,事後都能做為重要的修改依據;在國外,劇團製作人、導演或藝術總監出席這類讀劇會,發掘可資合作的編劇及其作品,乃是業界常態,在台灣,則多為劇場同儕及觀眾到場,所以一般都還會帶點簡單的舞台調度與演員走位,已經帶點正式表演的性質了。對於編劇而言,不論是哪一種模式,無非都希望透過公開發表的方式,讓更多人可以認識其嘔心瀝血的作品,當然,若能蒙受某劇團的青睞,將其正式製作搬演,那更是莫大的創作喜悅。

 

劇本在西方文學傳統中,幾乎是與詩同樣的藝術高度,且源遠流長,影響西方文明至深,是極其重要的文化基因;相較之下,我們沒有那樣子的歷史與文化土壤。不過我仍是樂觀的,而且這些年,舞台劇本的創作資源與環境稍有改善,雖然沒有辦法一蹴可幾,但星火燎原,從點點滴滴的編劇專業教育機構、若干劇團與少數文學獎的創作鼓勵、讀劇平台的慢慢興起、眾人對於創作劇本的渴求與期待等等,都是讓我樂觀的理由,也希望出版社、書店、文學讀者君,不要再對這門文類作品如此冷漠以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