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不可以在網路貼清涼照
天氣:汗
最近有位小學老師在部落格貼清涼照供大家觀賞,
有人說這沒甚麼,
老師也是人,
又沒殺人犯法,
有什麼關係。
這,
確實是件小事,
但聽過見微知著這個名詞吧!
老師這個名詞,
被賦予身教與言教示範者的要求與期望,
社會回報他的是尊敬與稱譽,
當然,
還有比一般上班族還優惠的薪水。
把自己清涼的照片放在網路上,
還寫了一些鹹濕的話挑逗讀者,
這種行為,
一般人做,
因為他是一般人,
可以說用個人自由帶過去,
但是老師,
如果還被視為身教與言教示範者,
就不可以做這些行為,
如果你想做,
請你辭去老師的工作。
人心失序,
社會混亂,
這就是原因,
基本的道德規範不遵守,
作任何事都被當作沒甚麼不可以,
人心就越來越放逸,
心放逸的結果,
便無法滿足於一般生活,
正常的事物。
人會作奸犯科,
除了觀念扭曲外,
就是道德觀念薄弱,
覺得自己做甚麼事都可以。
現在社會謹守規範和法律的人佔3分之2,
所以一般人才可以安心的在這個社會生活。
如果倒過來變成只有3分之1的人謹守規範與法律,
一般人可以安心生活嗎?
台灣人沒有在治安惡劣的國家生活過,
覺得現在正常秩序的生活是理所當然且無趣的事,
為了爭奪自己的利益,
恣意的破壞。
社會秩序逐漸在崩解,
只是大多數的人沒有發現,
如同被放在冷水裡煮的青蛙,
等到熱水開了,
才發現自己身陷險境,
就來不及了。
自由必須建立在規範與秩序上,
會破壞秩序與規範的脫序自由,
不應該被視為可以的行為。
所以一般人可以在網路不露點寬衣解帶的給人看,
但是老師,
不可以。
對於在婚姻中搞不倫的老師,
就算保障其工作權,
也要給予警告,
要求他自律。
如果把老師當作一般人看,
就請重新對老師下定義:
知識售貨員,
這樣他就可以享有一般人的自由。
一般人也不需要對他另眼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