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6 23:23:23 小艷

▍與艷有關的Q&A(最新更新2010/08/06)

關於艷‧你得先知道的官方說法


問問題很簡單,只要拋出去就好,但是對回答的人卻是一個麻煩,尤其是我。
如果你有關於我的問題,其實答案很多地方都有,只差有沒有用心去看而已。
但,還是整理起來,算是一個互相尊重的開端。


有心的人,請自己找答案吧。

 


本人禁忌 new update

1、請勿跟我要電話跟MSN,我很忙;更不用約我。
2、我樂於協助需要協助的任何事情,但沒有時間也沒有興趣回答任何人對我的好奇。


3、舉凡廠商合作、產品試用推薦......,請不要找我,我工作很忙,也沒有興趣收錢幫別人廣告。
4、但歡迎公益、藝文(非商業性)或什麼冷門但有趣、可愛、有意義的事情,如我能盡一點小力量。
5、留垃圾跟廣告留言的會被詛咒。
6、嫉妒、討厭我的就不用留言讓我知道了,氣死艷無傷,不需要浪費時間罵我。
7、但如果留言罵我會讓你好過一點,那麼小心不要觸法,也建議使用標點符號全形跟避免使用火星文。




▼本人有關的問題 new update

Q:可以要電話 / 聊天嗎?
A:
1、我很忙,沒那習慣,謝謝。
2、如果是追求,就更不用了,沒腦、無趣的追求跟糾纏只是浪費彼此時間。


Q:妳到底是怎樣的人?
A:我不喜歡騙人,也不會寫不熟悉的故事跟人物,所以,看我的文章就知道了。


Q:妳幾歲,妳住哪裡?
A:不關你的事。


Q:為什麼有男友卻有小孩不結婚?
A:那我為何要結婚?


Q:妳的msn?
A:
1、如果你運氣好,網誌上有一個「Queen online」的圖示,如果我剛好在,你可以線上傳MSN訊息給我(只是我通常不在電腦前)。
2、如果你傳了MSN給我,拜託不要問我蠢問題,也別作身家調查。
3、很抱歉,我不太喜歡跟不認識的人聊天,而且除了好友與工作外,也鮮少使用msn,基於我對交友的認真與龜毛,不希望最後彼此變成掛在線上的一個名字,所以 除非你很有趣很可愛又不會煩人,否則請不要來煩我謝謝。
4、但歡迎留言或寫信給我,我會認真回覆(但需要時間)。
 

Q:妳的小說有出版了嗎?
A:沒有。


 

▼本人有關的問題 before

Q:艷遇堂是什麼?
A:請到艷遇堂部落格找答案,社團簡介有說明。
艷遇堂基本上是一個成立11年的社群,起初由小艷與小艷的fans組成,後來因創作之故加入讀者群,也後來不少其中的人成為小艷好友。
年復一年,自然也有朋友或朋友的朋友加入,形成一種除了社群以外,在生活上的朋友圈,艷遇堂,對我們而言,也是一種生活態度與中心思想。


Q:艷遇的由來。
A:我二十歲時平均一天艷遇兩次(對,至少被搭訕兩次),然後基於習慣用打槍方式回絕,也產生許多好笑的故事,因此那時常寫一些特殊的艷遇搞笑故事,受到熱烈迴響,也於是有了艷遇堂的名稱。
另外,加上我的名字為「灩」,對,最早我叫「小灩」,艷遇也叫「灩遇」,艷遇又其實意為與小艷的相遇。
後來,艷遇成為了一種態度:對於做自己與信念的態度。


Q:「女王」的由來/小艷稱謂大總覽/你可以怎樣稱呼我?
A:我21歲突然宣佈懷孕生子去,此之前曾創下個人網站百萬瀏覽率與文章百萬瀏覽率,故當時讀者群眾多,常有人叫我「女神」或「女王」,(奇怪,沒有人叫我公主),後來生了第一個兒子後重出江湖,雖收斂了猖狂,但死性不改,仍是那副自我的調調,也加上艷遇堂的壯大,於是別人對我的稱呼便大致如下:
女神、女王、小艷、堂主、艷女王、女王陛下。

大概老了之故,現在沒有人叫我小討厭了,對,以前也有人這樣叫,不過是比較熟稔的朋友;二十歲時個人網站標題就是裸背加上大大的「討灩」兩個字。

還有就是年紀大了,開始有小朋友出現,小朋友們常叫「姐」,但我並不喜歡,因為在下只有一個妹妹,所以如果只是稱呼,那麼歡迎叫「艷」或「小艷」就好,真的。
至於叫阿姨的,請你回家反省,不然我會詛咒你,因為,有天你也會老,ㄚ門。


Q:可以跟妳作朋友嗎?
A:歡迎成為網友,但對朋友,老實說我非常龜毛,因為朋友在我的世界分成很多等級,而我對交友非常認真,無法隨便應許,那是要花很多時間交流的,所以,如果你欣賞或喜歡我,歡迎在blog將我加入好友,也歡迎常留言或回覆我的文章,讓我多認識你,請原諒我沒有太多時間主動交友,但對於網友的一切我會盡量回覆與記住,也許,有天,有緣份的話,你也會成為像我艷遇堂那樣的,一輩子的朋友。
喔,對了,如果對於艷遇堂有興趣,也歡迎加入,因為會比較多機會相處。

Q:妳結婚了嗎?
A:我離婚了。


Q:妳做什麼工作?
A:主要的工作是於2007年創立的「skea‧時尚紙紮」總監,然後也是專欄作家、插畫家,以及媽媽,哦對,還有艷遇堂堂主。


Q:可以加入妳無名嗎?
A:歡迎,並請參考上述關於朋友的說明。


Q:妳的不良嗜好是什麼?
A:抽煙、喝酒跟一些點點點必須消音的嗜好。
我本人是不介意,不過身為公開創作者還是要負擔社會責任,因此不多做說明。
但,還是要強調,所謂不良嗜好是正常人的看法,並不適用於我XD。



Q:妳的腦袋到底都裝些什麼?
A:ㄟ,我也不知道耶,理論上腦袋裝的都是腦漿之類的東西。


Q:可以叫妳女王嗎?可以怎麼稱呼妳?
A:在女王之前還是少女(就是還沒當媽之前啦),我都被叫女神、教主比較多耶(真不要臉)。
不知道何時開始(大概至少三、四年前吧,忘了),不知道為何就變成了艷女王,於是也就習慣並會在抬頭上如此稱呼自己,所以是OK的。
不過請參考我的自介,千萬別叫我阿姨或姊姊之類的,本人只有一個親妹妹,女人是非常忌諱被叫老的,請各位千萬別誤入歧途了,ㄚ門。



▼創作有關的問題

Q:妳的圖都是自己畫的嗎?
A:對,全部都是,當然創作也都是自己的創作,如果有一些抒發某文章讀後感想的,我會特別註記與用特別顏色區分,除此之外,絕對是自己的作品。


Q:妳的文章故事是真的嗎?
「最好的時光」短篇小說故事系列中,有附上插圖MissCity.com系列的那些是新作,故事性比較高,屬於純創作,但某些對話與情境或情緒,確有其事(對啦,也就是在下的經歷囉)。
我的小說三部曲中,「牛奶酒廊」是真實性最高的,因為那屬於自傳小說,只是後來我把人物與故事情節做了調整修改,但那是我真實的青春。
「Faith.com」裡面兩個女主角都是以自己為原型,對話與情緒屬實,故事則是創作。
「色情公寓」故事也是創作,預言性創作,但主要主角幾乎都是真有其人,也就是我們姬八樂團本尊。
至於其他短篇、詩、日記與秘密日記等等,當然就是真實的書寫。
在小說與短篇之前,我的故事與文字從來都只紀錄真實的自己。


Q:真的有牛奶酒廊/色情公寓嗎?
A:色情公寓是一個夢想,希望它會實現;至於牛奶酒廊是確有此地,不過現在已經改建成大樓,而牛奶酒廊與Faith.com裡的「公寓」酒館,則是以我最喜愛的酒館為藍本書寫,有興趣去的人可以問我在哪裡。


Q:什麼是姬八樂團?
A:請參照姬八樂團分類裡頭有相關。


Q:妳為什麼有這麼多靈感創作?
A:呃,對我來說,靈感從沒有短缺過,只有時間少而已,以前我的創作量更大。
靈感通通是來自於生活,雖然我除了雜誌以外並不閱讀(是的,我應該是書讀得最少作者之一),不過生活的體驗給了我最多的靈感,要不是時間不夠,其實還可以創作更多。
大抵由於生命中有太多感動與需要創作的部分,至於靈感從哪裡來,套一句朋友說的話:「大概是為了愛吧」。


Q:關於小說三部曲的補充?
A:這三部小說是一開始全盤改寫「牛奶酒廊」就想要完整表達的念頭,之所以分成三部,是想要做一個整體概念的嘗試。
如果仔細看的話,會發現「牛奶酒廊」是我比較個人式的書寫與淡淡的情懷,主要想表達我對於愛的不同見解與態度,「Faith.com」跟「色情公寓」是兩條分叉線,老實說「色情公寓」就是「Faith.com」的另一面鏡子,另一個版本,等於是另外選擇的那條路,我想要表現出兩條路的不同,與相同之處。
在這三部小說裡面,其實最重要的中心思想就是「愛、自由、信念與勇氣」,與其他創作不同之處就在於我把以前那些碎碎念與嚴肅的觀念融在輕鬆的故事裡,讓人能夠更體會愛情,更懷有對生命的熱情。

我跟一般作者不太一樣的地方是,我寫的都是真實故事與真實景色場面,更不用說是情緒,所以每次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人物跟場景還有對話跟情節調整過,然後加一些神來一筆,並盡量簡單化。

當開始重寫《牛奶酒廊》時,才發現自己記性不太好,原來我的生命裡還有很多故事,一一回想起來。
《牛奶酒廊》是我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寫的是我人生第一個黃金十年;第二部就是正在作家散步道連載的《Faith.com》,寫的是平凡的我與不平凡的我,現實生活與內心世界。

我的寫作習慣越來越偏向輕描淡寫,口味太重的,幻想太多的,我都不太喜歡。
並且發現,我確實不是一個會說故事的人,但我很會演戲。
演自己是最像的,忠於自己的寫作很流暢。


Q:妳是作家嗎?妳是藝人嗎?
A:依照台灣有出書者「人人都是作家」的說法,我應該算,不過書本方面目前還算是是業餘的,其他方面目前是固定的專欄作家(一週有兩個專欄目前)(還有一個不常寫)。
但依照我個人嚴格的認定,我當然是個作家。
至於藝人,呃,在姬八樂團沒有正式出道之前都不會是。


Q:為什麼是愛是心碎?或者是心碎的開端? (牛奶酒廊相關疑問)
A:深刻的愛,一定會有一種心碎的感覺,即使從不爭吵,即使一切都美好,從不分離。
但,當你有天意識到,人生的殘忍,是總會分離;不是生離,就是死別啊。

那麼,有一天你得要離開摯愛,在你還愛他的時候;或者,你知道有一天你們會分手,而你還愛他。
這中間當然可能夾雜更多相處之間的心痛,包括我故事裡提到的,因為彼此都有一些過去,那些東西不會消失,而往往造成戀人們更多的疼痛。
因此,當深深愛過,有天又奮不顧身的去愛,一定一定,會感到心碎。

這是一個對愛與人生的深刻的體驗,並不是說愛就注定了心碎,或者是心碎的開始;我只是要闡述,當愛過,又深深愛上一個人的時候,對愛的體認。


Q:可以幫我看一下我的創作嗎?
A:親愛的,說真的,我不太喜歡看別人的東西,因為我是視覺系,閱讀時間也少,你可以告知我,有空的話我會去看,但是請不要勉強我,感謝。


Q:可以引用/轉載妳的文章嗎?
A:在blog裡面有引用功能,當然歡迎;基於尊重著作權立場,他處引用也請告知,並請註明出處,以免產生法律問題。


Q:要怎麼當一個作家呢?
A:我不知道耶。


Q:請問出版與投稿的經驗。
A:要看你的創作是什麼樣類型,建議你可以到書店找類似的類型小說或書籍,
就知道出版社為何,直接投稿順便外加打電話確認。
投稿時最好在全文前加上「文案介紹」(寫好一點)、「自我介紹」、以及「目錄大綱」,方便編輯快速進入狀況。


Q:這麼動人的愛情,或癡情的男主角,轟轟烈烈的感情,現實中會有嗎?只有在小艷的文章裡才有吧?
A:其實能寫出所有的故事與長篇小說,即使小說與部分故事情節是虛構,但那些情感與角色投射,都很真實喔。
如果不是因為遇過這麼動人的愛情,以我個人是不可能寫得出來的,也就是由於有過太美好的故事,才能寫出來與大家分享的。
畢竟以往我的創作都講求真實,現在的創作則是希望透過故事來傳達我對愛的想法,與對希望的信念給大家。
SO,相信我,只要你相信,現實生活也會出現繽紛與永不結束的動人情節。


Q:真的有Faith♪com/Faith.com的網站嗎?
A:Faith♪com(Faith.com)這網站其實指的就是我自己的個人網站,現在改成用部落格的形式了。
簡單的說,對我而言,這個部落格(或我存在的地方),就是提供我自己與信眾信念的Faith♪com(Faith.com)。


Q:可以到台中或南部來辦簽名會嗎?
A:因為這幾年沒有出書的關係,也就沒辦簽名會啦,不好意思;如果有的話一定會去的。





最新更新時間為:2010/08/06 11:23 pm
想到會再補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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