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31 17:13:25 小艷

牛奶酒廊 ♪ 拾參、瞬間衝擊



「妳是大膽的女性嗎?」雷好奇地問道,隨口。



而我認真的低頭思考著,不知道怎麼回答。

男人為什麼老愛問這種荒謬的事情?

大膽有很多定義;大膽有很多方面;大膽有很多可能啊!



是思想開放的意志、性與感官的衝動、勇於嘗鮮的個性、說話霹靂的邏輯、心悸便能試愛的挑釁,還是不顧一切的習慣???



我承認我是個行為大膽、思想保守的女性;儘管道德價值在我腦裡的地位相當於零。



我可以不怕眾人眼光在任何一個地方與情人擁吻甚至做愛;可以不懼沒有藍圖的未來而追求真愛;可以為了一句:「我想見妳」,在青春期家教森嚴、每日門禁等於放學時段加一個小時的的千金小姐教育下,半夜時分重覆著「偷溜、活逮,再偷跑、再活逮」這檔子事;可以甘心情願當個不能再地下的第三者、就算男人對我只是年齡與身體的迷戀;可以忍受心靈與體虛的重創,撇去對生命完全的熱愛與尊重,一個人獨自上醫院動手術後回家哭得不成人形,隔日一早還能滿臉笑容地對愛人說:「我還行」;可以拒絕所有該與所謂正確的對象,只為記憶中對愛情唯一的執著。



這些算是大膽嗎?



如果是的話,大膽的女性會不會心跳?

那種心裡怦怦跳著的感覺很奇怪,如果對一個人心動,隔了數年以後,再見他還是心動不已,時間並未減少他對我的吸引力,那會不會是因為我愛上了他?

如果是這樣,為什麼我心裡的破洞越來越深?



還有,他為什麼要問我是不是大膽的女性?

跟他在一起需要這麼大膽嗎?

還是,他只是因為這樣才招惹我?

我想不透。



可是我知道,我的身體渴望他,我的感情也渴望他。





「如果可能的話,我是。」我只好這麼說。

這問題他不是頭一人問,我倒是頭一次回答。



「如果可能的話?哈哈哈哈。」雷像是明白了我那3分鐘側身思考的表情,與背後的難以承受,輕捧上我的臉,又是一個狂吻;放肆、熱情、溫柔而深遠。



我覺得他明白我,也許只是我的幻想而已。

我幻想有一個我很在意的男人,會真正瞭解我,除此之外,誰都不要。





「聽說妳一個人住?」雷又看我。

「嗯,可是,你這話怎麼聽來像是:『我要去妳家』?」我是敏銳的。

「也沒錯。」



哇,簡單有力。



「我覺得你亂直接的。」

「我覺得妳亂聰慧的。」

「你很討厭。」我別了頭去。

哼,我最討厭別人比我自大。



「嗯,可是,妳這句話怎麼聽來像是:『來我家吧』?」雷顯然又是一副「歡迎大家來砍我」的模樣,叫我看了又心動,又生氣。

「馬的,我害羞不行啊?」我沒臉紅。

說真的,那臉紅的次數如果算上天氣熱的影響,這輩子絕對十隻手指有找。



「我喜歡見妳害羞的模樣,很挑逗。」

「幹!你好危險喔!!」我皺起眉頭。

這個男人很狡猾。



「是妳渾身放電在邀請我。」他不在意地笑道。

「神經病,怎麼不說是你勾引我?我那裡對你放電了?」我更氣了,討厭討厭,我討厭討厭討厭他。



突然間,他像頭獅子般猛地攻過來,他的吻落在我眉間、眼瞼、鼻頭、臉頰、唇、頸……:

「這裡、這裡、這裡......通通都在挑逗我。」



我在這種迷亂的當下,硬是直起了身逃出他懷裡,他吃驚地望著我,眼帶迷濛。



「妳不要?」

好爽,瞧他一副「喔,老天,殺了我吧!」的表情。



「為什麼都是你在誘惑我?我不依。」我熟巧地翻上跨在他腰間。

幸好這部車有敞篷機能,不然老天爺還給我的大膽,就派不上用場了。



「我要你求我。」我笑得燦爛,當然,還有嚴重的挑釁成份。







舞嫚一向就是聰明而敏感的人,但基於不愛計較的反小心眼與「人性本善」原則,總是很尊重任何一件事物,也容易相信人。







我們連續一個月都見面,正確地說,有一週是他在我家待了三天,我在他家待了三天,之後他好像工作忙碌,晚上才來找我,清晨就回去。

我們每天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床上,好像一次補回那斷線的四年一樣。



我感覺自己戀愛了,不,我們根本就是在戀愛。

他上班的時候會在走廊打給我,就算我在睡覺,迷迷糊糊地,他都很有耐性聽;而我會燉牛肉給他吃,他愛吃極了,連我熬的湯都能喝上三碗,然後我們租來的DVD永遠沒看完,因為都忍不住「大戰」。





「喏,最後一罐。」雷雷從地板上把楓糖菊花露遞給在床的另一端的我。



講到傳說中的「楓糖菊花露」,真的不是打廣告來著,我愛喝的程度簡直可以用嗑藥來形容。



記得在去L.A.留學時,有次放假去加拿大玩時,參觀國家公園之類的景點,那一根細長約15公分透明真空裝的實在楓糖,甚至還有蘋果口味的另種選擇,甜的不得了卻些許也不膩口的滋味,突然給了我莫名相當於「幸福」的感覺。



對我來說,幸福比愛還難,要愛上一個人很難了,要那個人也愛自己更難,何況是幸福?

而楓糖菊花露,那個賣不好,很多人都不愛的飲料,卻替代了我的幸福。

只要喝一口,在嘴裡久久不散的幸福,很是甜蜜。



寫作的時候、把煙的當下、做愛後的平復,我都一定要喝這個,只有7-11才買的到的,傳說中的「幸福」。





「雷,我想回去了。」我有些靦腆地直起了身,眼神裡沒有一絲情緒,我老是這樣子。



大部分的人是情緒化,一會兒哭一會兒笑的,在我身上不一樣。

我的熱情來時猛烈,做什麼都常不假思索,就像變了另一個人似的。

可是冷靜總在激情後來的特別無息而迅速,頭一回發生的時候,我還沒察探到,再過幾次,我才奇怪,怎麼會感官如此明晰清楚?



就算是跟唯一讓我我情不自禁的雷,我也一樣感到疏離。

而這疏離感,漸漸讓我害怕。





「唔,小舞,怎麼了?妳怪怪的?」雷也極為敏銳地觀察我。

「沒什麼,就是,我不會說……」

「小舞,」雷決定用擁抱給我些許溫暖:

「可是我想妳在我身邊醒來,想擁著妳入眠。」他說得好老套,帶著一種命令語氣地請求。

「嗯?」我有點動搖。



就算這麼老套,我還是不能抵抗他說的任何話,儘管我對男人的情話大多免疫了,現在,他就是該死得讓我無法拒絕。





我突然想到阿泰,雷多了那麼份理所當然的熟悉,就連做愛的時候我們都是這樣契合,不諱言,雷是目前為止給她最完美性愛的男人,甚至讓我一度懷疑自己愛上了他。



畢竟,現在要我為了性而性,除了一夜情外別無可能,而我明白,我應該還是希望有一個人會是我的Mr. Right!





『我能愛你嗎?』我很想問他,但我問不出口。

這個問題太白癡、愚蠢、不可能……不可能是我自己想的,也許是我害怕知道什麼我並不想知道的事情,但是,我就是想這樣問他。

我想知道,他為何挑上我?



雷看見我不自主地用無助的眼神望著他,知道這是決定我陷不陷入的關鍵。







つづ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