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6 23:17:48
小艷
差勁的詩有一篇
老人家說:
『別去與人計較,與之計較,只是讓你變成和他同種人,降低自己格調。』
小鬼頭說:
『有那麼嚴重嗎?』
不知怎地,好像所有的詩人
在文字被人強暴第九百八十次後
還得裝做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
因為詩人的名聲一旦捲入「這種人你也屌他」的口水戰裡
詩人的道德就被徹底毀滅
我試著反問
那些天殺的鳥人
厚顏無恥到自以為他是詩人本尊或者詩人的誰的抄襲的人
這樣完全將他人心血視為己出並大剌剌發表的行為
是否有時候因為詩人不屑以「著作權法」或者「商標專利」等訴諸行動
於是牠們更加狂妄了
那種狂妄超越詩人自覺性的狂妄而形成一種二次性侵害
那麼我或者誰身為詩人的小小滿足終於宣告死亡
這是你還是他還是我所樂見的(ㄚ災)
至少我不這樣認為
無奈的是我的身分處在創作者與被抄襲者與詩人與商品販賣者與讀者中間
我卻無法決定這次我應該是要一笑置之還是追究到底
結論是如你所見
這樣忍耐與健忘下去
我的詩總會變成如這篇差勁的文字一樣
再也不能完美的呻吟
(你看,這樣會不會被人認為我抄襲陳珊妮的歌,只因為我用了她的歌名?)
我聰明的讀者如你
大抵上是會支持我並且說聲:
『別人用都是抄襲,妳用不是』
『那只是巧合』
但我告訴你答案是yes的
我就是他馬的因為她用了這樣的文字
而他馬的有感並且他馬的恰巧放在我的文字裡面
成為你們所他馬的看見這首他馬的鳥詩
進而我必須真實的宣告一件事情:
天底下沒有那麼巧合的巧合
牠不是在詩人的文字裡面看過就是看了別人抄襲詩人的文字
於是才徹底或者片面或者部份或者精神抄襲
而後詩人便於此今他馬的日子
發布了他馬的一則訊息,以詩的鳥名
鄭重安慰一下自己受傷的心靈
差勁的詩
從此來自於差勁的情緒
我在此奉勸一件無關的創作守則:
『千萬不要以為你無病呻吟或者痛苦的心情創作會是什麼好東西』
也別拿那種鳥東西沾沾自喜
創作是一種頑強的記憶抗爭
一個詩人必須無止盡地記住所有他閱讀的一切去避免詩裡面的原創性不足
或者 大部分的詩人到底還是在做一件蠢事
那即是詩人的詩多數來自於「...」
否則他的詩只能一直淪為重複的語氣與挑起重複的情緒
就像重複動作的性愛
男人還是一樣射精
女人還是一樣表演高潮這回事
(又來了,我承認此情境語出於許瞬英的《大量流出》或者她的閱讀)
此致
詩人的無奈與無奈的詩人
艷元年。他馬的六月二十四日 他馬的鳥天氣的鳥傍晚
榛妮佛。他馬的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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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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