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03 11:24:28Sam

活泉茶館241-兒女與奴僕(1)

活泉4年3月3日

2月22日中午,館友Kikirew說有個早餐店的老闆娘需要關心和幫助,我們便約了一位同樣經營餐飲業的教會媽媽去她店裡吃午餐順便探訪她。從十二點多一直到下午將近三點,我覺得喝下午茶而不睡午覺對我來說真是一種折磨,那天我坐在那裡,整個人感到頭痛欲裂。
  那位經營餐飲業的教會媽媽講到帶小組她實在是無法度,整個人星期天下午都要守在家裡,而組員三三兩兩還常常爽約,她也沒有耐心可以對組員好言相勸……,所以還是主動出來傳福音比較容易,而且,若不傳福音,將來不知道如何向上帝交帳。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對「交帳」這兩個字相當敏感。記得國中時,每天在家裡做塑膠射出,有時候會覺得不太高興,但媽媽總是說,「生你們下來就是要幫忙工作的」,我開始思考,到底我是「兒女」還是「工人」?
  兒女的本分是什麼?(我受教育是光宗耀祖)工人的本分又是什麼?(我的認知是要交帳)所以我一聽到「交帳」,我就會聯想到「工人」。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常常說「你不用做什麼,耶穌就是愛你!」可是信耶穌之後卻常常聽到「你應該要做這個、做那個,這樣才能向上帝交帳。」難道信耶穌前才是上帝的兒女,信耶穌之後就成為上帝的工人?我想,當然不是!
  從前館友Lsr感慨地翻了一節聖經經文給我看(那時他好像是因為工作太忙,許多聚會都不能參加而被人責備),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
  如果是「奴僕」就擔心要交帳,那麼兒子是否也要交帳呢?到底要交多少帳才夠呢?其實我也被責備過,也許是想得太遠,有時有人要求我做一些事,我就會考慮這件事的後續發展會有什麼必須付出的,以至於我不願意接,然後就被責備「你自己要跟上帝交帳!」
  我很想了解,到底我們在上帝的眼中是「兒女」還是「僕人」,就如同我想了解,在父母的眼中我是「僕人」還是「兒女」?
  在聖經中的人物常稱呼自己是上帝的僕人:
★羅1:1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林後11:23 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
★來3:5 摩西為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為要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
★雅1:1 作神和主耶穌基督僕人的雅各請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的安。
★彼後1:1 作耶穌基督僕人和使徒的西門彼得寫信給那因我們的神和(有古卷沒有和字)救主耶穌基督之義,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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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也常用主人和僕人做比喻:
★太18: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太18: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太25:30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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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聖經稱呼我們為上帝的兒女
★約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林後6:18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約一3: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約一3:2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羅8: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加拉太書4:1~11(註一)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豫定的時候來到。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 神為後嗣。但從前你們不認識 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 神的作奴僕。現在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更可說是被 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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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在教導信徒禱告時也說:
★路加福音 11:1 - 11:54
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他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
耶穌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我們在天上的父、〔有古卷只作父阿〕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有古卷無願你的旨意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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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既是「兒女」又是「奴僕」?以下三節經文或許能提供一些線索:
★羅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加4: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羅馬書 11:20~23
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 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 神能彀把他們從新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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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得著兒子的名分」直譯為「被收養成為兒子」。領養在希臘人與羅馬人中是常有的事,他們給養子一切親生兒子的權利,包括財產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