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8 15:28:40飛
【貼愛情】堂皇迷戀
堂皇迷戀
張惠菁
我以為愛情當中最為精采的,乃是迷戀乍現的時刻。
存在著各種的關係。有的你只能靜靜坐在他身邊看一場電影。有的只宜在夜間的酒館裡相遇。有的必須是長距離,久久收到一封簡訊。有的是壓抑的,在e-mail裡用表情符號曲折表徵不可指稱的情緒。有的你總是在挫折的時候想起他但絕不能在那時候打電話給他。有的你可以隨時安全地見面但永遠不會絕望地想念。有的理解但不靠近。有的靠近,但別想理解。這許多的關係都是部分的。但部份也就代表了全體。
我們總是容易忘記,愛情乃是一種命名。於是它就跟所有的命名一樣,既構成意義蛛網裡不可少的一個端點,也遺漏著更多的空白。克莉絲緹娃:「由於想要命名所有的東西,他便碰上了……不可名者。」用愛情去命名一種關係的危險是,永遠會有更多的無以名之。那時你是為維護愛情這符號的有效性,而轉過頭去視而不見呢?還是束手無策坐視符號系統的崩潰?
所以,我恐怕沒有辦法好好地談論愛情。尤其當它老是跟幸福,婚姻,人生的出路之類過大的題目連結對舉。許多的戀愛發生了。許多的依賴,不安,與憤慨被偽裝成愛。但是如果把那些關係,還原到最小的單元,往往只是肇始於迷戀的時刻,那突如其來的,很可能是恍惚的一現。這樣乍現的迷戀值得我們更誠實的對待。它應該更堂而皇之。如果它是短暫的那麼它的短暫應該被尊重,不該被人類對付時間的種種策略所扭曲,不該被生活的布局,對易逝事物的焦慮恐懼,甚至不該被性,所延展。愛情是一種命名,迷戀是命名還來不及發生的時刻。
迷戀近似一次出發旅行。一種忽然掉進你生活裡的動機。一個向量。為一次迷戀而開始的一些新嘗試,比如說衣服,忽然開始換一種方式打扮自己了。今年春天我狂熱地愛著一條極細身牛仔褲,一件平領寬袖的黑色絨上衣,白色麻質圍巾。於是對一個人的迷戀也重疊了這些自我的裝飾,也等同身體與這些織品之間的關係。甚至後者要比前者更為直接而感官。每天你把自己放進這些織品裡,成了那個形狀,穿著這個新的自己出門,與從前微妙地不同著。向來不買也不戴戒指手環的我,從抽屜翻出之前親族送的一條銀手鏈來,開始天天戴了。(是因為他稱讚我手腕好看嗎?)那是手感沉重得十分舒服的一條手鏈,掛著一個可以打開的墜子,裡頭是個錶。中午吃飯時小芝注意到了,詭祕地,以為墜子裡嵌著相片而笑著問了:「是哪個honey呀?」我打開給她看:「是時間啊。」
避免將迷戀的事端擴大
時間甜蜜而詭詐,在迷戀中你就比較甘願地對它繳械了。把自己變成一個,不那麼像自己的人。或者那從來便是我,只是若不藉由對另一個人的迷戀,就無從現身。自我如何容納、及回應,對一個人的想念,每一次都不同,每一次也都重新構造,定義自身的性別。那是迷戀遊戲最精華的部分。彷彿目睹自己的化身,在眼前輪迴轉世。因緣俱足之時,便帶出潛藏在內裡,連自己都不熟悉的那些質素。既是我,又不是我。像尼采說的那樣,「透過與我們自身相異的他人和靈魂去生活。」
但無論如何,避免過多的命名。避免將迷戀的事端擴大,朝向愛情、以及愛情那強大的解釋系統威脅要吞併涵括的一切。恐怕迷戀這令人戰慄的快感,成立的條件是:認識到所有關係,本質上都是荒涼的。絕對要避免讓「他喜歡我嗎?」的疑問句變成一種貪婪。避免想要從荒涼之地採收什麼的愚昧想法。看清了那荒涼,卻還置身其中。繞著囚禁虛無之獸的圍籬行走,聽牠的呼吸。一種與絕望隔鄰的歡快。
所以迷戀的人不會是包法利夫人。包法利夫人眼裡沒有荒涼。她是朝向最飽滿,華美,炫目的愛情想像而獻身的。也不會是白流蘇,她算計得太多了。可能是,對的,很可能是川端康成《舞姬》裡的矢木波子。
二○○四年夏天我會忽然愛上一個跟我活在不同時間裡的人。並且持續到二○○二年。(迷戀的時間不是線性的。它是像下黑白棋那樣,一發生就把前面的時間翻盤,整局皆白。之前你認識他的每一天遂都變成是迷戀著的。)可是他會是非常地遙遠。在我覺得應該會收到訊息的時候,e-mail信箱裡只有廣告信。然後在完全不期待的時候,忽然來了不知是什麼意思的簡訊。這就使得關係的現實部分脫離了迷戀的時間軸。這就使得他的存在彷彿只是幻影。我彷彿只是面對一堵潔白的牆,很容易可以打上心裡的影子戲。
神祕又可畏的自由
話說回來,一切關係都有做為幻影的部分,以及從現實傳來的回聲。關係一開始大多是你對一個人的想像,之後適度地以他的回應為支架。你本來以為他是那種對細節極挑剔講究的人,卻發現他竟全然不介意一杯沒出味道的茶;本來以為她安靜甜美,卻發現她在某些時刻變得暴怒煩躁。想像與現實相互校對,一種關係於是逐漸地成形了,最終得到了命名。可是在某些長距離的關係裡,回應沒有接上來,在預期的節點上失蹤。命名於是無法成立了。想像的部分吃掉了現實,漸漸地它也不再需要現實的支架了。它成了一趟朝向幻影的旅程。「我就是為幻想而活著的,以幻想為目標而行動,也因為幻想而受到了懲罰。」《奔馬》裡的少年勳是這樣說的:「我希望有,不是幻影的東西。」我多麼仰慕勳這個角色啊。他本是個迷戀著幻影的人,最後在幻影裡創造了真實。他打開了一條不存在的通路,看見一輪不存在的旭日。
有一天我想我應該開始一趟旅程。我開始想我該到哪裡找到他。應該是不顧一切的,帶著一點對日常責任的背信。然後我意識到那簡直是不可忍受的惡形惡狀,試圖將現實往幻影裡收納的粗暴手法。正相反,或許我應該踏上的是一趟背反的旅程。即是盡一切可能迴避撞見幻想在現實裡借用的投影。不是靠近而是遠離,像相斥的磁極那樣保持距離,一趟一趟地走開。這是一場安靜的流亡。
也是不顧一切的。
但那並不妨礙。每天我繼續在日常的軌道上行走,發生的每一則念頭都乘以迷戀的向量。那迷戀正悄悄改造著我。我接受著改變。把自己看穿,一再一再地。如同看清關係的荒涼本質般,看穿迷戀之中的自己也是荒涼的。那被迷戀的念頭搖動,吸收,在其中暈眩的我,並沒有一種不變的相狀。於是在我與我自己之間形成了一種陌生感,我看著自己怎樣一天天被豐饒的可能性吸引,開始穿上一個新的形狀,其後那個我又如何悄沒聲息地剝落了。迷戀起始自對一個人突然乍現的愛慕,最終卻成了與自己的關係。
那關係是敞開的。洞開著許多扇的門。
門外似乎就是,神祕又可怖畏的自由。
(本文與「網路與書」第十一期同步刊出。)
張惠菁
我以為愛情當中最為精采的,乃是迷戀乍現的時刻。
存在著各種的關係。有的你只能靜靜坐在他身邊看一場電影。有的只宜在夜間的酒館裡相遇。有的必須是長距離,久久收到一封簡訊。有的是壓抑的,在e-mail裡用表情符號曲折表徵不可指稱的情緒。有的你總是在挫折的時候想起他但絕不能在那時候打電話給他。有的你可以隨時安全地見面但永遠不會絕望地想念。有的理解但不靠近。有的靠近,但別想理解。這許多的關係都是部分的。但部份也就代表了全體。
我們總是容易忘記,愛情乃是一種命名。於是它就跟所有的命名一樣,既構成意義蛛網裡不可少的一個端點,也遺漏著更多的空白。克莉絲緹娃:「由於想要命名所有的東西,他便碰上了……不可名者。」用愛情去命名一種關係的危險是,永遠會有更多的無以名之。那時你是為維護愛情這符號的有效性,而轉過頭去視而不見呢?還是束手無策坐視符號系統的崩潰?
所以,我恐怕沒有辦法好好地談論愛情。尤其當它老是跟幸福,婚姻,人生的出路之類過大的題目連結對舉。許多的戀愛發生了。許多的依賴,不安,與憤慨被偽裝成愛。但是如果把那些關係,還原到最小的單元,往往只是肇始於迷戀的時刻,那突如其來的,很可能是恍惚的一現。這樣乍現的迷戀值得我們更誠實的對待。它應該更堂而皇之。如果它是短暫的那麼它的短暫應該被尊重,不該被人類對付時間的種種策略所扭曲,不該被生活的布局,對易逝事物的焦慮恐懼,甚至不該被性,所延展。愛情是一種命名,迷戀是命名還來不及發生的時刻。
迷戀近似一次出發旅行。一種忽然掉進你生活裡的動機。一個向量。為一次迷戀而開始的一些新嘗試,比如說衣服,忽然開始換一種方式打扮自己了。今年春天我狂熱地愛著一條極細身牛仔褲,一件平領寬袖的黑色絨上衣,白色麻質圍巾。於是對一個人的迷戀也重疊了這些自我的裝飾,也等同身體與這些織品之間的關係。甚至後者要比前者更為直接而感官。每天你把自己放進這些織品裡,成了那個形狀,穿著這個新的自己出門,與從前微妙地不同著。向來不買也不戴戒指手環的我,從抽屜翻出之前親族送的一條銀手鏈來,開始天天戴了。(是因為他稱讚我手腕好看嗎?)那是手感沉重得十分舒服的一條手鏈,掛著一個可以打開的墜子,裡頭是個錶。中午吃飯時小芝注意到了,詭祕地,以為墜子裡嵌著相片而笑著問了:「是哪個honey呀?」我打開給她看:「是時間啊。」
避免將迷戀的事端擴大
時間甜蜜而詭詐,在迷戀中你就比較甘願地對它繳械了。把自己變成一個,不那麼像自己的人。或者那從來便是我,只是若不藉由對另一個人的迷戀,就無從現身。自我如何容納、及回應,對一個人的想念,每一次都不同,每一次也都重新構造,定義自身的性別。那是迷戀遊戲最精華的部分。彷彿目睹自己的化身,在眼前輪迴轉世。因緣俱足之時,便帶出潛藏在內裡,連自己都不熟悉的那些質素。既是我,又不是我。像尼采說的那樣,「透過與我們自身相異的他人和靈魂去生活。」
但無論如何,避免過多的命名。避免將迷戀的事端擴大,朝向愛情、以及愛情那強大的解釋系統威脅要吞併涵括的一切。恐怕迷戀這令人戰慄的快感,成立的條件是:認識到所有關係,本質上都是荒涼的。絕對要避免讓「他喜歡我嗎?」的疑問句變成一種貪婪。避免想要從荒涼之地採收什麼的愚昧想法。看清了那荒涼,卻還置身其中。繞著囚禁虛無之獸的圍籬行走,聽牠的呼吸。一種與絕望隔鄰的歡快。
所以迷戀的人不會是包法利夫人。包法利夫人眼裡沒有荒涼。她是朝向最飽滿,華美,炫目的愛情想像而獻身的。也不會是白流蘇,她算計得太多了。可能是,對的,很可能是川端康成《舞姬》裡的矢木波子。
二○○四年夏天我會忽然愛上一個跟我活在不同時間裡的人。並且持續到二○○二年。(迷戀的時間不是線性的。它是像下黑白棋那樣,一發生就把前面的時間翻盤,整局皆白。之前你認識他的每一天遂都變成是迷戀著的。)可是他會是非常地遙遠。在我覺得應該會收到訊息的時候,e-mail信箱裡只有廣告信。然後在完全不期待的時候,忽然來了不知是什麼意思的簡訊。這就使得關係的現實部分脫離了迷戀的時間軸。這就使得他的存在彷彿只是幻影。我彷彿只是面對一堵潔白的牆,很容易可以打上心裡的影子戲。
神祕又可畏的自由
話說回來,一切關係都有做為幻影的部分,以及從現實傳來的回聲。關係一開始大多是你對一個人的想像,之後適度地以他的回應為支架。你本來以為他是那種對細節極挑剔講究的人,卻發現他竟全然不介意一杯沒出味道的茶;本來以為她安靜甜美,卻發現她在某些時刻變得暴怒煩躁。想像與現實相互校對,一種關係於是逐漸地成形了,最終得到了命名。可是在某些長距離的關係裡,回應沒有接上來,在預期的節點上失蹤。命名於是無法成立了。想像的部分吃掉了現實,漸漸地它也不再需要現實的支架了。它成了一趟朝向幻影的旅程。「我就是為幻想而活著的,以幻想為目標而行動,也因為幻想而受到了懲罰。」《奔馬》裡的少年勳是這樣說的:「我希望有,不是幻影的東西。」我多麼仰慕勳這個角色啊。他本是個迷戀著幻影的人,最後在幻影裡創造了真實。他打開了一條不存在的通路,看見一輪不存在的旭日。
有一天我想我應該開始一趟旅程。我開始想我該到哪裡找到他。應該是不顧一切的,帶著一點對日常責任的背信。然後我意識到那簡直是不可忍受的惡形惡狀,試圖將現實往幻影裡收納的粗暴手法。正相反,或許我應該踏上的是一趟背反的旅程。即是盡一切可能迴避撞見幻想在現實裡借用的投影。不是靠近而是遠離,像相斥的磁極那樣保持距離,一趟一趟地走開。這是一場安靜的流亡。
也是不顧一切的。
但那並不妨礙。每天我繼續在日常的軌道上行走,發生的每一則念頭都乘以迷戀的向量。那迷戀正悄悄改造著我。我接受著改變。把自己看穿,一再一再地。如同看清關係的荒涼本質般,看穿迷戀之中的自己也是荒涼的。那被迷戀的念頭搖動,吸收,在其中暈眩的我,並沒有一種不變的相狀。於是在我與我自己之間形成了一種陌生感,我看著自己怎樣一天天被豐饒的可能性吸引,開始穿上一個新的形狀,其後那個我又如何悄沒聲息地剝落了。迷戀起始自對一個人突然乍現的愛慕,最終卻成了與自己的關係。
那關係是敞開的。洞開著許多扇的門。
門外似乎就是,神祕又可怖畏的自由。
(本文與「網路與書」第十一期同步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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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z
2006-08-24 17:41:51
我看的是舊作:《閉上眼睛數到十》。
是大衆三本廿四元的特價書,哦這本好像是特價中的特價,三元多就買到了。
雖然很多文壇大師推薦她的散文,但一直沒真正讀她的作品。果然,我才看完第一章節就覺得太棒了!棒在,很平凡的東西,落在她筆下就變得非常精彩;那樣的遣詞用字,好像只有她能描繪--即使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仿佛也不及她的靈巧形容。
較早之前只收集鍾怡雯的散文,現在應該會另外‘投資’張惠菁吧。(笑)不然就是再去挖大眾的特價書,看看還有沒有什麽驚喜。
阿佐
2006-08-22 16:22:32
「迷戀的時間不是線性的。它是像下黑白棋那樣,一發生就把前面的時間翻盤,整局皆白。」
有夠生動的比喻。人或物,我想我已經不再迷戀了,太費神費力,失去自由,并逐漸變成一個自己不喜歡的自己。
橙是在看哪一本張惠菁?《你不相信的事》還是《告別》?兩本我都很喜歡。
不知為什么,這本確實成了大眾「多年來」賤價拋售的書,每個地方都一樣。我上面提到的另兩本,算是較近期的散文/雜文集,行文更精彩,絕對值得「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