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8 13:40:08小斌

【保險資訊】防癌險 緊箍咒愈來愈多

防癌險 緊箍咒愈來愈多

理賠率高 壽險業為減輕負擔 壓低理賠金額 限制投保數量 並拉長等待期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多年來癌症高居國人死因第一位,壽險業「防癌險」也越賣越心驚。為減輕理賠負擔,防癌險有了不少變動,例如,原先有一個單位高達30萬元的防癌險,現在已有公司壓低到1.5萬元,另外還限制防癌險單位上限的情況,等待期也從30天拉長到3個月。
癌症高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發生率也一年比一年高,壽險業者說,科技發達加上個人防癌意識提高,現在許多人一不舒服,就會去醫院檢查,提高了疾病被發現的機會,癌症發生率也跟著上升。保戶一確定罹癌,防癌險就必須開始理賠。
另一方面,治癌新藥越來越貴,也使壽險公司理賠成本大增。在理賠實務上,曾發現有大腸直腸癌末期患者,接受一種Erbitux藥劑注射,健保沒有給付這種藥劑,患者必須自付一個月高達20萬元的藥劑費用,這名患者事先投保了高單位的防癌險,加上家境不錯,才足以負擔一年高達240萬元的醫療費用。
還有一名肺癌患者,吃一種治肺癌新藥,一顆要2000元,一年365天,每天都要吃,藥劑總共花費73萬元,健保也不給付,這名患者買的是60萬元的防癌險,可支應昂貴的醫療費用。
防癌險理賠率往上走,過去業者還敢賣「實支實付型」防癌險,也就是依醫療單據正本,醫藥費花多少、就賠多少,現在業界29家壽險公司,已沒有公司敢賣這種實支實付防癌險。
目前市場,僅剩「定額型」理賠的防癌險,壽險公司的理賠方式是,當確定保戶罹患癌症後,先給付一筆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如果保戶接受手術、防射線治療,都有定額給付的理賠金。
為免防癌險的理賠損失率,過度惡化,壽險公司除了定期檢討保費政策外,也對防癌險加上多道緊箍咒;包括防癌險單位大縮水,過去防癌險一個單位理賠金,曾有高達30萬元的水準,但目前幾乎都降到5萬元以下,還有公司甚至低到只有1.5萬到2萬元。
防癌險一個單位的理賠金額雖然降低,但一次購買多個單位,一樣可以墊高理賠金額。壽險公司於是也限制客戶可購買的單位數,例如向同一家公司購買,最多只能買3個或6個單位的防癌險。
防癌險的「等待期間」也從原先的30天,拉長成3個月,也就是,消費者購買防癌險後,若在90天的等待期內發現罹癌,壽險業者不理賠,但會退還已繳保費,保戶要在91天後確定罹癌,才能獲得理賠。壽險業者說,等待期拉長,是為降低道德風險。
【2005/08/12 星期五 聯合報/B3版/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