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0 02:01:34楓驊

鄉村地區私有合法住宅興建、修繕補貼,屏縣建設處受理申請

[記者吳富正-屏東報導]

屏東縣97年度鄉村地區私有合法住宅興建、修繕補貼,已於97年3月14日起
受理申請,本方案將受理至本年4月30日止,申請期限即屆滿目前尚有名額,
歡迎居住於屏東縣都市計畫範圍外縣民,踴躍提出申請。

本補貼方案分二部分,在興建住宅補貼方面包括:興建住宅利息補貼利率年息2.635﹪,最高可貸220萬元及興建住宅費用補貼,每戶20萬元。

另在修繕住宅補貼方面包括:修繕住宅利息補貼利率年息2.635﹪,最高可貸
80萬元及修繕住宅費用補貼每戶6萬元。

申請人僅能依自己需求於上述方案中擇一申請。本方案採「評點」制,符合
申請條件之人數如超過縣市計畫辦理戶數,則將依申請人弱勢條件(如身心
障礙者、獨居老人、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單親家庭、重大傷病者、
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等給予較高分數。

縣政府預計辦理興建住宅貸款利息及費用補貼共150戶、修繕住宅利息及費用
補貼共420戶。

本案受理申請單位為建設處都市計畫及住宅科,
洽詢電話:(08)7320415轉3321或轉3322,
或請上屏東縣政府網站閱覽(網址:http://www.pth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