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8 12:28:10Oo 小V oO

事實~~~感覺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 很想靠近他,
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 埋怨幾句,也肯將就,
因為只有這一件,而且我們太喜歡他了,瑕不掩瑜嘛!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
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譬如質料不夠挺,顏色太鮮豔,
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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