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03 23:38:23

很無奈!但也是結局。就這樣吧!

貴國監察院已經快二年沒監察委員了,因為,總統提名的名單,到現在立委沒同意。所以,到監察院的案子,都沒下文。
檢察官就找個現在84歲的老人頂罪。
自己做這一行,很清楚這一個行業的醜陋,但自己一直堅持的專業理想,似乎在這裡完全看不見。我很矛盾~做這一行要幹嘛?很無奈。

到美國提出告訴,美國法院駁回。
找立委,沒人要幫忙。
找監委彈劾檢察官,沒監察委員。
向法務部提陳情,兩三字回答。
檢察官找個替死鬼結案。

這個案子,透過正當程序求取正義,沒有一個有結果。
法律是用來幹嘛的?
很無奈!


法律的背後,還是商業利益,平民老百姓無法與龐大的機器與商業利益相抗衡。
Victor 2007-01-13 12:53:55

只是個很平凡的故事,謝謝妳的參加!

寶貝小V 2007-01-11 04:40:47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