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3 14:55:24柳本月

沒被小說交代的情節4---金屋藏嬌

話說他父母在沒有看過我之前就恨我恨之入骨. 而他爺爺因為想抱曾孫想急了, 所以很大方的提供了我們一線生機. 他爺爺在内地置產, 想要我們到内地去, 然後提供房子:

他爺爺說---我不反對同居, 年輕人在結婚以前, 住在一起才能了解是不是真的適合. 我給你們一楝房子住, 這樣我也可以觀察她是不是能把家裡照顧好. 如果我觀察這個女孩子不錯, 我會幫你在你爸媽面前, 支持你們兩個.

乍聽之下, 欣喜若狂, 被反對了N年之後的感情, 終於有人要站出來支持啦!!! 而他則是一直催著我接受這個安排. 因為這樣, 我更確定, 小說的男主角, 腦袋裡也是會長瘤的.

這件事, 我怎麼想都有點不太舒服. 小說裡的另一個畫面又出現了----A 集團的總裁, 將這位艷麗動人的女秘書, 安置在一處碩大的莊園, 並且供給這位秘書的比她能想像的還要多. 名車和名貴的珠寶, 任由這位女秘書挑選---- !!!!是這樣嗎??????!!!!!

!!! 終於想通了!!!!!!

真的是, 不但想太多, 而且還很過份老爺子, 如果是你的女兒或孫女, 你會同意她這麼寄人籬下的去跟別人同居嗎?! 如果是年輕人自己偷偷同居就算了, 給我們房子去同居是啥意思??再說, 房子在内地, 如果今天我們兩個要分了, 我自己一個人還要很可憐的提著好幾個大皮箱, 很沒有臉的滾回來嗎?

哇塞!! 差一點中招!!!怎麼有人會想到這種方法來糟蹋人咧

再一次領教到, 有錢人真是不好搞, 腦袋不機靈一點, 是會被啃的連骨頭都不留的.

下一個, 另我抓狂的就是我的年齡問題, 我比他大了兩歲半, 為了這個問題, 我被他們家人搞的快要"起笑"(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