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9 23:36:02白兔

道歉啟事


 在寫出了「懷抱憂愁的少年們」一文之後,受到了文中Jerry本人的嚴重抗議,說怎麼可以在還沒有很了解他的情況之下就妄下斷言,說許多的陳述都是扭曲事實的;思考了整整一天兩夜,我修改了部份的內容,尤其是有關於他的陳述;也許這段友情會因此結束,但是我只能說我真的感到深深的抱歉,並且也讓我有了一個省思的機會。

 人,不論是活到了什麼年齡、唸了多少的書或是做了多好的職業,我想還是有學不完的東西,一直以來我都努力的在錯誤或失敗中得到經驗與學習(當然包括戀愛),不過也不能說目前已經是完善的了。

和一些友人們討論了這件事,Kay說換做他是當事人,在與我還不是很熟悉的情況之下被那樣子寫,心裡多少一定會感到生氣,會覺得「你很了解我嗎?憑什麼那樣說我」、「不論是事實與否,沒有人喜歡被批評」。是的,我忽略了這一點。長久以來我一直寫著自己的感情、死黨們的感情,也許是因為熟悉,所以我可以在了解他們的基礎下去下筆;我寫著的不可接近的人們,雖然大多是我真實接觸的人們,但是真的能夠以全面了解的情況下去寫下他們的言行嗎?的確不可能;主要只是想藉由這樣的一個例子來去看到一些東西與想法而已,是不是真的不可接觸那也是依每個人不同而定,畢竟每個人的喜好不同,而且一個點的不好也不表示這個人是完全的沒有優點。

然而,這對於當事人又是真的公平嗎?

我天真的認為改了名字、換了些內容就可以引以為例,然而當當事人看到時就會一眼看出寫的是自己,別人也許真的能當做一個例子在看,然後有他們各自的想法;但是,當事人只會看到自己被寫出來的內容而已,的確,這種感覺是很不好的。

 「寫網誌這種東西還是不要寫不太熟的人的事情比較好,而且又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Kay說著。為了想要傳達一些東西而無意的傷害了他人就失去了原本的好意了,也許我真的還不夠瞻前顧後吧!

 Kay勸我把那篇文章刪掉,不過我再做了修改後仍然保留了下來,我想它有一定的存在價值,至於和已經對我失去信任的Jerry能否再保有朋友關係,我想只能看他的決定了。不論如何我得說聲抱歉,並感謝他讓我上了寶貴的一課。
kay 2007-05-26 01:11:54

原來我是kay(笑)

2007-05-19 15:59:52

雖然我不是當事人,似乎不宜參與爭執,但網誌與寫作本來就是很主觀的。(試想,哪個作家沒有自己的風格與觀點呢?)雖然文中主角之一,不同意別人用這種角度看自己,但他人的觀點只是一面鏡子,反映出你表現出來的樣子。沒有人可以看透另一個人的全面,就好比大多數人總是說「沒有人瞭解我」一樣,事實上的確是如此,沒有人可以看透你,但也不能因此否認你不具此一面向。

you are what u looks like...

妄言了...請包涵...

版主回應
這也是我想要傳達給當事人知道的,不過我想現在已經沒有機會了,謝謝爽先生 2007-05-28 19:17:07
劍心 2007-05-18 11:29:24

我第一次看到在網路上有人對號入座後還理直氣壯的要求作者道歉,是我老了跟時代脫節了嗎?還是現在的小朋友都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