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1 18:50:00↗☆光★↖

集中營的歷史

今天我們來討論
二戰的其中之一個重要環節
集中營與猶太人:
歷史:

集中營的歷史非常悠久,集中拘留戰俘或奴隸的機構在很早就出現了,而最早明確提出集中營概念的是英國人。布爾戰爭時期,為了消滅南非阿非利卡人的游擊活動,英軍統帥基欽納在南非設立了31所集中營(Concentration Camp),將散居在鄉間的阿非利卡平民集中押至這些集中營內關押。

集中營是類似監獄的大型拘留中心,用於統一關押或隔離持不同政見者、敵僑、以及屬於某一特定種族、宗教或政治信仰團體的成員于一個有限的空間內。它與監獄最大的區別在於,集中營中關押的人由於具有某種特定的身份往往不經過法律判決即遭拘留,而且沒有確定的拘留期限。

有些被關押者雖有法律判決,而且有確定的關押期限,但這些判決大多是不經司法程序的,這些被關押者也往往不被關在監獄而是關在集中營中。

集中營的形式有很多種,可以單純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強迫勞動,納粹德國的集中營甚至進行種族滅絕式的屠殺。有些難民營也屬於事實上的集中營,難民們由於不受歡迎而被拘留或隔離在難民營中,為了阻止進一步的難民湧入,他們往往受到惡劣的對待,例如香港和澳門的收容越南船民的難民營,澳洲、諾魯以及世界其它一些地方的難民營。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瑞士的難民營甚至就叫集中營(Konzentrationslager)。

通常人們很難清楚的界定集中營的各種形式,但是它們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其中的被關押者的人權都被忽視、被損害。


德國的:

納粹德國在1934年成立的達豪集中營是最早建立的德國集中營(Konzentrationslager),開始時集中營只用來關押犯了法的罪犯、同性戀者與政治犯,與監獄唯一的區別是集中營關押的犯人密度較大,而且設有刑場。許多納粹集中營的入口處都有「勞動帶來自由」(「Arbeit macht frei」)的標誌。在1939年以後,黨衛隊的骷髏總隊和蓋世太保在德國本土6個原有的集中營外增設了15個集中營,其中以規模最大和最有名的是位於波蘭總督區的奧斯維辛集中營群,它由十幾個大小不等的集中營組成。
二戰爆發之後,位於波蘭的各集中營的性質開始轉化為滅絕營轉化,關押特別是1942年之後的範圍也大大增加,設備了毒氣室與焚屍爐,,設立了專門的滅絕營,用於解決「猶太人問題」。有的滅絕營一天要處理上萬人。
納粹集中營的囚犯包括猶太人、蘇聯戰俘、共產黨和社會黨黨員、吉普賽人、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歐洲各國地下抵抗運動成員、「無生存價值」的德國人、保皇派、共濟會成員、波蘭人、索布人,以及敵國國民(包括英國、法國、美國、中國等國)。這些人被用火車從歐洲各佔領區運往集中營,實施「保護性拘留」(Schutzhaft)。隨著盟軍的推進,各集中營開始陸續關閉。到了1945年5月上旬僅有奧地利與捷克地區的部分集中營尚未解放。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納粹德國曾設有集中營的各國政府都修建了紀念碑或紀念館來悼念集中營死難者。

辨識:

為識別不同類型的囚犯,納粹德國在囚衣上標上不同顏色之三角符號:

猶太人:黃色三角
政治犯:紅色三角
吉普賽人:褐色三角
耶和華見證人:紫色三角
反社會者:黑色三角
同性戀者:粉色三角
普通犯人:綠色三角

各位在看完以上的文字敘述後有什麼感想呢?
接下來是其他國家的集中營

日本
1941年日本佔領美國、英國、荷蘭在東南亞的殖民地後,在荷屬東印度、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和中國設立了集中營,用於關押拘留的敵國平民。

美國
1838年,美國總統范布倫簽署法令,將切洛基印第安人集中關押,以便將他們集體遷至西部地區。1901年菲律賓爆發起義時,美國陸軍在菲律賓設立了集中營。
1941年珍珠港事件後,由於吸取此前日僑在中國、泰國等國進行第五縱隊活動、配合日軍佔領的教訓,為了避免在美國居住的日本人進行破壞活動,美國在內華達州設立了集中營,用於關押居住在美國西海岸各州的日籍敵僑和日裔美國公民。
有看法認為9•11事件後美國設在關塔那摩的戰俘營屬於集中營。

俄羅斯和蘇聯
沙俄時期,俄羅斯政府在北極和西伯利亞地區設立了流放地制度,將政治犯押送到這些地區集中居住。在其中一些流放地里,使用政治犯進行強制勞動,比如東西伯利亞的科雷馬金礦。
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後,設立了集中營或稱勞改營。蘇聯稱這些集中營為лагерь,即「營地」。亞歷山大•索忍尼辛的小說《古拉格群島》出版後,這些集中營被西方稱作「古拉格」(ГУЛАГа)。在其高峰時期,這些集中營里囚禁有275萬囚犯。蘇聯使用這些囚犯進行開挖運河、修建城市、開採礦山等強制性勞動。集中營的犯人包括政治犯、富農、宗教人士、烏克蘭等民族的民族主義者,以及蘇聯佔領波羅的海三國和波蘭後逮捕併流放的外國平民。
根據正式登記的死亡記錄,從1934年到1952年,約有105萬犯人死在集中營中,另有約80萬人被處決。非官方的統計認為,從1917年到1957年,有4000萬蘇聯人死於集中營、強制流放、飢荒和大清洗。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中國大陸的人被關押在集中營中強迫勞動被稱為勞改,即「勞動改造」。共產時代的勞改營在1960年代開始出現,用作關押向政府發表批評言論的人士,又或是隨意上門抓人,以填補營內空缺。整個社會會被分為多個組別,他們會被強制忠於政府,因此很容易認出持不同政見的人士,並將之關押作奴役。這些營也是現代版的奴隸勞動營,與工廠的組織相似。
此外,中國大陸的勞改營曾多次被指把在囚人士的製成產品售予外國,而收益則落在政府手上。其產品各式各樣,小至綠茶,大至供採礦使用的引擎。
勞動囚犯的利用,使資本主義與勞動囚犯之間的互動,成為了一個重要的研究個案。一方面社會主義的衰落減少了地方政府的收益,形成了需透過勞動囚犯來填補收入的壓力;而另一方面,囚犯的勞動力比不上受薪的勞工,其製造出的產品的質素極低,欠缺在開放市場的競爭力。
由於勞改制度中的種種不合理因素,現今在中國大陸對於廢除勞改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
在吳弘達的著作《麻煩製造者》(Troublemaker)及《勞改》(The Laogai)中,內容深入講述從1950年代到1990年代中國的勞改制度。吳在中學時代曾因批評政府而被當局關押達19年,在被釋放後成功逃到美國。不過,美國官員認為他對勞改營的批評過於偏頗,忽略了自吳抵美以來至今的重大變化。
因收容遣送制度建立的收容所是中國另一種形式的集中營。收容制度已於2003年廢止,收容所也都已改為救助站,並不再限制人身自由。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來自朝鮮叛逃者的資料聲稱在朝鮮有5到10座大型集中營,關押著約20萬名囚犯。其中只有位於咸鏡南道耀德(Yodok)的第15號集中營允許外界探視。集中營內的犯人在早期為「敵對階層」成員,即地主、資本家、宗教人士以及日本統治當局的合作者。朝鮮戰爭後,集中營的犯人主要包括政治犯的家人和親屬,朝鮮勞動黨內部權力鬥爭中的失勢者及其家人,以及試圖逃離朝鮮的人員及其家屬。朝鮮的集中營分為罪犯營及家屬營。

前南斯拉夫地區
1992年到1995年間,克羅埃西亞共和國、南斯拉夫、以及波士尼亞-黑塞哥維納都設立過集中營,其中絕大多數設在波士尼亞-黑塞哥維納地區。
Batkovica (波赫塞族)
Čelebići (波赫穆族)
Dretelj (波赫克族)
Hrasnica (波赫穆族)
Igman (波赫穆族)
Karakaj (波赫塞族)
Keraterm (波赫塞族)
Kozarac (波赫塞族)
Luka Brčko (波赫塞族)
Ljubuški (波赫克族)
Manjača (波赫塞族)
Mostar (波赫克族)
Omarska (波赫塞族)
Potočari (波赫塞族)
Tarčin-Silos (波赫穆族)
Trnopolje (波赫塞族)
Visoko (波赫穆族)
Zenica (波赫穆族)

其他國家
前社會主義和現存的社會主義國家裡用於關押政治犯的勞改營通常被西方認為是集中營。這些國家包括東德、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古巴、中國、朝鮮、越南、寮國、柬埔寨、阿富汗、緬甸、衣索比亞等。

英國:布爾戰爭中,為了消滅游擊隊的生存基礎,英國軍隊統帥基欽納勛爵在1901年首創集中營制度。此前由於英軍採取焚毀敵人軍屬家園的報復措施,為了收容住宅被焚毀的敵國軍人家屬,在開普殖民地、德蘭士瓦、奧蘭治自由邦和納塔爾省的鐵路沿線建立了50多座難民營。基欽納將其改為關押阿非利卡平民的場所,先後關押了13.6萬名德蘭士瓦和奧蘭治自由邦平民。集中營周圍設有鐵絲網,試圖逃跑者一律射殺。集中營內人口密度極高,缺乏醫療設施,生存條件惡劣,死亡率一度高達40%,引起了英國和其他國家的抨擊。整個布爾戰爭期間,約有28000名阿非利卡人平民死在集中營中。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在本土的曼島設立了敵僑拘留營。1950年代肯亞茅茅運動時期,英國在肯亞也設立了集中營。

義大利:1936年義大利吞併衣索比亞後,建立集中營,用於關押逮捕的衣索比亞知識分子和其他平民。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義大利在國內設立了23所集中營。

加拿大: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加拿大在安大略、魁北克和阿爾伯達省設立了關押敵僑的集中營。

越南:1975年越南統一後,在越南南方設立「再教育營」,用於關押前政權官員及合作者,以及一部分南方共產黨和游擊隊領導人。

柬埔寨:紅色高棉執政時期,在金邊設立了S-21集中營,用於關押並處決政治犯


小葉 2008-08-21 19:02:32

我想這應該也不用鎖起來.
因為這已成歷史.
事實就是這樣.

版主回應
可是如不鎖起來
因為這個議題有爭議性我不想惹到不該惹
我還是把它解鎖好了
2008-08-22 18: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