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2 08:00:00Tinkle

你的道德水平在哪一階段?你的道德水平在哪一階段?

在人類社會中,必定會提到「道德」,這是所有地球生物中,唯有人類擁有的事物。若要說其他動物也有忠誠與愛等類似人類的行為,只能說牠們也有像人類那樣深厚的情感,但很難證明牠們是否有「道德」的觀念與理解。

然而,並非是人類就擁有道德,不可否認的,即使是文明社會,還是有的人沒有道德觀念,除了一些是天生反社會人格之類的,其餘大多是後天沒有接受好的教育與約束。

那麼,到底什麼是「道德」?教育部的解釋是:人類共同生活時,行為舉止應合宜的規範與準則。


光「規範與準則」來說,很難與「法律」區分,後面的舉例就說得比較清楚了:「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和順是什麼?是一種讓人覺得舒適安穩的狀態,也就是我們一般常聽到的四維八德,這些是讓所有關係相處起來最為舒適安穩的方式。

但只有和順,難免會有一點過於盲從的感覺,比如愚孝,它和順但不合理,對維繫良善社會沒有真正的幫助,就不是真正的「有道德」,所以後面有加上三個字:理於義。

關於「義」的解釋有三:

1.合宜的事情。例如《論語.為政》:「見義不為,無勇也。」

2.正道、正理。例如《孟子.公孫丑上》:「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

3.法則。例如:《呂氏春秋.孟春紀.貴公》:「無偏無頗,遵王之義。」

和順是一種感覺,是感性面;義是一種道理,是理性面。發於感性,制於理性,人事物才會有好的發展,這是淺白易懂的邏輯。

但有時過於強調道德,甚至把道德拿來當作得逞的手段,像是「道德勒索」,太超過就變得無理了。所有事物都一樣,過猶不及皆不好。

道德本是一種自律,而這份自律發於自愛愛人;如果不是發於自愛與愛人,那叫他律,是被規範,而不是真正有道德。因此道德在表面之下去深究,也是分各種層次的。

美國發展心理學家勞倫斯.柯爾伯格致力研究道德推理,他劃分出人類道德發展的三個水平和六個階段,每個水平各有兩個階段。

他曾說過:「猶太大屠殺是人類歷史上最能證明需要道德教育及一種能指導它的哲學之事件。我對道德和道德教育產生興趣,在某種程度上是對猶太大屠殺的回應,這一事件太過巨大,以至於許多個人和社會的不公平常常不再能激起人們的感覺。」

大多數的人們早年受教育,會被家庭、學校、社會要求遵守一些群體規範,逐漸形成道德觀,但因為種種原因,很多人的道德發展中途會產生停滯,雖然也可不定期的突破發展,但也不少人終其一生就停住了。


首先,我們得先知道自己的道德水平在那個層次,才知道接下來要如何發展。以下就是柯爾伯格的道德發展的理論。

一、前習俗道德水平

在這一階段,人們的道德觀念受外在標準控制,並通過行為後果來判斷行為,而非自己內在的原則。如受獎勵為好行為,應該做;受懲罰為壞行為,不應該做。

階段1:懲罰與服從道德定向階段

當你不做一件事(比如偷盜)是因為爸媽不讓做,做了就處罰你,所以你為了不被處罰才不做這件事。

相應的,做一件事是爸媽(或者其他權威人物)讓你做,於是你就聽話照做,服從權威人士的命令,而沒有自己的判斷。

 

階段2:相對功利道德定向階段

在這一階段,人們以是否能滿足個人需要作為判斷行為正確與否的標準,也就是是否做一件事是取決於個人的利益。

餓了就去偷東西吃,冷了就偷衣服穿,符合自己的利益就做,不符合就不做,這就是人常說的自私自利。

二、習俗道德水平

發展到這一水平,人會以遵從社會規範社會規章制度為準則。

階段3:尋求認可道德定向階段

在這一階段,人會希望取得認同感,偷盜等會讓其產生恥辱感,也會讓自己的名聲掃地,又叫「好孩子」定向階段。

 

階段4:維護權威或秩序道德定向階段

在這一階段,人們會認為自己作為社會成員,就應該遵守社會規章制度,維護社會秩序,這是公民的義務,更不能不能違反法律、法規。

尊重社會規章制度,不違法,好好排隊,絕不插隊,不闖紅燈,討厭不遵守秩序的人。

三、後習俗道德水平

在這一道德水平,發展到了一個相當的高度,將道德標準內化,徹底成為自己的道德標準,而非是外部的標準。遇到道德標準矛盾沖突時,自我可以進行判斷,做出自己的選擇。

階段5:社會契約道德定向階段

在這一階段,開始認識到各種法規都是為公眾的權利和利益服務的,符合公眾需要的便應遵守,如果不適宜,就可以按多數人的意願修改。考慮到公平的重要性,不再死守標準,做事追求公平,認為人們應該為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負責。

做一件事是因為這是自己的責任、義務,而非是其他原因,如子女盡孝、丈夫/妻子為家人養家糊口、員工工作堅守崗位等。

 

階段6:原則或良心道德定向階段

這一階段是理性良心取向,個體的道德認識超越社會法規和法律,普適於尊重每個人的尊嚴、生命價值和全人類的正義。

個人可按倫理原則進行選擇,認同價值和正義,不再只是追求公平,而是追求公正。有人溺水會毫不猶豫的救助,不管他是自己的親人還是陌生人,生命的價值高於一切。擁有理性良心,會為了正義奮鬥。

有些說法會用年齡區分,我覺得並不客觀,不是什麼年紀就會做到什麼程度,而是要看個人先天能力與後天環境的發展。

我也曾在課堂對學生引用「每個人都會變老,但不一定會長大」這一句話去讓他們省思,為什麼有30歲的大人,卻不如10歲的孩子?由此得知,內在思維與價值觀的形塑與成長才是關鍵。所以年齡不是一切,孩子也可能比大人還成熟懂事,也有大人如同屁孩脫序搗亂,重點在於認知與心態。

根據上述6階段來看,首先來檢視自我,針對階段6的「個體的道德認識超越社會法規和法律」,我直覺且認為理所當然就該是這樣耶!(這就是我啊)

法律本是最低的要求標準,沒犯法不等於就是善的或有良心的,所以很多作惡者可以鑽法律漏洞,逍遙法外,難道他們就是沒錯的嗎?當然不是!

公平」與「正義」也不同,但滿多人搞不清楚的,詳見下方圖解:前者是「每個人都有(一個箱子)」,後者是「每個人都可以(看到球賽)」公平重要,但公正更重要!公平不一定會讓人都幸福,但公正可以比公平更進一步。


只是「生命的價值高於一切」的標準我會針對對象而有所不同,有的人的生命真的不值,例如不尊重、不重視生命的人,其生命的價值在我眼中就是最低,像是虐待動物的人,即使他們沒有剝奪其生命,且傷害的也不是人類,我還是覺得那種人不存在生命價值(因為他們已經做到那種嚴重的程度了,不是犯小錯而已),即使他們受到不公不正我也不會想為他們發聲出頭(有點類似「惡即斬」的觀念,直接快速剷除,無論使用什麼手段方式)。

上述也呼應了「擁有理性良心」,而不是鄉愿或當濫好人,有理性,才有真正的良心,若只有同情心是沒有什麼意義,因為很容易「好心做壞事」,而同理心是更高的進階,最高的就是理性良心。

以這樣的分類標準看來,果然社會上道德低的人居多,我目前看到的大多數的人是在第二水平,階段3和4的比例都差不多,較少數的人會做到第三水平,階段5和6的比例懸殊,可能高達30:1,甚至更大。


我自己的生命經驗與觀察社會的心得是,擁有理性良心、會為了正義奮鬥的人,真的很少很少,因為我自己就是這樣的人,可是每當我做出一些為人仗義的言行時,身邊的人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叫我收斂、要我忍一忍,擔心我惹禍上身的人;另一種則是不會阻止我,但也不會鼓勵我或跟著我一起做的人

他們都不是壞人,但憑良心說,我覺得能和我比肩而行、稱為「正義的夥伴」的人十分稀少,可以說是幾乎沒有。以前說「德不孤」,但近年來,社會道德價值觀大幅改變,我已經開始有覺得「孤」的感覺了,能和我談論道德的人本來就很少,但現在愈來愈少,人們也愈來愈不在乎道德,所以愈來愈多人退化到第一水平,這其實不是一個高度文明社會該發生的現象。

有人會怪政府、怪學校,但根本在於每個人自己,政府也好、學校也罷,最初的群體不就是家庭嗎?我還是老話一句:如果每個人都把自己的小孩教育好,社會還會有多少問題?社會會亂、會敗壞,不都是從家庭開始的嗎?家庭失能,社會負擔大,政府、學校也難以回天。

而且現在民主國家也無法強制以法令矯正,光是一個死刑就可以吵很久,要修個法也那麼難,法律與道德已跟不上人心變動的速度了,其實不少人愈來愈感受到,整個社會正在失序中,而且愈來愈快速。



我們光靠一己之力或許很難力挽狂瀾,但我們可以從自身開始做起,先把自己管理好。

再者,我們無法控制別人的父母怎麼教,但我們可以發聲用輿論去抵制他們製造出來的結果,並讓他們付出相對的代價,「殺雞儆猴」也是必要做到的,才能事半功倍,而不是出了一件事就搞定一件事,那麼層出不窮,不就浪費大量社會成本了嗎?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標準,老實說,台灣法律已是低到荒腔走板的程度,「司法已死」這句話,我至少聽了十年,但也沒什麼改變,所以還是只能靠提升道德水平來拯救失序的社會,而這也是你我需要去做的(身為在階段6的人,會覺得這是理所當然必要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