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傷痛再現!2025年末北捷隨機殺人事件省思七大亂象
2014年鄭捷在北捷犯下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4傷,震驚社會。如今十年過去了,2024年雖有台中捷運發生類似事件,但因無人死亡,好像沒有留在人們心底多久,就這樣過去了。
然而2025年,在年末再次發生事故,狠狠的提醒人們當年的傷痛,除了凶手自行墜樓身亡,還有其他無辜的3人死亡,以及數名傷者。
我深深為逝者傷者感到遺憾,唯一慶幸的是凶手最後自行墜樓身亡,否則依目前台灣司法,幾乎不會判死,或是判了也不執行(就算一年槍斃一個,也要等30幾年)。也感謝勇敢阻擋凶手以及協助保護路人的英雄們,還有提早清理掉紙箱的人員(若因此讓凶手摔成半死不殘,還要浪費醫療資源)。
如此重大事件一出,各方各種聲音也紛紛冒了出來,這時不只是媒體識讀很重要,連辨別哪個是正確的聲音也很重要。比如有人開始怪罪暴力影視動漫作品影響價值觀,也有人怪警方辦事不力,或是提問一些很愚蠢的問題(例如當下開車撞嫌犯會怎樣、警察為何不用槍/開槍等等),更有一些人開始順勢跟著作亂,揚言恐嚇、拿武器隨機傷人的都有,甚至連見義勇為的亡者余先生入不入忠烈祠都能吵起來。
一路看下來,我忽然覺得,台灣為何會亂,其實是台灣人民自己造成的,而縱觀以下現象,明顯發現台灣人根本沒進步,難怪憾事一再發生!(真的很怒)
亂象一:罪不及父母?教壞了拖到孩子成年就可以撇清責任?
家庭教育是根,所以父母責無旁貸,這是永不變的真理。
看到余先生母親的身教言教(新聞連結),對比張家父母真是天壤之別,我絕不相信張家父母的身教言教有做至如此地步,兩年沒和孩子聯絡,找不到是藉口吧(真心想找會這樣嗎),眼不見為淨才是真。
況且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最初從孩子多小的時候就一點一滴的種下惡因而不自知,所以不要再為失職父母護航了,沒教好就沒教好,承認並道歉很難嗎?我覺得有點扯的是,直到事發過了數天看到張家表達歉意的消息,受害者及家屬的眼淚都哭過好幾輪了,甚至都快流乾,出面做筆錄的第一時間,不就該道歉了嗎?不要推說自己心情很亂很複雜,是有受害者他們嚴重嗎?
不只是張家父母,其實不少父母都等到孩子不說不理了,或是離家不回了,才說自己管不住、孩子難教,孩子各有各的天性沒錯,但把錯都推給孩子的父母也太不厚道了吧!至少人家也是承載你的基因、在你的教養下活了十幾二十年,僅以「成年」為由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也太過牽強了!
很多人說孩子長大就疏離了,其實大多時候是父母先疏離孩子的。父母無數次將孩子推開,久了孩子還會想找你嗎?甚至不少家長屢屢背叛孩子的愛與信任,孩子對父母的愛早已被磨滅,是還要多孝順?
余先生年過半百還與母親如此親密,家庭教育可見一斑。一些怨孩子不孝的人,自己應檢討對孩子的態度與言行、有沒有做好身教言教再才知有無資格要求子女。
把犯罪原因歸於貧困是極大的偏見
很多人以為社會底層的人沒見識沒資源,所以不會教小孩,小孩也容易走偏,這是很愚昧的偏見。事實上,鄭捷與張文都是家境中等甚至優渥,所以絕不是有不有錢的問題,是有沒有「心」的問題!沒有心就沒有愛,沒有足夠的愛,有怎會去真正瞭解孩子、尊重孩子、關懷孩子、陪伴孩子(不是陪著而已,而是高品質的陪伴)?若沒有足夠的瞭解、關懷、陪伴,又哪來好的教育?
追根究柢,家庭教育的影響至少佔一半以上,一些搞不清楚同情對象的人,說什麼罪不及父母,這樣的父母明明有罪,除非他們都有做到應負的責任。該同情的,只有無辜的受害者及家屬們才是。
有人說,父母永遠都想要孩子成為好人,但孩子是個體不是成品,無法掌控在父母手裡,應放過父母,不要用道德綁架父母。
我在此很鄭重的回應:「想跟做是兩回事,大家都想考100分,但有人偷懶貪玩貪睡沒做到,有的人是天生不是這塊料,當然也做不到。
孩子有自己的天性,也該為自己負責,但父母不可能完全沒責任,至少得付負一半責任,以凶手27歲來說,至少有18年深受家庭教育影響,等於三分之二的人生,他父母能說與他們無關嗎?當然不行!一些人說什麼『沒人想養出殺人犯』,完全本末倒置,關鍵在於大多數父母根本沒察覺自己日常的行為,就是種下日後孩子身心偏差的主因,事發之後才推說『管不住孩子』,一再推卸責任,受害者和社會大眾會買單嗎?所以很多人在說,不會教不想教就不要生,不然真是害人害己。」
說句實話,其實很多家長跟孩子不熟,差異在於是半熟或很不熟,而且不是孩子長大成人才這樣,有的從國小就開始,最多的是在國中時期(我的教學生涯中看過太多了)。
有時和家長聊孩子表現,有的家長會直接疑惑:「你說的是我的孩子嗎?和我看到的不一樣。」
而這樣的家長,不能說他們不愛孩子,而是親子相處上出了問題,但他又不知道該怎麼辦,少數會積極求助輔導單位,大多數碰壁幾次後便放棄或逃避,想說孩子大了就會出去,也不會一輩子留在身邊。孩子也覺得「父母不懂我」、「不關心我」,久而久之,就會從「親人」變成「陌生人」,這種戲碼在台灣社會中很是常見。
有人說,即使關心孩子、問孩子,他就是不想說又能怎麼辦?
這時要分清楚,他是「不想說」,還是「不想跟你說」。老實說,當孩子到「不想跟父母說」的地步,那已是日積月累的結果了,只是前面無數次,父母都沒有察覺不妥之處。想想,一個老是讓你失望、或是一直跟你不對頻的人,你還會想跟他說些什麼嗎?
也難得有理性的人說:
「不用替加害者的家人心疼。
事實上,小孩的個性跟價值觀就是原生家庭建立的。
中間即使青春期叛逆,若原生家庭給的愛是足夠且有原則的,加上從小的良好教育,那小孩根本不可能變成殺人犯。
不要說什麼沒有一個父母想養出殺人犯,他們根本就沒把小孩教好,小孩變壞永遠跟父母脫不了關係。
不要說加害者的父母祖父母無辜,加害者的兄弟姐妹無辜有些時候還能說得過去,但父母絕對脫不了關係。
而且受害者家屬才是最無辜的,同情心不要用錯地方。」
很多人只會同情,不會同理,而且還亂同情,這不叫善良,而是愚昧,那些人通常不是理性的人,也是社會間接亂源之一,實在不可取。
《我們與惡的距離》一劇,其中殺人犯媽媽一段台詞:「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個20年去養一個殺人犯。」至今時常被濫用。
我一直很不屑這段話,我覺得那個媽媽只是在推卸責任,而且是用很差勁的理由擺爛,若改為「欠錢」或「考試」的情境,就會知道這話有多糟:
「每個人都不想欠錢,但因為我想買這個、又賺不了這麼多…(叭啦叭啦),所以不得已才欠錢。」
「每個人都想考100分,但因為我想出去玩、又想睡覺…(叭啦叭啦),所以不得已才無法考100分。」
又或:「全天下沒有一個學生,要花個12年去考到一個爛學校。」
每個人都不希望有不好的結果,但自己又不好好做,理由一堆,還強迫人要接受這種沒品的爛理由,如果我們接受了,那我們還有什麼資格教孩子要說到做到、不推卸責任呢?那種父母簡直是壞身教,買單推崇的其他人也是擺爛幫凶。
因此,失格的父母沒有資格悲傷,若還有點良心的話,應該為其他無辜失去子女的父母致歉。
也有人拿「得癌症」來比喻,其實日常很多淺顯易懂的例子可以共通,就不明白為何還是有人不明白,而容易被歪理洗腦?
然而還是有不少人說:
「父母的確有責任,但很多時候是『有心無力』,我想每位父母都盡心盡力教導小孩,希望小孩成功有出息,甚至能為國家社會有所貢獻,誰也沒想到小孩會犯下如此錯誤,若『早知道』,沒有父母會想生下這種小孩。所以身為父母應該向社會道歉,但真的不用下跪。」
對於這種偏差思維,我真的極力糾正:
「既然『無力』就不該生,做事前要先掂掂自己的斤兩,有心的人多的是,但做到的人很少,不要自己想得很美好,自以為有肩膀,結果只會放給他爛,頭都洗下去才說自己沒辦法,而且自己沒辦法,中間也不請別人協助,最後要全民幫忙收拾,這樣的行為值得被原諒嗎?
你的發言有一些錯誤邏輯:
1.並非所有家長對孩子教育都盡心盡力,相反的,真實中不少『爛』家長和『懶』家長,前者自己就欠人教育,自然也不會教小孩;後者是懶得教,得過且過,甚至溺愛放縱。光是這兩種就佔一半以上,在教育第一線待過的老師幾乎都說:最難教、最該被教育的是家長。這是客觀事實(所以現在很多老師不想教了)
2.沒有每位家長為了小孩成功有出息而努力,有的只是不小心生到,就像一時興起養寵物,不想養了就丟在一邊不想管,很多說『管不住孩子』的家長,其實是在孩子小的時候就疏於管教(大多都是懶得管),等到孩子大了自然覺得『以前你不管,現在憑什麼管我』,所以也不想讓父母管。這始作俑者不就是父母嗎?他們的短視、怠忽職守,造就孩子走上歪路,這也是為何出了事他們最常說『我沒想到』、『我也不知道』,那就是他們短視的後果(他們的確無知也不會去想,說到底就是不重視孩子品格教育這塊)。
3.很多事其實可以『早知道』,只是很多人是以『僥倖』的心態去面對,甚至是逃避。我們都知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也知道『積沙成塔』、『滴水穿石』,更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道理,那為何不重視細節?很多事情是有前兆的,並非真的『想不到』,而是『不去看』、『不去想』,到時出事了才一句『不知道』,這也太敷衍了!這種態度與行事,若這不是一對父母,而是你的同事、朋友、兄弟姐妹,你會買單嗎?我是不會,因為我不想縱容不對的行為,讓心不正的人食髓知味。」
亂象二:廢死的奇葩觀點:讓犯罪者活著愧疚更痛苦?不,他們活得可逍遙快活了
台灣是名副其實的犯罪王國,現今有誰敢否認這句話嗎?客觀事實擺在眼前,犯罪者都敢大喇喇的說:「殺一個兩個不會判死!」現在還有三十幾個死刑犯活得好好的,用納稅人的錢活得開心自在,過得比受害者還好,這公平嗎?
有些愚昧的廢死者以為這樣會讓加害者一輩子活在清醒與愧疚中,這只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想法!
犯罪者根本不會愧疚,只會覺得「好倒楣被抓到」,甚至想著只要裝乖就可以早點出去,即使不能出去,他們也不痛不癢,關在牢裡還覺得挺好的,反正有得吃有得住,也不會挨餓受凍,也不會被打被揍,哪裡不好?(他們活得心安理得,不像受害者活在恐懼與痛苦之中)
與其為加害者著想,怎麼不分一點點為受害者著想呢?廢死者說用死刑安撫情緒很容易,但只是一時之快。我就反過來說,那這麼容易的事,為什麼不為受害者做呢?即使讓他們好過一點也是好的。
廢死者說:「我們只剩下一句『殺掉他』,那代表我們其實從來沒有真正想解決問題。」
說實話,只要世上有人,這種問題就不可能解決,不是不用心不認真,而是這種問題百百種,它不像疫苗研究出來了就可以一勞永逸,即使是病毒也會變異。但我們能做的就是撫慰當下人心,以及阻止下一場悲劇。
善意不要用錯地方,同情不要搞錯重點對象,重點是受害者及其親友,他們才是最該被同情、被補償的
至於加害者,光是「他們是用納稅人的錢養」這一點,我們就有發聲反對的權利,憑什麼要浪費民脂民膏養害蟲?不如用於公益不是更好!
亂象三:為加害者找理由---他有一千萬個不得已殺人的理由
為加害者找理由的人,這已不只是智商問題(放錯重點),還有情商問題(冷血無情)。
試問,如果看到一個人無故被另一人打一拳,大多數的人要嘛去攙扶、關懷受害者,不然就是制止、譴責加害者。這時若有人跳出來說,因為加害者遇到一些不開心的事,心情不好,所以原諒他吧!大家應該會覺得「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翻白眼。
有些人很奇怪,只要看到大家都在指責、在罵某個(些)人,就會覺得他「很可憐」,也不去管前因後果,就開始幫對方找理由。請問你是多瞭解他?他自己都還沒編理由,你倒幫他先找起理由來了。我實在無法理解這種人的用意,是想凸顯自己大慈大悲、與眾不同嗎?踩在別人的傷痛上,來彰顯自己的優越(殘忍),這算什麼?這種垃圾行為只是造孽罷了。
亂象四:用對於犯罪者的研究,影響司法及帶風向
對於犯罪者的研究或許有必要,但我覺得研究歸研究,但不該介入或影響司法及執法程序,或是帶壞社會應有的正常風向。說實在的,這種無差別隨機傷害無辜之人的加害者心理如何,沒幾個人想瞭解,因為不符一般認知的「冤有頭債有主」的邏輯,它就是圖一個爽快,即使沒有任何理由,它就是會發生,被殺被傷的人有做對不起加害者的事嗎?完全沒有!所以研究什麼的,意義不大。
對我來說(應該對很多人來說),無辜的受害者比無法自控自律的惡質加害者重要得多,無需浪費資源人力在不值得的人身上,更不該以此為由,而不對加害者執行應有的刑罰。
亂象五:事情發生就怪警察、怪路人?怪東怪西就是不怪凶手和其父母
看到有人怪路人為何反應慢,這還算有點理由,但還怪警察為何不敢開槍,這我就覺得無言了,問這問題的人是沒住在台灣嗎?這答案20年前大家就知道了,上面沒給權力,開下去你吃不完兜著走!
再者,請問警察和路人有犯罪嗎?他們的責任有比凶手父母大嗎?那些人真的很雙標,該怪不怪,該講不講,這邏輯和價值觀也是挺混亂的。
亂象六:群魔出籠!動口、動嘴皆有罪應判刑
事發之後,一名輔大資工系二年級彭姓男學生竟在網路發言「中山砍人不揪」,引起群眾憤怒而被起底,隨後警方遭逮捕,才說自己「一時失言」。我不相信什麼「一時失言」、「開玩笑」,大家都知道「開玩笑」才是真話,只是用「開玩笑」去包裝以避罪責,一定是平時就有這樣想,像我們平時不會那樣想的人,根本這輩子不會說出那種話來!「心裡怎麼想,就會怎麼說、怎麼做」這是永遠的真理,不可能心裡沒這樣想,卻會那樣說、那樣做。
因此,我從來不喜歡亂開玩笑的人,我都覺得他們人格有問題,教養也不怎麼好。據我觀察,確實如此,我沒看過具備理智且有同理心的人亂開玩笑。
這種心智不成熟的人還讀什麼大學?應直接退學重讀小學吧!
此外還有更多隨機傷人事件,包括台北林男子稱「鄭捷當年如果也有槍枝可以拿來殺人就好了」、「張文為什麼不等跨年開車撞人」,以及高雄蘇男說「張文、鄭捷都是我的人,跨年夜要幹大事、炸小港機場」,桃園唐男說「真的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情」,甚至有台中女警發表「開槍盧秀燕」的恐嚇言論,不到一週,刑事局統計已至少廿七件網路貼文恐嚇案,這些都是助長危害公共安全風氣的不定時炸彈,應重判重罰,讓大眾知道「不是隨口說說就沒事」,說出來的話就要負責,這不是小學生都知道的事嗎?
亂象七:什麼都推給精神病、反社會人格
有醫生說,有些人心理就是沒有痛覺,比如反社會人格障礙的人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當下就是忍不住。他們可能會後悔,也會怕被抓、被罵、被處罰,只是衝動跑得太快。但精神病態不一樣,事情過了就過了,被懲戒、被警告,情緒反應很短,下一次依然照做。如果一個人的大腦,本來就對懲罰與內疚反應低,那麼期待他「想通」、「愧疚」、「自省」,在生物學上本來就很困難。
瞭解這些,並不是要我們在事情發生就推說「一定是反社會人格的人做的」、「都是那些精神病害的」,也不是「因為他們天生這樣,所以就原諒他們吧」,而是為了不再錯用力氣。
然而,除了以上這兩種人,其實還有很多人是不歸於這兩類,但游移在邊緣,他們不見得有病,也不見得是天生(也可能是過度放任自我,例如一個人生來不會做家事,但自己又不練習做家事,久而久之,別人都學會做家事了,他自己還會學不會,就嚷著「我天生不會做家事,所以我不做」),重點關鍵在於「有沒有感覺」!
我覺得不要什麼都歸咎於精神病、心理疾病什麼的,它不見得是「病」,而是一種狀態。曾經在辦公室做過「高敏感測驗」,我看大多數同事都在中間值,但真的有人是個位數!我回想那位同仁平日的言行不算不好,但一些言行讓人覺得不ok(已聽過「矯情」、「綠茶」這樣的不少風評傳聞+我自身與她相處體會),我想她可能不是真綠茶,只是有些時候沒有察覺這樣給人不舒服的感覺,因為她鈍感。
鈍感的人無法有足夠的同理心和覺察力,因此也和體貼、善解人意不太有關連,所以和他們相處,有時會有「他怎麼會這樣對我」、「他怎麼能一臉平淡的說這種話」的衝擊。他們也許不是壞人,但,體貼、善解人意、甚至感受力是可以訓練的,和智力一樣,就看他們想成為怎樣的自己,因為善良是一種選擇,無論你是鈍感還是敏感、智商高還是低。
遇到這種人,我通常都會離他們遠一點,亦不會與他們深交(因為也交不下去啊,高敏的人應該會被他們氣炸或受重傷吧,我不是高敏都不太受得了了)。
再來看下表所示的反社會人格的特徵,以這樣來看,很多人都有反社會人格呀!就像一些政客、慣老闆/主管、黑心奸商、富二代等等,只是不見得在15歲以前有符合行為規範障礙症(Conduct disorder)的診斷罷了。
由此可見,縱使到處都有反社會人格,但不見得都會隨機殺人,所以追根究柢還是自我修養與自律能力的問題。
總結一句:每個人天生都有一些地方不足,但不足不是你去傷害別人或擺爛不負責任的藉口,就像上述所舉例的做家事,若選擇放任自己,日後也就要承擔被譴責的風險。
面對重大事件,許多人高喊死刑,包括我。死刑不只是為了撫慰家屬,更重要的是,我們不該讓壞人有機會長大,想想新北割喉案的被害學生,他有機會長大嗎?而且我不相信這兩個惡人會對社會有什麼好的貢獻,且他們的罪一輩子都贖不完。北捷隨機殺人案也是,要不是凶手自己墜樓身亡,至今他仍在牢裡活得好好的,那些逝者卻沒了明天、沒了未來,他們的家人情何以堪?
很多人說沒錢不要生、不會教不要生,我覺得這兩點是基本中的基本,也不知為何有人反駁,難道自己都顧不了,還能顧孩子嗎?一個盡責且愛孩子的人,會捨得孩子出生在一個沒有資源、又不懂教育的環境嗎?
所以回到根本,不愛孩子就不該生小孩了,「愛」包含了物質資源以及精神心靈的滋養,最糟的就是那種「給不起錢、也給不起愛」的人,那種人無論是當人父母、伴侶、朋友都十分糟糕,大家要敬而遠之。但,偏偏這樣的人生了不少,反而真正愛孩子、為孩子著想的人不敢亂生亂養。
不愛孩子,就不會為孩子想,更不會有好的陪伴,也不會對孩子有足夠的耐心,更做不出好的身教言教。光是以上這些就打趴一堆家長了,至少有一半的人不該生小孩,因為他們不願學習,也不求自我成長,雖說沒有完美的父母,但達到這些只是基本中的基本,離「完美」還差十萬八千里好嗎?
家庭問題大多來自父母,不及格的父母哪能給孩子好的教養,所以造成一堆社會問題。很多人有一種錯誤認知,總把「自己也是第一次當父母」掛在嘴上當作理由,事實上,不是成為父母,才開始想怎麼當父母,而是準備好當父母,才去生養孩子。寄養家庭或領養孩子的家庭亦是如此,若沒有準備好、尚未具備足夠的條件,相關機構又怎能讓他們領養呢?對吧!
以上這些亂象,其實都是社會大眾自己造成的,因為有許多奇怪錯誤的觀念,以致於做出錯誤的行為或縱容他人錯誤的行為,使得我們的生活品質愈來愈糟,人心也愈來愈不安。《禮記.大學》有云:「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若從「知」就錯了,後面怎麼「定」?又怎麼「靜」、怎麼「安」呢?自然也「得」不了想要的理想結果。
要終止亂象,必須讓自己有「智」,謠言止於智者,智者必不會讓自己被錯誤的觀念言論牽著鼻子走,正確的邏輯與明辨是非的能力是相輔相成的,擁有它們才能成為一個獨立思考的人,不作鄉愿、不當腐儒,自然就不會成為孔子所說的「德之賊」,一旦賊少了,社會將清明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