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8 08:00:00Tinkle

大品牌不一定好!康福搬家~扯到不能再扯的客服-下


上回被康福搬家的客服「放生」,加上後續客訴結果回應非常差(詳見【大品牌不一定好!康福搬家~扯到不能再扯的客服-上】),想到原本還有寄給申訴信箱(他們公司有三個信箱,之前回覆我的是桃園分公司),發現三天都沒回應,真的很會裝死!他們是不是想說反正桃園那邊都有人回應了,所以就算了?這也不該他們擅自決定吧,再怎麼樣就算複製貼上也應該回應一下顧客,實在很失職!

於是我就再寄一次信催他們,果然有催有差(客服是耕田的牛嗎?抽一下走一步?)

不過,我真的要說:康福客服沒有最扯,只有更扯,他們回應的每一點都被打臉!以下請看(黑字是康福客服的回應,藍字為我回覆的部分):

 

一、線上客服並非24小時營業,因尚有電話接聽及現場客戶洽詢販賣紙箱之業務,無法隨時掛線,假日因值班人數限制,若有緊急事件可以直接致電公司通知處理,若未即時回訊盼請諒解。在您4/20週日反映後,翌日4/21上班期間已立即回訊,並非如您所說置之不理。但因回覆致歉內容並未提及實質補償而未達您的標準,敝司亦非常遺憾。

我當然知道你們並非24小時(我也沒要你們24小時服務),問題是一來你們客服沒有在上班時間按約通知,二來我在上班時間緊急傳訊息(你們表明7點下班,我6點半左右就傳訊息了,你可以去調記錄來看),結果也沒人理呀!不是上班時間嗎?如果前面都有人處理的話,還需要延後到假日才一早急call人員協助嗎?這也是你們自找的!

二、針對比特犬超譯說明,恕敝司無法接受與理解。敝司已承認未在搬運前一天致電確認,也坦承疏失並與您誠摯致歉,因怕消費者對於客訴人員會有心理疙瘩,先前亦有些客戶會提出要求不指定特定人員,避免尷尬氣氛產生,敝司也秉持著替客戶著想,但卻被您扭曲譬喻物化成比特犬,先不論是有意或無意,但此譬喻非常失當,『未在搬運前一天致電確認』一事與比特犬咬傷別人如何能類比?敝司尊重您的想法,但針對失職人員一次情節非屬重大過失之無心之過予以解雇,並非敝司經營管理的方策。您主觀臆測無改善可能性,但怎知敝司已針對本次客訴案件召開數次的會議,並針對人員加以懲處薪扣,也教育訓練加強並重新擬定優化後續的服務流程,以上均為敝司內部管理的必要處理。

「怕消費者對於客訴人員會有心理疙瘩…」你們這時候就會「貼心」顧客了?#怎麼前面不貼心理解顧客有交代的事就是顧客在意的事,這怎麼不會將心比心?然後不該「主觀臆測」(回敬你後面說的,你們也在主觀臆測呀)擅用這種方式,才讓我覺得非常不當,若你認為譬喻成比特犬不當,可知那是我認為你們的不當處置如同把員工當比特犬 (國文解讀能力有這麼差嗎),你們的做法如此不當, 懂嗎?而不是我講你們員工是比特犬,是指你們的對待方式。(不要扭曲好嗎?我給其他朋友都看得懂, 還不需要我解釋,到你們這裡就扭曲成這樣,好奇怪!)

「針對失職人員一次情節非屬重大過失之無心之過予以解雇…」誰說要你們解雇了?你們自己在腦補什麼?我上面完全沒有些文句喔!連「解雇」二字都沒出現,這點我否認你所說的。

三、承上,失職人員已受懲處,針對您的部分也多次致歉說明,但爭點是您方對敝司尚未給予實質補償而深感不滿,針對雙方未有共識的前提下,敝司尊重您的想法,也告知若您覺得您的訴求合理,可以向公正第三方爭取,後續敝司會配合出席。您卻又以其他評論一顆星試圖加諸輿論壓力,但每個案件處理要件都不同,若您有認真瀏覽必然會發現每一則敝司均有詳細回覆,本於實事求是,不會因為客戶要脅負評而未依原則處理,積極面對、絕不會逃避,也不害怕面對。

你們提出的補償,是指下一次再消費才有的,為何我這次受到不當的對待,卻得到下一次才能取得,不能今次事今次畢嗎?

我之前說過了,但我再說一次:客戶都被惹怒了,還要再找你們消費才能有補償,不就是再剝一層皮嗎?真是吃人夠夠了!這叫「有誠意」的「道歉」?這是二次處罰顧客吧!將心比心,今天如果是你去店裡被服務不周,你還會想再踏入服務不周的店家嗎?但也不能說因為客人不願再踏入店家消費而不予以補償吧!既是有誠意要補償,就該給得甘願一點,而不是還要硬拗人下次消費才給你喔!講出去真的會笑掉別人大牙。

四、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前一天未聯繫的小失誤,敝司坦承並已多次誠摯歉意,但本次服務內容在於『完成搬運』一事,當天也順利搬運完畢,若沒有把客戶放在心上,即當天服務開天窗、東西會毀損等無法完成搬運情事,也不會事後花費許多時間與客戶說明處理客訴,不是嗎?平心而論,一般消費者也會同理業者忙中有些美中不足的地方,予以體恤諒解,而非咄咄逼人要求實質上的補償,敝司從無先例,也著實非常為難。敝司也深信不是每次服務皆能盡善盡美,但面對合理的反饋會虛心接受並調整再優化,而大多數消費者都能肯定康福的積極處理的態度。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沒錯,但「失誤」小不小,不是你們說了算,如果別人把你的小孩打成重傷,對方卻說小孩打鬧是小事,你是否亦會氣憤難平?又好比很多性騷擾,也是一些加害者覺得「摸一下又沒關係」、「這是小事有什麼好大驚小怪」,如果你是受害者,會覺得是小事嗎?所以事情大或小,是以受害者立場來看為主(當然太誇大其詞的不算在內)。光是你講「小事」這句話,就看得出並沒有站在客戶角度的同理心,說實話,專業的客服不該說這種話

你們沒有同理顧客在先,反而要顧客同理你們!這不是反了嗎?咄咄逼人的是你們,別忘了,一開始你們一直到整個搬運服務結束、客服來電詢問發票是否有開等是完全未提任何安撫,才迫使我不得不填不滿意的問卷調查表,然後你們才有後續回覆---如果顧客不提,你們就不出聲安撫裝沒事?早上就知道出包了,怎麼下午還不懂得善後,至少讓顧客感受到你們還有關心這件事,把客戶放在心上,很難嗎?

你們只會廉價的口頭/文字上的道歉,卻提不出實質的改善及補償方案(很沒誠意的那種不算,那不是補償,而是剝二次皮的懲罰),誰會欣然接受?然後反倒怪顧客咄咄逼人?真是做賊喊捉賊!

因雙方對此處理流程已無交集的可能性,如詹小姐仍覺得權益受到侵害並覺得自身論點較為合理,敝司建議可委請消保團體介入處理,藉以第三者公正客觀立場裁核此次消費案,如此,亦能縮短您欲處理攸關權益議題之時間,並能從其中得到確認性及客觀性的裁決。

透過第三客觀公正單位處理之後續結果,相信消費者也能有所依循並能接受其過程由公正人所裁決之審議,而敝司後續必然全力配合相關單位之處理流程進行。敝司不再對此重複贅述。

我也不想再聽你們贅述,你們最後也只會丟這種話,完全沒有溝通能力,也沒有安撫客人的能力,這樣能當客服我也覺得神奇了。你們老闆說「#客戶是家人」,看來好像也只是嘴巴說說的---其實我認為也不用到家人的程度(還是你們對家人就是這麼隨便?),至少把我們當客人,尊重且認真對待就好,但我現在感受到的是連基本的尊重與重視都沒有。

而且你們 人員做事不照sop當作沒事,但事後顧客客訴又說「照公司規定」,這不是雙標嗎?然後還要顧客同理你們,臉皮是多厚才敢說出這樣的話,傻眼耶!

其中幾句「因怕消費者對於客訴人員會有心理疙瘩,先前亦有些客戶會提出要求不指定特定人員,避免尷尬氣氛產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前一天未聯繫的小失誤」、「不是每次服務皆能盡善盡美」

我還真的沒看過哪家客服這麼會為自己說話的---雖然多少會偏向公司,畢竟領人薪水,但從愛唱「哭吊仔」的客服張小姐,到理直氣壯指責顧客的文字客服,真是讓我大開對客服認知領域的眼界耶!還一直說自己誠摯道歉,誠摯在哪裡?我看到的就是一直跳針說抱歉、還有一直找理由而已,有關心顧客心情與感受嗎?

還有,比特犬的比喻硬要拗成那樣,我也很無言,還是他們國文是體育老師教的?閱讀能力有問題嗎?

然後自己又愛幻想,我根本從頭到尾都沒說或暗示要解雇,是不是太多人客訴以致精神壓力太大產生幻覺?

說自己「積極面對、絕不會逃避」,結果三天都不回信又是什麼意思?

簡言之,這家公司暴露太多「說一套、做一套」的行徑了,很難再讓人信服他們所言為正心善意。


然而,也有其他好的服務人員,只能說他們難道沒想到幾封回覆對公司形象的破壞力有多大嗎?一個公司的形象是團隊努力塑造而成的,客服們沒有為團隊著想,只為逞一時之快,一次又一次的打擊、破壞公司形象,如果我是老闆,真的會想把他們炒魷魚,這已不是無心之過,而是真的很不適合做客服(不過,若是老闆也認同他們這樣,就會繼續縱容且包庇)。

幾經接觸與應對,我幾乎可以篤定康福搬家的管理很有問題,如果順利沒事就沒事,若出包他們會撇得一乾二淨,嘴上道歉卻不會有什麼真誠認錯的舉動,他們不知道「不是一句對不起,都能換來一句沒關係」嗎?其實除了裝死或硬拗,我還真想不到其他原因,一個人若是真心認錯會這樣嗎?我想答案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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