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4 18:55:48冰
第六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6/21/2007截止]
第六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6/21/2007截止]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協辦單位:台灣區手提包輸出業同業公會
台灣設計創新管理協會
競賽主題
懷舊復古(Retrospect)
20年代至80年代復古雅致與性感迷人的特質,充滿柔美精緻與妖嬈性感,把時光帶回到復古懷舊的氛圍中。
競賽範圍
手提包(袋)造形創新設計之系列產品,一系列需具備三種款式。
參賽資格
1‧對此競賽有興趣之中華民國籍個人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每組以三人為限。
2‧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競賽時程(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07年6月21日(星期四)
2‧初賽收件截止日:2007年6月21日(星期四)
(所有初選作品需於2007年6月21日前至競賽網站完成作品上傳作業,若未於規定時間完成上傳,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
3‧初賽結果公佈:2007年7月10日(星期二)前
(初賽結果可能因評選作業而提早公佈於競賽網站,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執行單位將以正式書面通知。)
4‧決賽收件截止日:2007年10月12日(星期五)
(所有決賽作品需於2007年10月12日下午5點前送達執行單位,請參賽者自行預留作品運送時間,若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5‧決賽與頒獎典禮:決賽階段Ⅰ、Ⅱ時間僅隔一天,預定於2007年11月初舉行,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競賽網站。執行單位將發函通知得獎者參與盛會,其餘參賽者將不再個別通知,歡迎所有參賽者參加頒獎典禮。
品及文件繳交
1‧參賽者必須於2007年6月21日前先至競賽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完成線上報名。
2‧初賽
(1) 彩色設計圖檔:
共3個圖檔,每個圖檔表現一款設計,至少需包含:
─正面圖、背面圖、45º立體示意圖
─可以簡單扼要英文敘述說明設計理念(俾利國外評審委員評分作業)
─需清楚標示作品尺寸
※以上圖檔必須為 寬800 ×高600像素、解析度72dpi、jpeg檔、RGB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50kb。(作品繳交之圖面範例請參閱下載區)
(2)以上所有初賽需繳交之彩色設計圖稿,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
(3)彩色設計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傳送方式及標準。執行單位建議:多加利用電腦繪圖輔助軟體;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如因此影響比賽評分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4)一律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初賽作品。參賽者須以符合上述規定格式之參賽作品分成三個圖檔至競賽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完成上傳作業,始完成初賽收件程序,競賽網站之系統亦將發E-mail通知參賽者。
(5)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擁塞網路,造成網站無法正常上傳繳件,建議參賽者儘早繳交初賽作品,且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3‧決賽
(1)進入決賽之參賽者需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惟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並符合初賽原創性之原則,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代為打樣。執行單位建議:決賽作品需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與運送費用補助,每組補助金額以新台幣一萬元整為限。
(a)此打樣費用屬個人所得稅。
(b)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並符合初賽原創性之原則,且在規定期限內送達執行單位並經執行單位認可後始發放打樣與運送費用,執行單位擁有審核與發放費用之權限。
(c)打樣與運送費用將併同獲得獎項之獎金簽填執行單位領據後,一併發放。
(d)參賽者有義務於期限內完成打樣及送達執行單位,參賽作品於寄或送件時,請自行包裝妥當,若因運送造成損傷,或因作品之完成度與精緻度不足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3)初賽作品必須完成三款作品打樣,並於決賽收件截止日2007年10月12日下午5點前寄達或親自送達執行單位才得以參加決賽。
執行單位地址:
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第六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收
(4)決賽分為階段Ⅰ、Ⅱ,階段Ⅰ參賽作品以成品靜態展示呈現,評審委員先就需仔細評比之部分評分,隔天進行階段Ⅱ以成品動態走秀呈現,評審委員再就設計整體性予以評分,決賽結果為決賽階段Ⅰ、Ⅱ之分數加總,以評選出各獎項得主,並於決賽動態評選當天公佈及同時舉辦頒獎典禮。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之正面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則取消參賽資格。
3‧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4‧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5‧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6‧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
7‧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聯絡方式
1‧聯絡人:張月惠
2‧電話:886-4-23594528、886-4-23590112 ext 855、829
3‧傳真:886-4-2...
4‧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第六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收
5‧網址: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6‧E-mail: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協辦單位:台灣區手提包輸出業同業公會
台灣設計創新管理協會
競賽主題
懷舊復古(Retrospect)
20年代至80年代復古雅致與性感迷人的特質,充滿柔美精緻與妖嬈性感,把時光帶回到復古懷舊的氛圍中。
競賽範圍
手提包(袋)造形創新設計之系列產品,一系列需具備三種款式。
參賽資格
1‧對此競賽有興趣之中華民國籍個人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每組以三人為限。
2‧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競賽時程(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07年6月21日(星期四)
2‧初賽收件截止日:2007年6月21日(星期四)
(所有初選作品需於2007年6月21日前至競賽網站完成作品上傳作業,若未於規定時間完成上傳,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
3‧初賽結果公佈:2007年7月10日(星期二)前
(初賽結果可能因評選作業而提早公佈於競賽網站,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執行單位將以正式書面通知。)
4‧決賽收件截止日:2007年10月12日(星期五)
(所有決賽作品需於2007年10月12日下午5點前送達執行單位,請參賽者自行預留作品運送時間,若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5‧決賽與頒獎典禮:決賽階段Ⅰ、Ⅱ時間僅隔一天,預定於2007年11月初舉行,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競賽網站。執行單位將發函通知得獎者參與盛會,其餘參賽者將不再個別通知,歡迎所有參賽者參加頒獎典禮。
品及文件繳交
1‧參賽者必須於2007年6月21日前先至競賽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完成線上報名。
2‧初賽
(1) 彩色設計圖檔:
共3個圖檔,每個圖檔表現一款設計,至少需包含:
─正面圖、背面圖、45º立體示意圖
─可以簡單扼要英文敘述說明設計理念(俾利國外評審委員評分作業)
─需清楚標示作品尺寸
※以上圖檔必須為 寬800 ×高600像素、解析度72dpi、jpeg檔、RGB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50kb。(作品繳交之圖面範例請參閱下載區)
(2)以上所有初賽需繳交之彩色設計圖稿,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
(3)彩色設計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傳送方式及標準。執行單位建議:多加利用電腦繪圖輔助軟體;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如因此影響比賽評分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4)一律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初賽作品。參賽者須以符合上述規定格式之參賽作品分成三個圖檔至競賽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完成上傳作業,始完成初賽收件程序,競賽網站之系統亦將發E-mail通知參賽者。
(5)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擁塞網路,造成網站無法正常上傳繳件,建議參賽者儘早繳交初賽作品,且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3‧決賽
(1)進入決賽之參賽者需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惟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並符合初賽原創性之原則,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代為打樣。執行單位建議:決賽作品需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與運送費用補助,每組補助金額以新台幣一萬元整為限。
(a)此打樣費用屬個人所得稅。
(b)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並符合初賽原創性之原則,且在規定期限內送達執行單位並經執行單位認可後始發放打樣與運送費用,執行單位擁有審核與發放費用之權限。
(c)打樣與運送費用將併同獲得獎項之獎金簽填執行單位領據後,一併發放。
(d)參賽者有義務於期限內完成打樣及送達執行單位,參賽作品於寄或送件時,請自行包裝妥當,若因運送造成損傷,或因作品之完成度與精緻度不足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3)初賽作品必須完成三款作品打樣,並於決賽收件截止日2007年10月12日下午5點前寄達或親自送達執行單位才得以參加決賽。
執行單位地址:
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第六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收
(4)決賽分為階段Ⅰ、Ⅱ,階段Ⅰ參賽作品以成品靜態展示呈現,評審委員先就需仔細評比之部分評分,隔天進行階段Ⅱ以成品動態走秀呈現,評審委員再就設計整體性予以評分,決賽結果為決賽階段Ⅰ、Ⅱ之分數加總,以評選出各獎項得主,並於決賽動態評選當天公佈及同時舉辦頒獎典禮。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之正面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則取消參賽資格。
3‧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4‧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5‧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6‧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
7‧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聯絡方式
1‧聯絡人:張月惠
2‧電話:886-4-23594528、886-4-23590112 ext 855、829
3‧傳真:886-4-2...
4‧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第六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收
5‧網址: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6‧E-mail: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