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朱日記 20231209_可悲的不是身世而是心態
你可以動作快一點嗎?我還要趕下一場的補助活動…
每到年底就是低收入戶的忙碌時刻,因為這時候往往是政府以及社福機構預算執行完畢的壓力,以上的對話就是出自一個低收入者的催促。在台灣,我們每年有大筆的社福預算在低收入以及原住民團體,美其名是政府關照這些弱勢團體,但是資源真的有被妥善利用了嗎?分配真的均等公平嗎?
我從第一線的公所人員、長照機構、社會企業,聽到的不是這麼美麗!在目前所謂的低收入必須符合(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當地區公告的最低生活費以下。(2)家庭財產未超過低收入戶適用的當地區公告金額。(參考衛生福利部網站資訊)看起來低收入的條件要比中低收入更嚴苛,但是實務上,如果今天有房產,就算只是1/X的持份,依然會列入資產計算,然而這類繼承而來的資產,通常變現條件很差,就導致有不少中低收入名目上似乎擁有的條件比低收入好一些,但在資源分配幾乎都以低收入戶為大宗下,中低收入戶反而分到很少很少…
就算民間機構,例如企業的捐輸,也很少直接對到受贈對象,而是輾轉透過其他中介機構來媒合與分配,就變成企業不了解的情況下,只是認為低收入更需要援助,在資訊落差之下,前面提到低收入變成很懂得如何去爭取該拿的補助或資源。當然,懂得主動爭取不是壞事,但是倘若把低收入當成世襲的心態,手腳好好也不願去工作,或是貪得無厭只是想佔據好康,就讓我聯想到,凡是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惡之處,許多弱勢並不一定是出身低,而是心態上就不願意努力,更常見到是上下交相賊,把政府和民眾的美意愛心當作有機可趁,利用不正當的方式做假,這種情況更常發生在選舉前亂開支票,以及仰賴人力作業卻缺乏自動查核的機制。
我看到聽到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是我認為企業在贊助之前,也應該認真了解拿到資源的對象是誰?做的這一些是否真的幫助脫貧,抑或只是助長了貪婪?我記得上次聽一家社會企業在分享他們的做法,因為低收入拿到的資源非常多,從而排擠了中低收入欠缺的補助,於是,他們在問券設計上,要求領取者必須勾選他是低收入或是中低收入,只要是勾選低收入,下次在發送資源時就自動排除。為何他們要這麼做?就是因為低收入戶壟斷了補助,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情況下,反而更需要關注資源的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