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6 09:30:42不悔

對郭弘斌『奴隸』爛文之批判

對郭弘斌『奴隸』爛文之批判

(  樓下轉載郭弘斌『奴隸』爛文,歡迎留言、來信~全文照登!)

 

郭弘彬於20066月左右,向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楊緒東提出希望出版『奴隸』一書;我仔細拜讀之後,長嘆道:「這正是撕裂族群的代表作。」故且不論郭文毫無辯證思維,而且充滿扭曲、錯誤的用例、詮釋等,在郭文中,我根本看不到台灣人民生命價值的方向;我只需舉出最顯著的例子,就可以證明這個事實,2006年,陳水扁貪污黑幫政權現形了,在陳水扁統治的八年,台灣人民自殺率高居全球之冠,我們還聽到『肚子扁扁,也要挺阿扁!』這種聲音。我沒看到郭弘彬對此現象,提出任何利益眾生的批判;故請教郭弘彬以自創的『奴隸觀點』,說明這些人是『一奴』?還是『二奴』?

因為,郭弘彬對於『一奴』定義如下:「以身為奴隸為榮,會為奴隸主買命,以奴隸主的意志為意志、以奴隸主的標準為標準,經常對奴隸主發出讚美的聲音。凡有損主人權益的一切,第一級奴隸都會主動反對抗爭到底。」郭弘彬的『二奴』定義如下:「因為接受奴化教育,配上倫理或宗教使自己不知不覺中淪為別人的奴隸。成為別人的工具,別人的奴隸,對這種身份自己本身並沒有發覺。」

我必須指出:這些人成為郭弘彬所定義的『一奴』或『二奴』,正是郭弘彬等人以『挑动族群冲突、以获取部份人政治利益』的惡質性民粹意識所造成的;因為,這些人受到『惡質性民粹意識』的操弄,而欠缺對人類生命價值的思維;我之所以這樣批評郭弘彬,正是因為他欠缺人類生命價值的思維,只有內容空洞的民粹意識。

什麼是『人類的生命價值』?郭弘彬!打從你出娘胎起,就開始受到人類生命價值的恩澤,也就是你此生所受一絲一褸、一湯一飯,使你的生命得以延續的,莫不是眾生造作佈施恩養於你!若非眾生迴向共生善業這個人類生命價值事實,你郭弘彬有力氣寫出『違背眾生利益』這篇『奴隸』爛文嗎?你對得起眾生嗎?

基於『人類的生命價值』的立場,我毫不客氣批判你這篇爛文,我的目的是為了利益眾生!

    首先,我逐點批判你充滿扭曲、錯誤的用例、詮釋。

一、何謂奴隸?

    你開始的解釋算是部分正確的,你說『過去的奴隸,在身大都在頸項上被燒紅鐵烙上印記,以資確認其身份。這群人是無自由可言,他受制於另一個人。』但你沒有指出其他重要特徵:『奴隸是奴隸主的具備人形所有物,可當作物品進行買賣、贈與,他實質上是個人,但是人的資格,被否定和剝奪了。』我指出『他實質上是個人』這個特徵,是因人類歷史充滿奴隸群起反抗奴隸主此事實,這些反抗正是奴隸意識到他是個人,以行動追求他的生命價值。

    然而,你其他對奴隸的用例和詮釋,完全缺乏辯證的思考,一一批駁如下:

(一)你把印度種姓制度視為奴隸制度,你的依據何在?你真的瞭解種姓制度嗎?『種姓制度』是什麼?它以婆羅門為中心,劃分出許多以職業為基礎的內婚制群體,即種姓。各種姓依其所居地區不同而劃分成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內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許多聚落種姓,這些聚落種姓最後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氏族,如此層層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於整個印度次大陸的社會體系。是在前20世紀左右,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創立的社會不平等階級的統治制度。

    郭弘彬!你在引用印度種姓制度,詮釋『奴隸制度』時,我沒有看到絲毫以上與奴隸性質有關的論證!對於你的引用,我只得到兩種結論,第一、你的引用是豪無根據的、錯誤的。第二、你是企圖以種姓制度來擴大奴隸的定義,可以啊!但是,你必須負責任提出『以種姓制度擴大奴隸定義』的理論辯證,否則,你就是不負責任而錯誤的引導讀者。

(二)你引用『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症』,創造新名詞『認同加害者的現代奴隸』,你的依據何在?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又稱為人質情結、人質症候群,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

到目前為止,人類還無法真正理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症』究竟如何形成?有人指出形成的客觀要素,包括:1)要人質切實相信生命正受到威脅。(2)施暴的人會给人質施以小恩小惠。(3)控制人質的信息來源和思想。(4)讓人感到無路可逃。

也有人提出以下觀點:「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不論是在醫學範疇,還是在政治學、歷史學範疇内,都存在一个生理學上的條件反射原则,即面對外部强大的壓力,尤其是死亡威脅,所有生物都會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服從。...。基本需求是一个底線,有吃有喝,生命得以延續,面臨暴力的強權,只有低頭才能獲得延續生命的可能,這或許是源于本能反應。......表现在人類社會中,專制統治者對臣民的馴化,是通過各種暴力的體罰(懲戒性機制)、規範化的思想教育(統治思想的滲透)以及適時的小恩小惠施予(封官晉爵等攏絡人心獎勵機制)而實現的,結果是培養出大量『為綁匪打掩護』的順民、良民。」

以上觀點絲毫沒有『奴隸的定義』,最多擴充解釋成階級統治制度的效應。然而你更擴大創造另一個新名詞:「現在進行式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你的基礎僅僅是引述「陸委會主委吳釗燮昨日表示,台灣多年來遭受中國軍力威脅和外交封鎖,還有政治人物認為中國沒有錯,都是台灣的錯,等於是罹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症,這種情形讓陸委會感到非常挫折。」這就是被害人竟然認同加害人的實例。也是奴性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發飆的具體表現。我對你實在佩服不已,你再創造『奴性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這一個新名詞。不過,我還是要請你說明何謂『奴性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它的論證基礎是啥?我想你根本說不出來

,因為,那根本是你們主張台獨、反中共的政治意識產物,根本不是啥麼科學論證!

郭弘彬!我告訴你,我不反台獨,我也正在看著中共要如何對付台灣,但是我的立場是『台灣人民生命價值第一』,而我也看到你們這些政客,如何荼毒台灣人民生命價值!改用你的『名言』~「台灣人民正在罹患你們所製造的~缺乏人類生命價值意識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卻被你用『奴性』醜化。」

再改用你的『理論』~相當多台灣人民最大的悲哀,是他沒有掙脫鎖鏈的思考,甚至若不套上鎖鏈就覺得渾身不舒服。到二十一世紀這種鎖鏈是什麼,它是栓在人的腦袋,是在思想上套上鎖鏈。深受惡質化民粹教育的人會發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症,自己明明是一個受害者,反而會出來護衛加害者,來保衛加害者(就是你們囉!包括國民黨在內!)。啊!天理何在。這是台灣人民的悲哀。

(三)當你用『現實的盲從符合行為』,讚美「反專制統治的人民每次投票中就有三成的基本盤。這點符合上面所說的『能夠不隨眾起舞的人約有25%33%。』而你又用『奴性』醜化另一批人,你說:「眷村本身即是一個團體,由於團體壓力以及黨部管理,迫使眷村的住戶,作出與多數人相同,而放棄自己的自由意識。所以在歷次的選舉中,票箱的表現沒有出現應有三分之一的人,有自己的意識的表達。眷村成為某一些人的政治禁臠,村民成為另一批人的工具,於是步步進入奴隸的境界。」
你居然敢用這樣互相對立的『讚美』、『醜化』?我倒要請你回答:當陳水扁黑幫政權現形時,大喊著『肚子扁扁,也要挺阿扁!』的人,不也正在步步進入你們所設計的奴隸境界?

    用你引述謝雪紅的話罵你「意識到自己的奴隸地位而與之鬥爭的是革命家;不意識到自已的奴隸地位而過著默默無言、渾渾噩噩的生活是十足的奴隸;津津樂道讚賞美妙奴隸生活,並對主人感激不盡的是奴才,是無恥之徒。」因為,你正好是你自己所說的『知奴』、『諂奴』,你無視於人類生命價值的重要性,需要台灣人民形成善業共生迴向的認識和關係,反用你無知的『知識?』撕裂善良的台灣人民,目的只有「要台獨、反中共」;這個事實可以從你對於『對立面媒體』的污衊,得到確定而且唯一的答案。

二、你那篇爛文章的結構形式,完全不符合學術要求;篇名『奴隸』的文章,在毫無辯證基礎、濫用各種名詞,說了一堆狗屁不通的『奴隸』定義;突然跳躍到蔣氏獨裁政權,如何虐殺台灣人民、砍除台灣文化根基,請問你的用意是什麼?我用屁股想也知道,你企圖以蔣氏政權殘酷的史實,挑起台灣人民的仇恨意識,虧你還是『首任特職牧師』,基督教以慈悲、寬大進行世界的改造的教義,被你扔進馬桶了嗎?

    郭弘彬!我告訴你,我是搞革命的,對於蔣氏政權的天大罪惡,我研究的比你還透徹,舉例:你瞭解『RCA事件』嗎?那個事件是『統治恐怖主義』和『經濟恐怖主義』產物,你清楚事件來龍去脈嗎?你天天在讀聖經、搞台獨,可曾去看過台灣基層人民的苦難和成因?你沒有,難怪你只會寫爛文!

四、你那篇狗屁不通的爛文章,在最後所寫的『奴隸的話語』,更是荒唐至極:

(一)你說:「得饒人處且饒人」,是消極、不健康的話語。

虧你是『首任特職牧師』,連寬恕都不懂!「得饒人處且饒人」之義,是給別人改變生命的機會,誰不會犯錯?犯錯甚至犯罪,都是生命改變契機,每個生命都應該有機會改變提升,基督耶穌在眾人對妓女扔石頭時,說出:「你們中間若沒有罪的人,可以繼續扔!」你這個特職牧師專門背著基督耶穌,狠幹趕盡殺絕?

(二)你說:「中庸之道」是中國人的哲學,但是歸類在含有奴性的思考。

郭弘斌!你可知道何謂中庸之道?你只不過因認為那是『中國人的哲學』,就把它歸類為『含有奴性的思考』!中庸之道的簡義就是『尋求平衡的智慧。』諸如:「不偏不倚」;而你說中庸之道含有奴性的思考,你的理論辯證在哪裡?

(三)你說:「忍」,這是為人處事的大道理,但是,不可使自己進入「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陷阱之中。

郭弘斌!「忍」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有何關係?請你先用功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研究清楚再說!

(四)你說:家中的陳設,如家中的擺設,如果尚懸掛有中國情結的山水畫、風景圖片等,這都要注意。

郭弘彬!你的民粹意識已經惡毒到無法形容的地步,你這種論調,和蔣介石時代的思想控制本質有何差異,你是一丘之貉!

      我偏偏要『寫唐詩、填宋詞』給你看:

       

**漁陽歌**

書生碎骨平常事,撾鼓三通斥賊狺,

自古漁陽非絕響,蕭蕭易水復粼粼。

 

※吾堂叔祖林覺民少有大志、文筆至絕,於童子試僅書「少年不望萬戶侯」,即擲筆而去。加入革命黨後,殉難於廣州起義;其與妻訣別書,將愛情與革命鑄為一體,令人淚雨且壯志奮發;黃花崗七十二烈士英勇殉難事蹟,激起全國人民革命思潮,終而導致武昌起義成功,全國革命起義如烈火燎原,迅即推翻滿清、創建民國。※此七絕實將吾堂叔祖被捕後絕水絕食,並於就訊時痛斥滿清、勸解官吏,而後從容就義史實,實與歷代先烈如荊軻、彌衡等,古今輝映!吾既有革命之志,自當效之,縱碎骨而無懼矣!

**歸自謠**

書卷破。斷劍鏽殘蛛網墮。北風侵壁欺燐火。

燈枯燭滅青煙過。誰堪那。夜聽鬼泣寒衾臥。

 

※讀書人,任那蠹蟲噬卷,而為逆天理人道之事。

法律人,任那劍斷鋒鏽,而不為懲奸除惡之舉。

眾生啊!是以廟堂何異鬼城?人間又何似魔域?

 

郭弘斌!我這兩篇充滿『中國情結』的詩詞,有無你說的『奴性』?或者是充滿對社會惡象的批判以及為民革命的志向?若你真夠種,從此刻起不看中文,不講北京話,忠實的實踐你的志向,否則,你只是個「能說不能作」的狗屁!

 

郭弘彬!我最後嚴厲譴責你的不仁不義,你根本缺乏人性!你說:「1945年以前的台灣是十分先進的,在日本的統治下有70%的識字率,同時的中國仍然維持在3%。又台灣人民的平均壽命比中國人多活了十多歲。台灣的國民所得是在亞洲僅次於日本第二高的地區。台灣的文化水準高於中國甚多,人民遵守法律是中國人無法想像的。

你高度的讚美日本,但是,你卻忘了日本人對於台灣婦女同胞的殘酷奴役~『慰安婦』!那是日本人強迫台灣婦女及其他國家婦女,在戰時當『性奴隸』,你這篇爛文不是在講『奴隸』嗎?我把『慰安婦性奴隸』相關研究貼給你,然後你給我滾到日本去當日本人!

【慰安婦研究報告】

※慰安婦形成的歷史背景

  所謂隨軍慰安婦就是「日中戰爭、亞細亞太平洋戰爭下,在日本軍底下,被當做性處理道具使用的女性。」她們大部分是被強制、或被欺騙而做為慰安婦的「朝鮮人慰安婦」。事實上隨軍慰安婦也就是「仰仗著軍、國家的集團輪姦、強姦制度」的產物。在這樣的制度下,日本軍隊有計畫、有組織的搜捕集中女性,送往中國、菲律賓、台灣、南洋諸島、沖繩等日軍戰地或佔領地。

  隨軍慰安婦所以成為制度,其原因要推至19321月中國的上海事變以後。上海事變中,日本軍隊強姦中國婦女的事不斷的發生,193712月日軍進佔南京之後隨之而起的是屠殺、強姦的事不斷,不僅造成中國人更強烈的反日意識,為此國際輿論也對日本施以強烈譴責。換言之,在軍隊的性需求是不可避免的前題下,為避免軍隊強姦婦女,必須提供一種性的慰安設備使士兵得以發洩性慾,也就是慰安所的設置。

  另一方面,日本軍部考慮設置慰安所的原因,是害怕性病在軍隊中而影響了日本軍隊的作戰能力。早於1918年日本出兵進攻西伯利亞時,就曾面臨過這種情形。當時日軍派遣七萬兩千名軍人前往西伯利亞,結果一場戰爭下來陣亡者僅有三千四百餘人;然而患有性病者卻高達一萬八千餘人,其中兩千多人更是重病患,嚴重地削弱了日軍的戰鬥能力。在保持軍力、防止性病蔓延的前題下遂而設置由軍中管理的慰安所。

※慰安婦的來源

  1938年春末開始,慰安所在中國各日軍駐紮地相繼建立。最早由日本軍方直接管理的慰安所設於上海的郊外,第一批的隨軍慰安婦除了日本的娼妓外,佔比較多數的是朝鮮的女性,而其中很多是處女以及年輕的女性。負責替這些慰安婦檢查身體的軍醫麻生徹男其後寫了一份意見書指出日籍慰安婦多為妓女且染有性病,並將年輕的朝鮮女性與之對照。相形之下,年輕的半島人(朝鮮人)似乎成了軍隊所期望的慰安婦來源。換言之,年輕的朝鮮女性是最佳的慰安,而這份意見書在日後成為軍方用以決定慰安婦政策的重要資料。

  目前的研究顯示隨軍慰安婦中朝鮮的女性就佔有八成,之所以有這種結果除了掮客在得到軍方指示下以欺騙的方式徵用慰安婦外,最令人震警的還是日本殖民政府在1943年後以「女子挺身隊」的名義,有組織的搜集朝鮮的女性從事慰安的工作。早於19416月日軍舉行「關東軍特別大演習」時,就已經以強徵的手段在朝鮮徵召了一萬名的女性。而隨著太平洋戰爭爆發戰爭愈加擴大日軍搜集的隨軍慰安婦也愈多;1943年以後便是在「女子挺身隊」的名目下強行徵召。

  根據已發現的文件顯示所需之人數與慰安工作之地點均由日軍選定,並給予渡行許可及證明。日本國會議員伊東秀子所發現之1942312日「南方派遣渡者二關件」密電,即是一個例子。據台北市婦女求媛基金會所作訪查資料顯示,日軍自1938年起即開始在台徵召慰安婦,徵召慰安婦乃是透過掮客、役場(區公所)、醫院的上司、軍隊……等,在台徵召台灣婦女從事慰安的工作。從受訪者的證言顯示,她們大部分是被迫或是被騙。被迫的案例中,有的原本在醫院從事護理的工作,被醫院的男護理長強迫前往海外;也有的是被軍隊抓去的。而被騙的案例中,並未告知慰安工作的性質,而是以種種的名義如:做護士替客人打針;去軍隊食堂燒飯、洗衣;賣酒不賣身……等。

  不論從歷史文獻或是受訪者的證言,都說明了慰安婦的來源有四類:一為佔八成的韓國婦女;二為日本的職業妓女和少數良家婦女;三為被強迫帶走的中國婦女;四為從東南亞其他國家徵召或拐騙來的婦女。

※日軍管理及虐待慰安婦的實況

  日本政府最初否認介入性奴隸之運作,堅持那是民間企業或是掮客所做的行為。但相繼曝光的文件以及生還者的證言,再再證明日本軍方包辦慰安所的維持與管理、慰安婦的配置、房舍的準備。而且慰安所非軍人不得使用、軍醫受命對慰安婦進行性病檢查、發給士兵保險套、公佈慰安所的規則…等種種事端,逼使日本政府不得不承認介入戰時慰安婦的酷行。日本政府在韓國政府的強烈要求和國際輿論的壓力下,於一九九一年開始對慰安婦問題進行調查。

  日本中央大學吉見義明教授亦參與慰安婦議題的調查與研究,根據他所發現的文件顯示慰安所依其與軍方之關係分成四種類型:1.軍方直營之慰安所;2.表面上是民營其實是軍方控制與管理之慰安所;3.民營但主要供軍人使用之慰安所;4.民營之妓院。

  在婦女救援基金會的訪查中,發現受訪者陳述之慰安所大多屬於前二種類型,而沒有第四種類型。由於慰安婦大多無法清楚得知慰安所經營及管理上受軍方監控之情形,或經營者是否接受軍方之委託等,故不是每個個案的情況都能清楚的分類和得知慰安所經營之真相,尤其是表面上是民營之慰安所與實際上是民營之慰安所更是難以區分,以下係就受訪者陳述之內容討論不同類型之慰安所:

※軍方直營之慰安所

1. 大多是位於軍營內之慰安所,也有位於軍營附近者,但較沒有人身自由,出入受嚴格控制。

2. 有專屬某部隊之情形,別的部隊不可以來,如海軍和陸軍各有慰安所,不可混用;有些慰安婦可指出自己是屬於何部隊,如案26是專屬於海南島海口市設施部之慰安所,案1828則是分配給仰光司令部軍官級之慰安婦。

3. 隨部隊遷移,沒有固定據點。

4. 房子多是簡陋搭蓋的木板或矮房等,內部成二列房間,有房間之編號。

5. 慰安所是慰安地點所在之名稱,有的還在外掛有慰安所之牌子,以經營純粹慰安為主。

6. 皆由老板、老板娘(非軍人)擔任管理人,但仍受軍官管理。受訪個案中案20提到管理之軍官;另外案62表示「大尉」每星期來慰安所算錢,並為她寄錢回家;案57則提到慰安所內有日軍之「通譯官」。

※表面民營,實際上是軍方管理、控制之慰安所:

  吉見義明教授認為軍方安排與設置此類慰安所,從選派經營者、發給渡航許可,必要時由軍警協助徵召慰安婦和運送慰安婦、分配慰安所之地點與提供房舍等等,皆由軍方介入。軍方規定民營慰安所經營時間、收費標準、身體檢查、慰安婦活動範圍等事項。慰安所之經營者按時要向軍方報告顧客人數。部份受訪個案描述慰安所之情形,亦顯出有軍方介入、監控現象。例如由區公所徵召慰安婦;軍方提供房舍做慰安所;經營者每月要向上級報告;軍隊對慰安婦之去留有所決定權;經營者表示其是受日軍聘雇來經營慰安所等。

※民間經營

  少數民間經營慰安所之個案,尚無法確知是否由日軍監控,但是慰安對象僅限於日本軍官、士兵和軍夫;在慰安所裡亦得遵守定時身體檢查之規定。從上敘述,我們認為慰安所的類型雖然有所差異,實際上軍方支配的本質不變,民間業者只是軍方附屬的工具。

※各國慰安婦的血淚控訴

  經由歷史學者的研究,提供我們了解日軍何以施行慰安所制度的歷史背景,以及軍方控制與管理慰安所的實況。我們必須從慰安婦的證言,才能了解她們是如何成為慰安婦,對於她們所造成的衝擊,以及如何看待過去的那段經歷。自一九九年年韓籍慰安婦首度公開控訴日本政府強行徵召慰安婦以來,其他國家(菲律賓、荷蘭、台灣、馬來西亞、印尼)的婦女亦紛紛出面,揭露隱藏在她們內心深處五十年的祕密。舉行歷屆亞洲慰安婦連帶會議,一方面是因為慰安婦們隱藏著過去的記憶回國後卻不被家人接受、為國內政府所忽視再加上日本政府不願負起責任,因此舉辦會議是要發掘日本戰爭犯罪的事實,加強相同經驗的婦女們的心理支持,並且試圖讓更多的人們了解慰安婦的過去與現在的處境,迫使日本政府正視徵召慰安婦的犯罪事實。從當事者的證言,我們可以看出其中不欲人知的痛楚及辛酸。

 ※金曉欣(為保護當事人,係用假名。)第一個挺身而出,向世界揭發二次大戰期間日軍暴行的朝鮮慰安婦。一九二三年生於中國東北吉林省,出生後不久父親就死了。金與母親回到平壤。由於家裡太窮,母親為人幫傭,金在學校讀了四年書就輟學幫人家看小孩,十三歲那年被金泰元收為養女。但她的養父並未將她視如己出,在她十七歲那年春天養父聽說中國東北好賺錢,就帶著她及另一個大她一歲的女孩,搭乘只有軍人才能坐的軍用列車,經過安東、北京,輾轉三天,到達一個叫卡茲卡縣『鐵壁鎮』的地方。在此與養父道別,金學順和另一個女孩被帶到一個中國人的房子裡,進了房間隨即被鎖起來。金猛然想到「完了」,隨後她聽說養父把她們賣了。隔壁的房間也有三個朝鮮女孩。她想逃,但四週都是日本兵,展翅難飛。隔天早上,一個軍人對她和同來的女孩說:「不用擔心,照命令做就是!」隨即命令她把衣服脫掉。金說:「現在回想起來,實在無限辛酸。」

  隔天八點半開始,每隔三十分鐘就進來一個士兵,戴著保險套。她每天至少要服侍十個人,多則三十個人。晚上則服侍軍官。有些士兵早上就開始喝酒、唱歌,在出兵前夕尤其興奮,也特別的殘暴。「我們這些朝鮮人任他們踐踏、毆打,他們簡直就是狗,根本無法想像他們是人。」金說。在房間裡,金穿的是中國人留下來的衣服或日軍的舊軍服,每週或每月軍醫會來檢查一次身體。金曾患肺病,注射六○六抗生素。

  金的藝名是「阿藝子」,和其他四個朝鮮慰安婦在一起。年紀最大的慰安婦二十二歲,有一個特別房間專門伺候軍官。其他四個人住在一個房間裡,用窗簾分成四份伺候士兵。吃的是軍方送來的米及味噌。

  鐵壁鎮的軍隊大約有三百人,轉戰中國北方,軍隊移防,她們也跟著移動。軍隊所到之處,看不到一個中國人。當地留下來的空屋,常被選為慰安所。有一天早上七點,士兵帶來兩個中國人,說他們是間諜並把他們的眼睛蒙起來,兩手反綁,在她們面前一刀砍下去。還對她們說如果不聽話,下場和他們一樣。

  日子過的實在很痛苦,金一心想逃,但到處是日本兵,無法與民間接觸,不會說中國話,又不了解中國的地理環境,實在無法逃生。如此過了四年多,有一天晚上因軍隊投入戰場,四周人少,一個從事外匯買賣的韓國男子闖入房間,金告訴他,「我是韓國人,請帶我走。」兩人就趁黑夜逃走,經過南京、蘇州,到上海結為夫婦,在法國租界開了一間當鋪,先後生下女兒及兒子。戰後回到韓國,女兒在仁川的難民收容所因染痳疹去世,接著丈夫在韓戰過世。金一面做生意,一面教養兒子。不幸的是兒子在小學四年級時,又瀰水死亡。金唯一的希望破滅,巴不得一起死掉,但未能成功。從此到處流浪,與煙、酒為伍。十年前猛然覺醒,在漢城為人幫傭,現在老了,靠政府的救濟生活。

  金說她不幸的一生,從被迫當慰安婦開始。每次看到日本國旗,就憤恨無比,不論給她多少錢,也無法彌補她的創傷。一生期待就是把事實揭發出來,告訴韓、日兩國的年輕人,不要重蹈覆轍。其實,金的命運還不算太差。

 ※結甲娘(為保護當事人,係用假名。),她是個富家千金小姐。

  十八歲那年的某個晚上,日軍到她家裡強行把她抓走,塞入卡車,和許多女孩。起被運到釜山,送進入一個大倉庫裡。倉庫裡滿滿的女孩子,幾無空隙。緊接著,一個軍H點出三十名女孩子,她是其中一個。隨後這三十名女孩子被送到日本九州,學習日本的語言、日本的禮儀,然後被送到中國滿州。原來她們是大倉庫裡最漂亮的三十個女孩子,特別訓練來侍候滿州的大將官。當年只有日本女人才可以侍候大將官,韓國、台灣的女孩子則用來侍候較低階的軍官、士兵。這三十名朝鮮女子,不同凡響,可想而知。對受儒教教育的韓國婦女,貞操比生命還重要。有女孩子不願被糟蹋,想盡辦法逃走。失敗,被逮了,日軍就把她倒立,吊起來,割掉她的乳房,挖出她的腸子,拿來給她們看,讓她們知道逃亡的下場。朝鮮女子的貞烈實在不是可以被嚇倒的,照樣找機會逃。日本人或許也感覺到若一個一個把逃亡的女孩殺掉,重新再培植一批來奉侍這些大將官,也不是容易的事,後來就在這些女孩的背後烙燙,正面保持完整,不論逃幾次,都在同一個位置上燙,以免整個背都是疤痕。大將官不用保險套,吉奶奶(韓國人對年長婦女的稱呼)懷了兩次孕,生了兩個男孩,但兩個都死於痳疹。這個千金小姐足足當了五年妓女,回到韓國後五年和被抓前認識的一個男孩結婚。韓戰時先生被共黨抓走,留下一個遺腹子。再嫁,不久,丈夫死於高血壓,又留下一個遺腹子。三十個漂亮的女孩,如今,她碩果僅存。

※台灣慰安婦的生活現況

  由婦援會八十四年七月至十月所進行的電話訪問與家訪結果得知,目前仍然健在的個案有三十二位,年齡在7082歲左右,孤、老、貧、病是她們目前的寫照。在生活方面:有的是孤獨的老人,膝下沒有子女而獨居者;也有與子女不和而逃家者;或有不願與子女新近、寧可獨居孤獨者。在經濟方面:由於年高體弱,有的幫人帶小孩維生;也有低收入戶者,依靠政府補助度日;因此,亟待政府補助。

  心理適應方面:有的覺得做過慰安婦是一件很羞愧的事,因此極力隱瞞不敢說,以免被人看不起而喪失人格。有的強調千萬不能讓尚不知情的子女晚輩等得知,以免在子孫面前抬不起頭。如果一旦被得知,有的寧可自殺。雖然也有一位慰安婦願意公開,但卻被其養女以要顧及子孫顏面為理由拒絕。有的對自己很失望、很羞恥。有的譴責自己當年沒有堅守貞操,故一直虛心向佛、以求懺悔。因為過去經歷而自慚形穢,寧願離群索居不喜歡與子女和家人新近者亦所在多人。

  大部分的慰安婦所關心的是日本政府何時賠償。她們堅定的認為一定要討回公道,否則死不瞑目。有的抱持認命態度,覺得自己是看日子的人,馬馬虎虎,一日度一日。比較能夠擺脫心理負擔的只有少數幾位,例如案62認為做慰安婦不是自己要去做的,不偷不搶,只有富人會笑,窮人可以諒解。早年自己也無法釋懷,但三十多歲後,也看開了自己的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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