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6 09:29:13煙梭

我什麼都沒有

三四千個日子,
我的家就在各國不同的飯店旅館,
飯當是外食,交通更不用說了,
那是我生活支出的將近十分之三以上,
所以我,我每天的化費絕不會低于美金一千,
如能留下來真是一筆大錢,
只是沒有這種生活,
我也不會有這種收入,
我也無法漫遊世界!
只是苦了我自己,
年年歲歲的奔波什麼也沒留下,
雖我在每一個有和我曾牽手的情人的地方都有一棟店屋,
我也有所有權,但一只離開情人後,
我就不曾再去住過,
且全權交給往日的情人去處理,
这樣也可以說我什麼都沒有了,但多數的人都还為我守着,即使她嫁
人了,也没有改動我的名字,还一直在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