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7 17:03:07黛博拉.戴

誰在政變?@石之瑜

當憲法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而當事人若執意不遵守,使得行政院長淪為幕僚長,招之即來,揮之即去,行政院人事權旁落,最高行政機關不能最高,而行政機關一點辦法都沒有,任其宰割,這就是政變。

當憲法規定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而當事人對立法院決議執意不遵守,對立法院行使質詢權,拒絕出席配合,反而還大鳴大放要裁改立法院,使最高立法機關不能最高,而立法院一點辦法也沒有,任人羞辱,這就是政變。

當憲法規定國家安全會議由總統主持,而當事人卻將之改由行政院長主持,架空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且在會議之前就先由總統府秘書長宣佈會議結論,而國家安全會議一點辦法也沒有,任其架空,這就是政變。

當憲法規定副總統係備位元首,而當事人若不安於備位之角色,大肆介入政局,平時起意,便恣意召見部長與軍事將領,對外交事務任性自為,對國際人士隨意發函,造成行政機關施政難為,這就是政變。

當憲法規定國家元首為調和五院,而當事人若是處處介入行政立法兩院人事,發動憲外的公民投票,甚至藉口憲法沒說不行時就可以,動輒召開各項全國性會議,成立各種憲外委員會,架空憲政機關,還奢言發動制憲,這就是政變。

在我國,政變天天都發生,使得國人對何為政變,失其敏感。以至於若有人對這種現象表示抗議,抗議的人反而會被誤以為是在政變。

中時晚報論壇新聞200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