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6 17:53:41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04/08/10-【綜所稅-災害損失】颱風肆虐,受災民眾記得申請災害損失證明

104/08/10-【綜所稅-災害損失】颱風肆虐,受災民眾記得申請災害損失證明

颱風來襲,強風豪雨造成災情,提醒民眾,忙於救災之際,務必記得保存證據(例如照片),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申請災害損失證明,以便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列舉扣除。

民眾因此次颱風所造成的損失,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如受災財物照片、原始取得憑證、保險公司鑑價損失資料或受損財物修復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向戶籍所在地或就近向災害發生地(財產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請報備,由災害發生地稽徵機關派員勘查,並核發災害損失證明。納稅義務人可憑稽徵機關核發之災害損失證明,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列舉扣除,惟不得遞延以後年度扣除。此外,災害損失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者,不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申報列舉扣除。

個人災個人災害損失申報(核定)表。

 





 

offline_tw3.gif

台中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公司登記-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JFCPA
台中會計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設立公司-會計師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行號登記-營業登記-設籍課稅-會計師工廠登記-台中補習班立案-會計師特許證申辦-會計師記帳報稅-會計師帳務處理-會計師稅務申報-網拍課稅-網拍登記-會計師節稅規劃-公司節稅-營造業會計-營業稅-謍利事務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台中專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
稅務諮詢電話:(04)2317-7317/0982-920778、LINE ID:tax33333
事務所網址:
http://www.jfcp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