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6 00:01:02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02.08.29-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規定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免費稅務諮詢
TEL:(04)2317-7317              0982-920778

102.08.29-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規定

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於9月1日起開始,為利營利事業辦理暫繳申報,財政部賦稅署特別就暫繳申報相關規定予以說明,並呼籲營利事業早報繳早安心。

依所得稅法第67條規定,應辦理暫繳申報之營利事業,可選擇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1/2為暫繳稅額,自行向庫繳納,並依規定格式,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檢附暫繳稅額繳款收據,辦理申報。又營利事業選擇以上開方式辦理暫繳申報者,如其暫繳稅額未以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款,則僅須自行向公庫繳納暫繳稅款,免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向稽徵機關辦理暫繳申報。

另依所得稅法第67條第3項規定,公司組織、合作社及醫療社團法人,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如不選擇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1/2為暫繳稅額,得以當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所得稅法規定,試算其前半年營利事業所得額,按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其暫繳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