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住的嘴
又一週過去了,工作方面完成了許多事情,其中一項是和外包的 IT 公司交涉,審核合約,請教公司的律師,反覆商議談判,最後拍板簽定。
去年前主管就曾經交付我檢查另一個合約,但他還是開會討論的我方代表,我只是旁聽。我嚴重懷疑,他把許多事務教授予我,可能早有離職打算。
IT 的領域,檢視合約內容,確保合約不偏頗,維護公司應有的權益,以前的公司有專門 IT 部門及法務去負責。這個公司卻是 VP of Finance 的責任,我想應該是因為 B 先生的職場經驗豐富,包括採購及談判。
B 先生離開後,公司曾面試過一個人,最後沒下文,想當然耳,工作就落在我身上,尤其是 IT 相關的。最終結果,這個 IT 公司,答應了我和律師的所有條件,包括降低原本提出的價格,順利簽約。
周五和大老闆開會,討論預算及資金流動,結束時,她對我說 I don't know what we would do without you 及 So glad you are here 等等。之前,她全權交給我處理 IT 公司的合約,也說過 B 先生 hired well!
工作被肯定是很棒的感覺,飄飄然的成就感,然後我就不經意說出了,尋找 VP of Finance 及 Cost Accountant 不用急,如果公司想減成本,我可以 cover 一陣子的蠢話。哎,禍從口出,一點也不假,以後工作多,只能怪我自己⋯
說實話,和上一個工作,甚至以前在加拿大的相比,現在我很少加班,所以沒什麼好抱怨,感謝主的福澤!
P.S. 照片的花是五月時,公司送給所有員工的母親節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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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 人家如果對我說能者多勞 , 我會翻臉 。 覺得 工作做不完 , 還要戴你高帽子 。 這是哪門子邏輯 。
後來 讀到 國父說的
聰明才力愈大者,當盡其能力, 服千萬人之務,造千萬人之福;聰明才力略小者,當盡其能力,以服十百人之務,造十百人之福;至於全無聰明才力者,亦當盡一己之能力,以服一人之務,造一人之福。」
豁然開朗 就做吧 。也是 自我期許。
既然有興趣就多做吧
跟律師的關係要友好對待
然後記住自己要記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