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1 16:18:06古 秀 美

收到綜所稅補稅通知單,未在期限內繳納,會受罰嗎?

吳先生來電詢問,最近收到個人綜合所得稅補稅通知單,但因工作太忙竟忘了繳納,現在已超過了最後繳稅的期限了,會受罰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逾限繳納稅款者,每逾2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1%滯納金;逾期30日仍未繳納者,由稽徵機關移送法院強制執行。而應繳納的稅款和滯納金,應自滯納期滿的次日起至繳納日止,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時,請注意稅單上所記載的繳納期限並儘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被加?滯納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