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07 09:48:24兔子先生

迷幻的布朗尼

我第一個喜歡的男孩子很喜歡吃甜食,尤其是Brownie--布朗尼。我一開始認識他的時候,心裡還懷疑,照他的身材看來,他應該是那種不食人間煙火的人。就好比我記得侯文詠寫的一段:他不食人間煙火,有時只需要幾滴露水就可以過活的人。這就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感覺。並不是說他與世無爭,也不是說他夢幻不切實際,我是說他不.吃.東.西。

同班一年多,從來沒有看過他吃午飯,就連班上贏得了一個Pizza派對,他也一塊都不碰。我卻沒有因為他這樣而變瘦一些,他不吃東西我照樣吃的很快樂;只是有時候會不好意思的問問他想不想吃,餓不餓。有一天我終於忍不住問他,你都不用吃東西的嗎?

沒有呀,他回答我,一臉他是正常人我才是怪胎的表情。我喜歡吃甜食,他隨後補充著。

甜食?!騙鬼鬼都不會相信的! 我心裡想著,你一個179公分59公斤的人,會多喜歡吃甜食?

不不不,他說,我只愛吃甜食,其他東西到吃不多。水果派,起司蛋糕,杏仁巧克力,花生M&M,冰淇淋聖代...

那你最喜歡吃的甜食呢? 我好奇的問他,心裡想說等他生日的時候就送他一大堆就行了。

Brownie,他毫不猶豫的回答。

布朗尼有很多種,但是一般巧克力味都很重。其實說穿了,布朗尼就是麵粉比例較少,巧克力較多的蛋糕罷了。有些吃起來會黏牙,有些吃起來跟巧克力蛋糕沒兩樣,有些很苦;有些甜到吃完會頭痛...有的入口即化,有的很有嚼勁。

所以我開始了我做布朗尼師父的短暫生涯。一開始是做簡單的布朗尼,照著買來的粉,加上蛋,油,水,攪拌五十下,350度烤個二十八分鐘;或是等到牙籤插入時不會黏在牙籤上。後來我越來越大膽,自己嘗試用麵粉,泡打粉,可可粉,蘇打粉,油,蛋抓個比例去烤。烤久一點的話會比較有嚼勁,有時候會比較脆;烤的時間短一些,容易碎的亂七八糟,但是配上香草冰淇淋可說是人間美味。我還更進一步的去網上找食譜,找到用微波爐六分鐘解決的,做出來是黃色的,有起司跟巧克力口味的,甚至找到用瓦斯爐跟冰箱就能做出來的布朗尼。做成功的,就帶去給他吃,失敗的就自己解決。怎麼解決呢? 送給所有的死黨,親戚,鄰居...幸好我失敗的機會不多,不然我可能以後朋友鄰居都沒有了。

我也發現,他真的很喜歡吃甜食,迫不及待的打開我給他的拉鍊袋,他細細的手指剝了一塊,放進嘴裡,然後對我笑。一個很滿足,很高興,很甜的笑。然後,他也會剝一塊給我。布朗尼的甜在嘴裡,甜在心裡。

當然,他是我第一個喜歡的男孩子,不是我最後一個喜歡的。很快的,我跟他各自找到了自己該走的路,不再依賴對方;變成即使路過也只會打聲招呼的普通朋友。

所以我也很久很久沒有在烤布朗尼了。並不是說我烤的時候就會想起跟他在一起分享的往事,而是因為我烤了沒人吃。我不是一個很愛吃甜食的人,當然,想去烤布朗尼的原動力越來越少。我都要有一年沒碰布朗尼這東西了。畢竟,沒有人要吃,就不會有那個期待的心理;也不會有那個看到他吃布朗尼的時候滿足的表情。

星期日,我終於被我媽媽說服,打開了一盒咖啡色的粉,我烤了一大盤布朗尼。很漂亮的出爐,油亮亮的褐色表面,讓我有點捨不得切。彷彿一動刀,我就表示我完完全全不會再想他了。

切了一小塊,倒了杯牛奶;我大口一咬。

嗯,還好布朗尼的味道沒有改變。

*圖片 from : [ Fudgy Brownie Sundaes ] @ http://www.bettycrocker.com/recipes/recipe.asp?rid=13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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