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09 00:14:33近藤飛衣

忘了,忘不了

  距離那一天,已經差不多接近一年了~要說的比較準確,那是十個月前的事。朋友們對我說時間是最好的麻醉劑,可以令你忘掉一切傷心的事,可以令你變得更加成熟、更加理智、更加堅強、更加勇敢......她們彷彿將時間說成一種「萬能藥」。我曾經深信她們說的這番話,因為,除此以外,我並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等待時間的流逝是我唯一可以做的事情。

  時至今日,我發現這個時間定理的觀念是錯的。忘了?忘不了。時間,或許可以沖淡所有不愉快的事情,卻不能夠完完全全地忘記。已經發生的事情就是發生了,早已經在自己內心深處、腦海深處中落地生根,除非是自己死亡的那一天,或是失去記憶的那一日,否則,這一條「根」是永遠存在的。有人說:「人生中最令人刻骨銘深、沒齒難忘的,並不是最幸福快樂的回憶,而是最令人傷心的往事。」我認為這句說話是百份百正確的,開心的回憶是甜的,傷心的回憶的苦的,問誰又能夠輕易地忘掉苦的滋味?

  三百三十天前,我在朋友鼓勵下,終於將夢寐以求的幻想變成真真正正的現實。那個時刻的我,那一種開心快樂的心情,直至現在,我仍然感受得到。可是,在往後的三十天,我並不懂得如何去好好珍惜保護這一段上天「特赦」的感情,仍然置於夢境之中,不敢相信。第一次?不可以成為促成這個童話故事以不美滿結局為收場的一個好理由。或許,我不應該那麼含蓄,我不應該太在意,我不應該疑問那麼多!因為得來不易,所以才加以去愛護,卻造成自己一點也不自然,過份緊張的行為,我是多麼的失敗!三百三十天前,這一個夢終於完結了。那一晚的月光,那一個人山人海的沙灘,那一陣陣清涼的海風和刺骨的沙粒,那一秒那一分鐘,都已經一張又一張地拍攝在我內心之中,永不忘記。

  本以為時間可以沖淡一切事情,大家仍然保持著後此間的友誼,仍然一起去補習,仍然聊天說笑。可是,每當看見這一位分開了的至愛,內心總會忐忑不安,忍忍作痛。不可以露出半點傷感,依然面露笑容,裝作若無其事,原來比數千人嘲笑譏諷你更加難受。為何我會這樣做?因為我真的真的愛她。「愛情是不能衡量的,天秤上總有一方是比較重的」,我心甘情願成為比較重的那一方。我仍然會不由自主地留意她身邊的所有事情,仍然會情不自禁地偷看她的日記......因為我最愛的仍然是她。

  直到兩個月後,我仍然不能將已經發生的事情拋棄,所有的回憶依然歷歷在目。我發現自己愈是接近她,我愈是不能夠忘記她,反然令到自己更加掛念他,愈來愈痛苦。剛好在這個時候,班主任在某次課節中對著我們說:「要令自己去忘記一個人,最好的方法就是遠離這個人,一年,十年,甚至是一輩子。因為不相見,才不會觸起她在你心中的那一條根。」這彷彿是對我說的一樣,沒錯,這或許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往後的八個月至現在,我的而且確沒有再見到她,補習也沒去了。在朋友眼中,我像是突然間對她生氣了而不揪不彩,他也沒有理會我,大家形同陌生。即使在街上碰見這一副熟悉的面孔,也只是輕輕揮手示意問安而已。我知道,在我背後,有許多人都在說我的不是,突如其來的冷淡與我之前凜然正氣的理論說話完全相反。不過,那一次後,我確實是比以前的來得舒服。

  但是,真的忘了嗎?不是。我的腦海中仍然不時呈現一段又一段昔日開心愉快的片段,雙手仍然不時情不自禁地去偷看她的日記,看她周遭的生活事。甚或乎,連在睡夢中也不時浮現著她的樣子和「幻想」。無論我如何做,也忘不了她!為何會這樣?為何會這樣?難道我真的不可能忘記了她?

  有人說:「當要真正地忘記一段感情,最好的辨法就是另一段新感情的開始。」或許這是對的,有了新的對像,自自然然便會忘記以前的那一個,重新開始。不過,要是我真心的愛她,我又怎可能會找得到另一個我更愛的?縱然我找得到,我也知道,這一段感情,我是一輩子也忘不掉的......和其他人一樣~因為這是我的初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