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30 00:00:00天光

【馬失智風暴】金溥聰、蕭旭岑大決鬥!

【馬英九基金會風暴】金溥聰、蕭旭岑決鬥!
  
壹、【馬失智真假?並不重要!】
  
問題的真正重點不在馬本人是否失智,而在於[馬英九基金會]決策的主導權爭奪。
  
周美青、馬以南使出「輔助宣告」這招,自然是認為馬失智,無法準確判斷主導基金會決策,擔心馬被金溥聰利用,背上黑鍋,甚至撕裂國民黨。
 
然而,馬妻與馬姊雖然親馬,卻未必了解基金會權鬥的複雜內情;而馬本人雖然失智,卻沒忘記箇中利害的嚴重性。
  
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使出「馬本人錄影」這招,企圖奪回基金會主導權,用意深遠,遠超過馬本人的健康與否!
 
為何這波權鬥如此重要?
 
因為這次要鬥的對象曾經是馬最信任的親信人士,如今在國民黨內身居高位,受到紅統化的黨主席重用,成為左膀右臂,對黨走向「親中紅統vs.親美反共」的抉擇,有強大的影響力。這人就是前馬辦主任、馬英九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現任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
 
金馬為何要鬥蕭?真正目的當然是要鬥蕭目前的新主人-鄭麗文-,以及背後更大的主人-中共。
  
至於誰在支持金馬鬥蕭?除了中共的死對頭-美國-還有誰?
 
2026-05-23 FB
  
 
、【馬鬥蕭的引爆點:蕭假藉馬來搞親共紅統!】
蕭這段談話,等於間接證實:馬已經肯定賴的路線,但蕭自己堅持要繼續走反賴路線,並得罪馬。這就解釋了為何馬會找來親美大將金溥聰來對紅統化的親中蕭開刀!
 
詳見新聞-馬英九PO「肯定賴清德放棄台獨」2度被他阻止  蕭旭岑:這一年我們關係非常不好 
 
2026-05-30 FB
叁、【探討】馬以南真有發簡訊罵金溥聰嗎?
 
馬以南日前的聲明有明顯法律漏洞。
 
李德維提供的這份「疑似假的」馬以南聲明,暗示馬英九可能遭遇檢調追查,顯見本案的殺傷範圍正在擴大,有可能從蕭變成馬本人,也完全符合本人日前的評論。 
 
馬以南沒有公開直接面對媒體,金有,而且斬釘截鐵確認沒有這筆簡訊,也無通話。
  
以金的性格和智能,不會故意撒這種謊。因此可以確定,馬以南並無直接聯絡或發訊息給金;但她很可能是「間接」表達這個意思(例如請王光慈代發,或是請李德維轉告)。
  
這問題不難釐清。如果還會陷入羅生門,那只剩一種可能:馬以南本人遭到反金勢力操控(操控原因,最可能是馬以南有涉案,或是馬以南也已失智)。
 
2026-05-28 FB
 
註:李德維接受中廣《千秋萬事》節目專訪,唸出一段稱是馬以南傳給金溥聰的訊息:「溥聰,站在家人保護弟弟的立場,如果你不停止傷害英九,我們立即準備向法院申請馬英九的輔助宣告,並公開你對馬前總統的挾持與利用,比起司法、檢察來起訴、審訊他幾年,不如宣告他有病,讓他可以真正退休、正常生活,這是不得已的辦法,雖然我們不願意宣告他的健康情況,馬以南。」但金第一時間反駁李的說法,否認有接過這通簡訊。
 
  
肆、【馬鬥蕭】金蕭大內高手對決法律戰場!
 
金溥聰公布「蕭韓捧現金」的畫面後,蕭王韓反而稱這筆錢是台商韓螢煥要捐給「馬個人」,而且馬同意。
   
從法律觀點看,蕭王韓把責任推給馬英九,箇中眉角在於:
 
1.如果是「老闆」指示,員工只是照辦,即使違法,罪責也會減輕大部分;而老闆很可能反而變成最主要的涉嫌人。
 
2.既然馬已經「失智、健忘」,那蕭王一口咬定是馬指示的,馬也很難反駁;因為馬對自己的記憶也沒有確定把握。這在檢察官辦案與法官審案時,馬的供詞可信度就會大大降低;因此優先採信蕭王敘述的內容。
 
3.蕭王韓三人可以互相擔任「證人」,證明彼此都沒有私吞這筆捐款,而且證明韓的原意真的就是「捐給馬英九個人而非基金會,且不想留下記錄」。馬金若不能舉出更有力的事證來反駁,檢察官與法官容易傾向於採信蕭王韓三人的說法,因此就有利於脫罪或減責。
 
4.馬本人即使沒拿過這筆現金, 但因蕭王韓供詞是如此,檢方勢必在既有的調查範圍(蕭王韓等人+馬辦與基金會金流)之外,還要追加調查馬英九「個人」的金流,必要時還會查到「周美青、馬以南、其他親友」的金流。
 
5.除了馬辦與基金會很可能被搜索之外,馬本人的住家,很高機率也會列入第一波或第二波以後的搜索範圍,甚至馬以南等親友如果被查出不合理的金流跡象,也都可能遭到搜索。
  
6.只要檢方發動搜索,且搜到疑似證物,台灣的司法慣例是,檢察官聲請羈押的機率很高(包括蕭王韓等人、馬本人、與所有親友,包括金溥聰,都有可能),法官准押的可能性,也不低。
 
7.由於蕭王韓三人咬死馬本人,因此,整個事件「可能的後果」,變得非常嚴重。這就是蕭王韓等人「玉石俱焚」的司法戰略。
  
原本只是要查蕭王是否清廉,演變成馬全家、親友(甚至包括金溥聰),都成為整個案件的嫌疑人。利用這方法來迫使金馬收手。這種權鬥技術相當厲害,即使大內高手如金小刀,也未必能夠成功破解。
 
8.台灣司法的另一慣例是:近年來重大案件的嫌疑人,常被不小心查出「案外案」。因此,所有人遭遇的法律風險範圍,就不會只有圍繞基金會財務相關, 而要包括個人生涯所有大小財務足跡。
 
即使馬英九沒拿到這筆錢,也可能在檢方查案的過程中,另外查出馬的不明金流;由於馬「曾經位高權重,如今失去權力」,因此檢察官放膽用力追查後,發現過往案外案的可能性並不低!
 
9.蕭王韓除了確定至少已經違反[政治獻金法]外,還涉嫌「背信」,甚至違犯[反滲透法]。但如果查出真是馬本人指使,則背上這些罪名的人,主要就變成馬英九,其他人罪責比重大幅減輕。
 
10.蕭對馬最大的「貢獻」,就是促成馬卸任後訪問中國。蕭馬等人有無趁多次訪中洽公行程秘密與中共協商「台灣地位未來安排」或是「創造兩岸和平的做法」之類私相授受的暗盤交易?
  
如果有,可能就會涉犯[刑法]內亂或外患罪,以及[國安法]等等。
 
2026-05-26 FB
 
註:若我是法官,在金溥聰與蕭旭岑之間,要選擇誰的話較可信,則這次我會選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