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6 04:00:00天光
【憲法政爭】大法官vs.藍白委,誰有理?
【憲法政爭】大法官vs.藍白委,誰有理?
壹、【白話文】為什麼藍白版憲訴法必然是違憲?
藍白新版憲訴法,若只看有關憲法法庭有效人數「條文」的表面文字,似乎感覺不到有什麼嚴重問題;但真正嚴重的問題是出現在「在大法官換屆的空窗期,國會多數黨可能濫用此條文做為工具,來癱瘓行政權,進而傷害國家社會。」
也就是說,即使不從「動機論」的角度來罵藍白用心險惡,單就法論法,藍白新版憲訴法屬於明顯的「瑕疵立法」。換言之,由於在某些情境下,本法案的瑕疵明顯存在傷害憲法精神的可能,因而現有的五位大法官認定屬於違憲。
事實上,如果考慮到藍白的「政治動機」,則筆者認為「癱瘓憲法法庭」這其實就是藍白的「陽謀」,立法的真實目標就是要搭配國會多數的優勢,永久拒絕新提名的大法官上任;從此「架空」憲法法庭,一直拖到賴任期結束,甚至直到賴的繼任者上位,只要不是藍白營當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就永遠都無法釋憲。
如果有人認為這樣的立法還不算是違憲,依照此種「法理見解」的邏輯,則在理論上,將來藍白甚至可以更進一步修法,把大法官總額訂為100人,必須100人全部同意才能釋憲;或者下修至總額只有1人,只要此1人出席,1人同意,就可以釋憲成功。
這樣,至少在理論上,藍白幕後的紅色勢力就完全有機會把賴政府徹底玩殘(除利用憲訴法,再搭配財政收支劃分法,廢除反滲透法、國安法,立法強推兩岸自貿區、不在籍投票、兩岸身分證與戶籍互相承認等等)。
成功奪權後,只要藍白保持國會多數優勢,等到未來藍白的人當上總統,就更可以繼續毫無顧忌玩弄憲法法庭,最後推出奇怪的「修法+釋憲」廢除總統大選,不必達到修憲門檻,就可以讓總統不必透過人民直選,確保「紅統派政黨」可以永遠搞萬年獨裁。[註1]
這並不是不可能。因為新版憲訴法一開始的「法理見解」,已經許可未來的藍白這樣做!
這就是為什麼憲法法庭必須採取非常手段,宣佈新版憲訴法違憲,直接維持舊版憲訴法運作,如此才可以繼續維護「正常」的釋憲功能。[註2]
至於說藍白新版憲訴法規定「公布即實施」,如此不是讓採用舊版憲訴法判決新版違憲的五名大法官「違法」了?
問題是:新版憲訴法本身就是被釋憲的對象,豈有反過來規範進行釋憲的法庭的道理?
所以,最終,五位大法官找到「巧門」,利用舊版憲訴法第12條「迴避人數不計入現有總額人數」的規定,將三位提不同意見書也不參與審判的大法官,排除計入「現有總額」,於是終於跨過出席審判的人數門檻。
是的,這樣做仍會有疑慮,並不圓滿,在法律解釋上仍然會有各說各話的空間;但這已是打破憲政僵局唯一可行的做法。
若不這樣做,依照藍白的陽謀繼續進行下去的話,澤整個台灣與中華民國,不久後都會徹底遭到中共國併吞。若不想遭到併吞,則除非賴清德效法兩蔣搞戒嚴與軍事獨裁,否則根本不可能阻擋藍白如此惡意的「迎中拒美」路線所帶來的巨大傷害,台灣在短短幾年內淪為烏克蘭,甚至喬治亞第二,都變得極有可能。
正是這五位大法官不畏懼藍白政客的堅持與勇氣,憲政僵局才實現「關鍵性突破」,替守護台灣與中華民國主權,跨出最關鍵的一步!
由這宏大時空的巨觀視野來看,這五位大法官,將會青史留名,居功厥偉!
2025-12-23 FB
貳、【法理邏輯是死的,人是活的】
若只在高度規範前提條件下進行封閉的邏輯推演,容易得出不符實際狀況的結論。事實上,某些反綠法學專家提供的其他幾條「號稱更可行」的路徑(例如要求賴總統繼續提名以補足大法官人數),全都只是在陷入既有的憲政僵局,而不是打破僵局,因為都只是在滿足上述藍白的陽謀。
只有五位大法官那樣的做法,才有可能打破僵局;但它卻被某些偏藍人士評價為「違法」,並且過於誇大地宣稱「會影響長遠憲政穩定」。
然而,真正導致「違憲且會影響長遠憲政穩定」的,就是藍白版新憲訴法;五位大法官其實是在「拆地雷」。
雖然無法一次拆完,但已經把最嚴重、最難拆的一顆地雷給拆掉。後面並非沒有其他地雷,卻相對較容易解決。所以,長遠來看,憲政的穩定性是因為這次釋憲而增加,並非減少。
某些反綠的政治評論觀點,把「藍白立法造成的憲政僵局」錯誤地歸責給「五位大法官解釋『現有總額』門檻」,宣稱這造成了日後任何情況下的「現有總額」都會起伏不定,而造成憲政穩定性的危機。
恰恰相反,五位大法官是運用他們的智慧在化解憲政穩定性的危機。由於藍白「瑕疵立法」在先,必須先突破「現有總額」這一層認知障礙,才能繼續拆後面的地雷。
未來補足大法官人數後,還有機會重新釐清「現有總額」的計算上,如何能夠不隨著當下政治現實的變動而起伏不定。這些都是日後「立法或憲法法庭」有機會重新釐清、定義清楚的技術性問題。
叁、【附註】
[註1]當立委立了惡法,且此惡法就是要癱瘓大法官釋憲功能,而癱瘓的用意就是未來能立更多惡法但不受糾正,這樣的時候,除非你希望賴總統宣佈戒嚴,否則豈不是變相默認立法院發動政變?
[註2]正常的「釋憲」原則,是不考慮藍綠誰得利,單純就法論法。因此,即使有任何政治上的判斷,大法官也都只能透過法學語言來含蓄表達。
目前的國會多數黨雖然基於短期政治利益考量而修法,但五位大法官卻是依照長遠國家社會的政治安定性來作為考量,而做出判決。
簡而言之,此釋憲不只對藍白居國會多數時有約束力,也對綠營居國會多數時有約束力。
假如某天是藍當總統但綠居國會多數,此次釋憲的效力依然存在,綠營立委一樣不能濫用憲法法庭人數來架空藍營總統。
這就是大法官釋憲的長久威力。
2025-12-26
圖片來源:報導者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