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1 04:00:00天光

【美德時代】小紅書改成小綠書,還有言論自由?

【小紅書改成小綠書後,還有言論自由?】
  
誤認為禁止「紅色app」就會傷害言論自由的人,事實上並不了解「言論自由的本質」。
 
這類人想像中的言論自由,是這樣:
 
1.「我想說什麼都可以。」
 
2.「我想聽什麼都可以。」
 
3.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或社會公義不可兼顧時,該優先選擇言論自由而非國家社會的安全公義,才是真民主。
 
4.使用社群媒體app的自由,也是一種言論自由。
 
5.言論自由的保障,就是為了避免出現一言堂;而執政者任何試圖加強約束言論的動作,都是為了邁向一言堂。換言之,言論自由一定是指「鬆綁」而非「約束」。
 
6.藍白強力捍衛使用「紅色app」的自由,就是在捍衛台灣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
 
7.綠營禁止「紅色app」,表示對台灣民主沒信心。若「小紅書」改成「小綠書」,就會合法啦。
  
假如上述七大邏輯是對的,根據其邏輯,繼續推論下去,會變成這樣:
 
(1)言論自由就是「我想說什麼都可以,即使說出了骯髒、有害、虛假的言論,造成他人傷害,也不用被追究責任;政府本就完全無權禁止我說任何話,何況針對已說出的言論事後究責!?」
  
若如此,誹謗、侮辱、假訊息、詐騙訊息的罪刑、賠償責任,全都該從法律上抹去。
 
(2)「我想聽什麼言論都可以,政府應義務提供所有言論管道給我,完全不能封堵或增加障礙,即使那些言論明顯對國家社會公益有害,甚至對個人身心有害,我要聽就是我的自由,我要受害也是我的自由;我的國家社會若因此受害,責任不在我,而在政府沒有好好打擊犯罪。」
  
若認為以上這段話都能滿足,才是完整的言論自由,說明此人活在一個「密閉的毒氣室」一般的言論環境,而不自知。
 
(3)言論自由不只是「言論」的自由,還包括「使用app的自由」、「下載安裝政府討厭的app的自由」、「下載使用或欣賞明知是錯誤或邪惡的內容的自由」、「自願因使用app而受害的自由」,換言之,政府任何試圖「保護人民免於受害」的政策,都是在侵害人民自由。
 
若如此,酒駕、毒駕都不該罰,吸毒也不該勒戒,販毒則應該被鼓勵,且所有毒品的買賣選擇權應該被保障,警察也不應阻止人民匯款給詐騙集團,否則都是在侵害人民自由。
 
(4)「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或「社會公義」發生衝突時,若應該優先選擇言論自由,而犧牲國家安全或社會公義,才是選擇民主的話;那是否該對所有共諜除罪化,以保障共諜們有煽動顛覆民主政府,主張接受專制政府來武統的言論自由?又是否該保障詐騙集團的謊言自由?「謊言」難道不也是「言論」?
  
而紅色恐怖份子威脅恐嚇要斬下你國家元首的頭,又威脅要殺光你們這些背叛祖國的分離主義份子,你也該保障這類言論?
 
(5)言論自由的保障,就是為了避免出現一言堂;而執政者任何試圖加強約束言論的動作,都是為了邁向一言堂。
  
可見言論自由一定是鬆綁任何言論(無論多糟糕、多虛假、多有害的言論)而不是對「糟糕、虛假、有害的言論」加強約束;否則就是在削減言論自由。
  
同上,若此邏輯成立,是否該鬆綁共諜的主張武統言論、詐騙集團的謊話言論、恐怖份子的威脅恐嚇公眾的言論,而不該約束?更何況法律上的懲罰?
 
(6)在野黨藍白陣營嚴厲抨擊綠色執政黨「試圖約束認為糟糕、有害的言論」(包括主張共軍應武統台灣的言論、明知是詐騙的言論),就是在捍衛言論自由,因此也就是在捍衛台灣民主。
 
因此,捍衛台灣民主=捍衛詐騙集團賺錢的機會=捍衛紅色政權武力併吞台灣的機會。
 
(7)綠營禁止「紅色app」,小紅書改成小綠書才准合法,表示對綠營台灣民主沒信心。
  
因為我對台灣民主很有信心,所以我勇於使用紅色app,我自信絕不會被洗腦、被詐騙。我也自信北京政府對我這種熱烈擁護祖國統一,又不是什麼大咖的小人物,懶得竊取個資;就算它撒網式不小心竊取了我的個資,也不會傷害我,一定會繞過我,只去傷害台獨份子;最多只會利用我,作為跳板,繼續去滲透其他「中國人」。
  
至於那些被小紅書上的訊息詐騙成功的受害人,顯然都是太笨、缺乏基本常識。那麼明顯的假訊息了,你怎麼還會被騙?
 
你被騙後去報警,結果台灣的警察抓不到北京的詐騙犯,該公司拒絕接受台灣政府監管,台灣政府能拿它怎樣?抓不到詐騙犯、禁不了詐騙訊息,都是你台灣政府的錯,不干我的事。
 
若某日,輪到我被詐騙犯給騙了,我不會傻傻在台灣報警,我會拿台胞證(呆胞證)去北京報警。北京政府多麼有效率啊,立刻就抓到幾十個人,每一個都判死刑。太棒了!
 
不過,我被騙的錢永遠拿不回來;我也不能確定這批死刑犯是不是就是騙我的那群人,我不能看證據,不能出庭指認,甚至不能去旁聽審判。(若北京政府隨便殺幾個人祭旗,我也不會知道。
 
偉大的人民政府判他們死刑時,認罪經過「全程錄影錄音」。所以我相信偉大人民政府的效率。我擁護祖國統一,只不過目前要用台灣的健保養病,捨不得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罷了。
 
 
以上七大迷思,明顯都犯了邏輯思考上的嚴重錯誤如下:
 
一、對「劣幣驅逐良幣」的言論市場欠缺警覺。
  
如果縱容劣幣充斥於市場,長期下來,市場只會剩下越來越低劣的假幣,不會再有任何真幣流通(因為真幣的競爭力明顯低於偽劣假幣,且持有成本過高;還在收藏真幣的只剩下傻瓜與古董商。)
 
二、對「民主機器」正確的運轉方式,欠缺基本認識。
  
真正的民主社會,其絕大多數人口,必須是由「具有道德的公民」所組成;若非如此,任何一點點小小的瑕疵、漏洞、故障,都有可能摧毀整台民主機器。
 
無論對任何國家的民主,再怎麼有信心,都不應該誤以為該國民主是銅牆鐵壁,可以抵擋有毒訊息的萬箭齊發。何況這些有毒訊息並非隨機產生,而是由意圖併吞的敵意大國源源不絕發送而來!
 
民主的「韌性」,必須使用到非常多重要工具,其中至少要包括「法律」、「政府監管」、「公民自覺」。
 
綠營執政者目前試圖補強「政府監管」的力道,而公民更需具有足夠的「國安、資安、治安的自覺」,在野黨也需要立法授權執政者加強監管,如此作為一個新興民主國家的台灣,才可能充分強化民主韌性,以防衛萬箭齊發的有毒訊息。
 
三、誤以為自由完全等同於鬆綁,絕不可能是約束。
 
然而,真正的「自由」,並非等於「無節制、不受約束」的極度放縱、無須負擔責任的狀態;正好相反,「有紀律,才有真自由」。要享受任何權利,必須有相對等的責任義務。
 
在整體社會的相當人口(尤其是涉世未深的青年、青少年)尚未普遍具備足夠的自律能力,也尚未具備足以鑑別木馬真偽的能力之前,把守城門的守門人,拒絕開門放木馬進城,是合理盡責的「正當防衛」表現。
  
不能因為你覺得那隻長得像小熊維尼的木馬很可愛、似乎很好玩,就死硬要求守門人要放木馬進城來你家;不從你,就大吵大鬧,威脅要解僱守門人。
  
萬一進來後,裡面藏著的不只是大軍,更是毒氣、火藥、病毒,你不只可能全家遭到洗劫、全村遭到毒死,甚至可能出現屠城、全島大屠殺、全國大瘟疫、永久污染土地,徹底淪為死城、鬼島。
 
這個風險你擔待得起?
 
結論:
 
真要保障言論自由,言論市場上就不能充斥低劣品質的言論,媒體平台上也不能總是充斥反智洗腦的假訊息,更不能誤以為為了言論自由,犧牲國安、資安、治安也都沒關係,反正言論自由是天人存在的,不必付出代價就能享有!
 
任何言論的給予或接受,都不能不考慮到隨之而來的後果與風險,也因此必需承擔對等的責任義務。萬一出問題時,必須找到正確的究責對象;而產生利益時,則理應由所有對民主有貢獻的道德公民,集體共同享有。
 
[註]
 
小紅書、抖音,都是惡名昭彰的中共認知戰武器,更是國際公認兒少色情、詐騙、假訊息、煽動暴力、竊取隱私、紅色滲透與洗腦統戰的溫床。禁掉惡質非法平台,才有真正言論自由!
 
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