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8 04:00:00天光

【美德時代】北市輝達選址的僵局,能否解套?

【北市輝達選址的僵局,能否解套?】
 
 
問:輝達看中的落腳台北地點,因卡在新光人壽的地上權,北市府與新光面臨官民大戰,該如何解決才是最好?
答:
 
本案看似複雜,實則很單純。
 
一開始柯文哲市府就不應該讓新光得標,有圖利之嫌,即使未必構成法律上的貪污或圖利罪,公眾觀感仍然不佳。
  
後來的蔣萬安市府,也不應該在爭取輝達落腳點地點時,選擇了新光已經得標的T17、T18兩塊地,這擺明就是要犧牲新光的既得利益,新光當然不肯。新光之所以向輝達要錢,其實就是在抵制蔣萬安市府,逼市府退讓。
  
連續兩屆市政府都犯了錯。現在的市府試圖用「市府花幾十億元了事」的方式「協商合意解約」,康納稅人之凱,很不可取。表面上宣稱符合民意希望輝達進駐的期待,骨子裡卻是在挽救蔣市府自己瀕臨破產的政治承諾。
 
官僚本位主義的僵化、低能、浪費、濫開空頭支票,在本案中全都無所遁形!
本案想要解套的方法,既不是用網軍去出征新光,也不是市府強硬動用法律解約,犧牲新光的既得利益。因為新光在法律上有權提告北市府,勝率未必比市府低。萬一輝達進駐後,新光提告又勝訴,北市府將賠償鉅款,造成更嚴重的浪費,且北市府的形象與聲望將遭到重擊,並危及所有相關政治人物的政治生命。
 
雖然新光有權拒絕北市府的無理要求,但新光試圖「囤地牟利」這也是很糟糕的心態,違反土地正義。然而這屬於台灣制度面的普遍問題,不是只有新光一家公司如此。比新光嚴重百倍的財團,大有人在。
  
有人主張要求輝達吞下數十億元的補償金給新光,這也是不合理的。輝達何必花錢替北市府收拾爛攤子?若輝達肯花這筆錢,不會向北市府索取其他利益作為回報嗎?
  
總之,本案唯一最正確的解決方法,就是要從「對台灣好,而非對北市好」的角度來看:輝達辦公大樓地點應該「離開台北,轉往其他縣市」。
  
台北市的人口已經過度飽和,人均所得也夠發達了,不差輝達一間廠商來投資。況且,從區域均衡的眼光看,其他縣市遠比台北更需要輝達進駐,以帶動產業經濟發展。
 
台灣確實需要輝達總部落腳,然而台灣有非常多遠比台北市地價更便宜、機能更便利的土地,值得輝達進駐。
 
中央政府如果有魄力,立刻就應該積極介入斡旋,開出讓輝達心動的配套條件,如此輝達自然願意從台北改到其他都會。
輝達一旦落腳台北以外的中南部,勢必帶動全球其他外商對台北以外的其他台灣縣市產生興趣,如此也才能真正利益到台灣全民,不會有市府圖利廠商的疑慮,更不用犧牲新光權益。一舉數得!
 
賴政府若有魄力,就說服輝達吧!
2025-10-16 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