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政治學 可以休矣/ # 中國時報 # 【范雲】

  前兩天,聯合報以第一版半版以及第二版全版,報導台大社工系林萬億教授被其妻抓姦的新聞。
通姦與抓姦在台灣已不是新聞,就算是大學教授與前助理有婚外情,或者是年齡差距懸殊,
也不值得以如此篇幅,鉅細靡遺地報導...

     如果媒體是台灣社會重要的公共資源,(台長:公共也者,財大氣粗才算排名嗎?)
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得我們必須「被迫」觀看這樣的一場對當事人三方可能都是悲劇的抓姦戲碼?
(1992年林山田教授發起的「退報運動」不就討論過了?)依聯合報的 邏輯,
是因為林萬億教授是蔡英文十年政綱的執筆人,
其未說出的推論似乎是...當然,當綠營各方(台長:綠營人物小貓三支哪有什麼各方?
范老師未免抬舉了。)人物口徑一致地將林萬億教授被抓姦的新聞定調為「個人情感處理」時,

自由時報也「相對低調」報導時,有心的讀者們也許會記得,兩年前蘋果日報
爆出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的薇閣香奈兒熟女事件時,自由時報也曾見獵心喜地
(台長:這又是范老師的成見了,哪家報紙不會說這是維護讀者知的權利嗎?)
以馬家軍頻出緋聞來暗示馬陣營紀律不嚴謹。

從什麼時候起,台灣藍綠政治與總統大選,競爭的是其所屬人馬對家庭(通常是老婆)的性忠誠度?

…某種意義上,決定「公開」抓姦最佳時機的是媒體的政治學,而無關當事人。

婦女新知基金會 長期呼籲,為建立好聚好散的情感文化,立院應當修法讓婚外情除刑罰。

全世界只剩伊斯蘭國家及韓國還存留有刑法的通姦罪...此外,從性別平等的角度來看,通姦罪的存在看似性別中立,或甚至保護女性,但據法學者官曉薇的研究,刑法通姦罪的存在,反而使得女人 成為真正的輸家。... 

如果婚姻是個由國家公證與協助維持平等權益的雙人契約,... 一條通姦刑法,卻在道德上選擇以最簡單的方式,來面對多元多樣的關係。舉例說,由於目前的離婚要件相當 嚴苛,只要一方不願離婚,即使夫妻已經名存實亡(或如同此事件中的林萬億夫妻實已分居),現行婚姻體制卻讓其中的一方得以牽制對方終身。

     國家應做的,既不是保證婚姻中的愛情,更不是以有限的法院與警力資源來查證...背叛。國家能做的,是在婚姻契約無法繼 續時,盡可能地讓雙方,特別是弱勢者得到應有的財產與親權保障。...

     台灣即將進入總統大選的最後階段,我們除呼籲媒體將鎂光燈聚焦於攸關全民政策議題外,也期待所有的林萬億們與吳育昇們,請各自說服所屬政 黨,將通姦除刑罰及多元家庭法制化議題,盡快排上政治議程。如果私人的被羞辱經驗,能夠有助反思制度,轉化為台灣社會邁向文明的新動力,那作為選民的我 們,也會不吝於為鼓掌加油的!

     (作者為台大社會系副教授,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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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億與吳育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