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2 22:52:23sidalin

警察制度

時代變遷,社會的誘惑充斥著,為了生存使出混身解數

有些人在份際上無法把持失去了應有的角色

一些30~60間的應該也要有機會成為警務人員

死板的制度不太適合變遷的大環境

這波失業人中有許多在社會工作經驗

面對社會的現況有掌握的能力

在許多犯罪或勤務上只要透過教導便可知其勤務

而將更多有體力或較年輕的用於適當地方

而屆退休的可以居於協調法務性工作

直轄市中該有類似香港巡邏的勤務

不是讓犯罪增加再求破案率

一方面解決中高年紀的一個方法

增加警方人員和編制反而減少去破案

或處理犯罪的成本

Ex.車禍處理,家庭糾紛,社區,城市警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