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6 20:28:44☆語語☆°*”˜

凌晨四時前最後一次做愛...轉自素黑

自虐 (半自傳小小說)

凌晨四時前最後一次做愛

凌晨三時四十八分,女人剛和男人做完愛,右手還放在男人的左腰間。女人和男人還在呼氣。男人用力抱了女人一下。持續了十秒。然後輕聲說「我愛妳」。

女人「嗯」了一聲,散漫地回應,可心裏,卻游離到四呎半乘六呎床以外的漆黑中。

女人做了一件非常曖昧的事。她用右手指頭在男人的左腰上細心,用心地逐筆寫著一個名字。不住地寫著,一遍,兩遍, 三遍,不停地。

女人知道,她借了男人的身體替這個名字的主人還魂。曾經,這個人一度失去了身分,當然包括他的名字。曾經,這個人更借走了女人的名字。要領回一個名字實在不難,只要人還有記憶,只要人還太執著歷史,和過去,只要人還迷信將來,那末到警局報一個警,然後好快便能到人民入境事務處補領一張嶄新的,照片總跟鏡子裏的不甚對稱的身份証。

可是,女人對身分不感興趣,甚至對歷史和過去都十分恐懼。名字的背後,那對深邃的眼睛,那雙哲美的手,及那個不平凡的黑影,才是她在溫存中途及過後思念的一切。她不知道還會不會擁著這個男人再造一次愛。這個她曾經付出了數年青春,愛心和血淚的男人,這句我愛妳已經不能擁有甚麼力量了。

她知道,這是她們最後一次的做愛。

而在他身體上寫另一個男人的名字,才是結束這段痛苦的戀愛的祭祀。對她而言,這是一個儀式,而男人的身體便是祭壇。

可男人還以為是她在愛撫他。女人的手指,是多麼的性感,尤其在赤裸相對時。

凌晨四時,是女人慣性要決定是否應入睡的時限。女人總相信,過了四時還未入睡的話,再充著睡眠便會變得沒有意義。這是女人在大學畢業前其中一項古怪原則。當然,現在略有修改,變成過了四時還不去睡的話,那睡眠便會變得沒有意思。

這一點微小的修改,卻是女人誠實地面對自己的存在的重要見証。可男人永遠不會懂。永遠,原就是不須要對時間負上任何責任啊。

女人和男人的存在矛盾,不外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