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3 09:22:22OK老師

我的幸福公式

幸福 = 很多的滿足 + 很少的計較 + 很大的包容

很多的滿足,我是指項目的多,而單項的標準無須太高。我個人只要求五十分就好,有些項目更可以低五十分。有了滿足才有資格談幸福,而我對於滿足的標準本來就不太高,這樣也比較容易達到。若沒有一定量(項目)的滿足則就無法談幸福。

有了很多的「滿足」,計較也會跟著少。此計較的少,也是要項目的少,無關於單項的標準。其項目指數一定要小於「滿足」。少計較,則個人要去爭取的東西也少,不會去要求別人來迎合或配合自己。當面臨任何不愉快的事情或別人無理的要求時,則也很容易逆來順受,以柔克剛。因為不計較是快樂的重要泉源,更是幸福的必備條件。

具備上述兩項條件之後,則個人的包容度也跟著變「大」。此包容的「大」也涵蓋了前兩者。要有很大的包容,首要條件是先讓自己滿足,然後才會不去計較,才會自然的產生願意去包容的「心」。這種包容之心是自然的,而不是刻意或委屈求全。而在包容的過程當中,個人心情也是愉悅的。幸福就從這一刻開始,會慢慢圍繞著自己。此時個人的舉手投足與言談,都會發出幸福的訊號,就連笑容也是幸福的笑容。身邊的朋友也可以察覺或感覺得到這種幸福。

幸福不是一種感覺,所以感覺到的「幸福」不是真的「幸福」。因為感覺是由外而內的,這種幸福很容易因為外在條件的改變而消失或變質。我認為幸福應該是由內而外,由個人自己本身的條件營造出幸福,這樣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不為外在環境所影響,才會永久,才叫幸福。而營造幸福則有賴於上述三大條件,有了上述的三大條件,幸福就很自然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