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7 23:28:52Tom

雪梨歌劇院

建造雪梨歌劇院的計劃始於1940年代,戰後的雪梨並沒有專門場所用於音樂、戲劇表演。雪梨音樂學院的院長尤金·古森斯)遊說政府建造一個能夠表演大型戲劇作品的場所。當時進行戲劇表演的場所雪梨市政廳對於戲劇表演來說太小了。在1954年,古森斯成功取得了新南威爾斯州總理約瑟夫·卡希爾的支持,卡希爾要求要求設計一個專門用於歌劇的劇院。儘管卡希爾曾想將其建得離位於CBD西北方的溫耶德火車站更近一點,古森斯卻堅持將歌劇院建在便利朗角上。


雪梨歌劇院的早期模型

卡希爾於1955913日發起了歌劇院的設計競賽,共收到了來自32個國家的233件參賽作品。參賽作品的規定是必須有一個能容下3000人的大廳和一個能容下1200人的小廳,兩個廳都有不同的用途,包括歌劇,交響樂和合唱音樂會,大規模的會議,講座,芭蕾舞演出和其他演講。評選委員會的成員包括:英厄姆·阿什沃思、科布登·帕克斯、萊斯利·馬丁爵士和埃羅·沙里寧。

 

  雪梨歌劇院總面積8.8萬平方公尺,可容納7000人同時在其中活動,是一個綜合性大型文化藝術中心。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薄殼結構被廣泛使用,烏特尚將巨大殼片的底腳安置在高台頂面上,從外部觀看這個歌劇院,只見高大的屋頂和基台,一般的牆和柱不見了。由於建築施工過程艱難曲折,前後花了17年才告完成,環境優美,造型特異,在雪梨港灣的碧海綠樹的襯托下,如同潔白的貝殼,海上的白帆,極具象徵性,令人暇思。以它良好的使用功能,卓越優美的造型而普受大家的注意,已成為澳洲雪梨極為醒目的地標,雪梨也因此座建築而提升了城市的知名度。

 

 

 

 

 

                                        行管2

                                        D10147046 林冠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