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結婚了
這個標題一定讓大家不解了,
我不是早就結了嗎?
這就得說到政府從去年5月23日起,
結婚都得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才算生效,
以前所謂的"儀式婚"已經沒有了,
也不會有人太晚去登記被罰錢的...
一切都以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那天為準,
於是...經過重重關卡,我們已於98年3月3日結婚了!
因為我上班的關係,結完婚我們也沒啥時間去辦登記,
白天他要上班,晚上我要到九點,好不容易結完婚第二天是星期五,
我們帶個印章和身分證去戶政事務所,想說即使要證人,找他們簽個名就好,
事務所的人第一句話就是:有沒有結婚書約?(沒有耶~~那是什麼?)
接著拿出一張A4的結婚書約,叫我填完並看完所須事項再來,
原來還要戶口名簿和兩名證人簽名及蓋章,
一時半刻弄不完,只好下一次囉!
二月底我們終於要去度蜜月了!
請了一個多禮拜的假,趁著蜜月回來第二天可以去辦,
東西帶齊也找人簽了名蓋章,去到戶政事務所,
手續看似要完成之際,拿出身分證和準備好的一張照片,
"你們的照片跟身分證上的一樣喔!這樣就不是近期/一年內的,麻煩換一張照片再來"
啥?我三年前換發身分證跟現在也沒什麼變,為什麼一定要重拍?!
氣死人的沒效率,當場給他擺臉色,意思就是還要花錢花時間去拍照囉?!
不給辦我們也只好摸摸鼻子回家...
最後,拍了張很詭異的大頭照(頭真的很大!)
小楊的照片跟三年前那張簡直一模一樣(媽的!你們要不要比較看看?有什麼差的啦!)
於是,進戶政事務所三次,忍受他們沒效率的慢動作,
還要看他們擺臭臉(先生,我們是要辦結婚,就不能說句恭喜嗎?)
雖然不知道各地方是否有所不同,
但我必須要說,羅東戶政事務所的人,你們真是爛透了!
看著新的身分證,百感交集,
尤其是把我的名字從原本戶口名簿上劃掉的那一剎那,好難過喔~~~
事務所人員問了我一句話讓我很驚訝,
"你要遷戶口嗎?"(啊?可以不用遷嗎?)
"當然可以啊~~~"
害我有股衝動想說...好啊!
說真的,遷了也沒什麼不一樣吧!只有選舉區域有分吧!^____^
哇~~~辛苦了辛苦了
結個婚的登記竟然這樣麻煩喔!
我們會等待著妳的蜜月遊記吼
我累積了好多文章都沒有寫,到底該從哪開始呢?
1.訂婚
2.結婚
3.過年花蓮行
4.蜜月日本行...之後還去了彰化一趟...
倒敘法還是順序法好呢? 2009-03-17 10:43:13
那........結婚紀念日應該要選哪一天ㄚ
人家沒經驗,想說要先問問前輩
以後才不會拌嘴~~
>///<
那天辦完結婚登記,我就說,那我們結婚到底算哪一天?
他馬上說:這樣太棒了!我們一年可以慶祝兩次呢!
學起來啦~~~前輩說的準沒錯! 2009-03-17 10: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