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7 11:47:15ruihebong
國傢衛生健康委法規司印發《學校傳染病癥狀監測預警技術指南》
日前,國傢衛生健康委法規司印發《學校傳染病癥狀監測預警技術指南》。
《指南》規定瞭學校傳染病癥狀監測預警的組織管理體系,監測的內容、方法和信息報送,預警的指標和處置。《指南》要求,學校成立由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的傳染病癥狀監測和預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傳染病癥狀監測和預警工作。達到傳染病癥狀預警指標時,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以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指南》提出,學校傳染病癥狀監測要瞭解學生有無發熱、咳嗽、頭痛、咽痛、腮腺腫大、腹痛、腹瀉、嘔吐、皮疹、頭暈、乏力、結膜充血等癥狀,以及癥狀發生的時間、地點等。可根據傳染病流行情況增加或調整癥狀監測類型。(記者趙星月)